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用户中心
懒人小说 > 奇幻 > 穿成福运小娘子 > 第317章 好奇

第317章 好奇

书名:穿成福运小娘子 作者:衣布衣出 分类:奇幻 更新时间:2023-02-03 01:06:09

几个人说笑一番,院里已经在催晚饭了。

潘再水这才想起,他还有事儿好奇着呢。

“袁姑娘,下半晌时,你写单用的那个,是什么啊?”

“写单?写单不都用纸和笔吗?”秦向儒和周彩兰的注意力立即转移。

袁冬初笑着:“你居然注意到了?”

潘再水和张二柱黑线。

那种场面,大小姐您亲自坐了一张桌案写单,打发主顾还那么快,我们想不注意都难好不?

“冬初你还写单了?”周彩兰很惊讶。写单这么高端的事情,袁冬初也是认字不久,前不久还在和毛笔较劲,怎么这就能写单了?

潘再水帮忙回答:“是啊,袁姑娘独占了一张写单位置。用来写字的那个……好像不是毛笔。”

“在纸上写字,不用毛笔?”秦向儒表示诧异。

袁冬初被众人盯着,坦然道:“用鹅毛做的笔,能蘸墨水。”

“鹅毛?”众人有点懵。

不都是羊毫、狼毫、紫毫这些吗?鹅毛算什么?没听说过。

潘再水两人更加奇怪,袁冬初写字的时候,没见到有什么毛啊。

“鹅毛的笔?没见过,我看看啊。”周彩兰和袁冬初熟稔,一出口便是大家的心声。

袁冬初看看门外,“要不,吃完饭再看?”

天色不早了呢。

周彩兰再次替大家作答:“不了不了,心里惦着事儿,大家是会食不甘味的。”

额,这成语用的……本就是粗茶淡饭,压根就没什么味道好不好?

“那就,看看?”袁冬初无奈。

既然早晚都得看,饭前看还省点时间。若推到饭后,这种新鲜事儿说起来,估计得说到子时宵禁才散。

婉儿去拿笔的空档,袁冬初先做了解释:“这种羽毛笔很不讲究,写字时,和纸面接触也有点硬。我是以为自己习字时间太短,掌握不好毛笔的力度,所以才弄出这么个东西,粗糙的很。”

潘再水却说道:“我专门瞧过袁姑娘写单的包裹,字迹很工整、很漂亮,应该好用的。”

“……”袁冬初笑了笑。对于经年累月使用毛笔的人来说,她这很工整、很漂亮的硬笔字,是在太单薄、太生硬了。

说话间,婉儿把一个长条小匣子放在桌上。

这里面,就是那怪模怪样的笔了吧?潘再水和张二柱下意识的就站起来,往桌前凑了凑。

算起来,他们是初学写字,有着比袁冬初还痛苦的感觉:毛笔那软软的笔尖,搞得他们扛大包的手臂苦不堪言。

如果不用毛笔也能写字,说不定学起来会容易些。

秦向儒的视线倒是不受阻碍,但也下意识的抻了抻脖子。

本以为会看到很稀罕的物件,却见匣子里的绒布上放着的东西,不见一丝鹅毛的影子,看起来就是三支手掌长的、细细的木棍。

若说和寻常木棍有的些许差别,便是这三支木棍打磨的还算光滑。

另外,木棍的顶端,套了一小截细细的竹筒,应该相当于毛笔的笔帽,用来保护笔尖的。

果然有点粗糙呢。

“这个是?”秦向儒努力发挥他做机械的想象力,却也无法把面前木棍,和笔墨联系在一起。

主要是潘再水说的清楚:人家这东西,是要蘸着墨汁写字的,还能写得飞快。

可是看眼前事物,却是无论如何也不具备这个功能。

周彩兰坐在袁冬初身边,也是困惑的看向她,问道:“这就是你说的羽毛笔?羽毛呢?”

“额……”袁冬初黑线。

若用了整支羽毛的话,写字时,羽毛在手里晃啊晃的,太过惹眼。所以,她把羽毛扔了。

“这种笔只需要羽毛根部中空的管子。”袁冬初一边说,一边拿出一支笔,取下顶端的竹管笔帽。

一支看起来很粗糙的蘸水笔,便展现在众人眼前。

作为书写门外汉的潘再水和张二柱,亲眼看过袁冬初写字时的流利,总觉的这东西很神奇。所以,虽然很眼馋,却只眼巴巴的盯着看,没敢动手。

却是周彩兰,注意到自家夫君很有求知欲的目光,问袁冬初:“我和夫君看看?”

袁冬初二话不说,拿起一支笔便递过去。

秦向儒连忙伸手,提着小心接过,上下左右的仔细打量着。

由不得他不小心,小木棍却也罢了,尖端被细竹管护着的笔尖,果然就是鹅毛根管,还是削的很单薄,看起来很经不住磕碰的样子。

能写字的稀奇东西,千万不敢弄坏了。

羽毛笔的笔尖,袁冬初使用后做过清洗,但尖端还能看出蘸墨的痕迹。

秦向儒用指尖触碰尖端,不敢相信的问袁冬初:“这个,真能流畅的写字?”

不等袁冬初回答,张二柱便连连点头肯定:“能的。今日,袁姑娘就是用这个写单、写回执,不但流畅,而且写的快。”

潘再水斜他一眼,嗤之以鼻:“你知道什么叫流畅?”

张二柱果断不服气:“秦公子刚说的嘛,我懂这个意思。”

周彩兰好奇的不得了,本着眼见为实的原则,她央求袁冬初:“要不,冬初你写几个字给我们看看怎样?”

张二柱小心提醒:“袁姑娘午时才到,又忙了整个后晌。”

“啊,”秦向儒醒悟,“瞧我,都没问问袁姑娘的行程。袁姑娘午后刚到便做事,着实辛苦了。”

然后,颇为不舍的把那支笔递回去,说道:“那算了,等有机会再向袁姑娘请教。”

潘再水却是心痒难耐。

他已经好奇了整个下午,袁冬初写单时,他在照应店里的状况。

而且,大家都对袁冬初写单的笔好奇,他就更得沉稳起来。

万一他凑上去看新鲜,大家一哄而上,都跟去围观。刚有序起来的场面,岂不是更乱了?

那时,他们到底是办投递行的?还是开书法展示会的?

于是,他一直装作见多识广,很有范儿的维持着秩序,很有威严的纠正各种不规范操作,喝止扰乱秩序的加塞儿行为。

原本想着先把店里的事情忙完,再看是否有机会询问书写工具是什么情况。

现在呢?眼看机会就在眼前,当然是先睹为快最好。

错过了今日,明日又是忙碌的一天。诚运大当家未来的媳妇,也不可能一直给他做白工写单。

再想看袁姑娘用鹅毛笔写字,那得等到什么时候呢?

他推了张二柱一把,严肃吩咐道:“你去厨房交代李婶子,让她打几个鸡蛋,蒸几个鸡蛋羹招待袁姑娘和秦大奶奶。”

然后,很狗腿的给袁冬初换了茶,把一碟新张罗来的点心,往她面前推了推,陪笑道:“袁姑娘先喝口茶,垫两块点心。不用多写,随便写两行,我们见识一下就行……嗯,我这就去拿纸、研磨。”

“不用。”袁冬初笑着喊住他。

只见婉儿已经走上前来,把一叠纸和研好的墨汁摆在桌上,嘴角还抿着一丝笑意。

她就知道,她家姑娘做的事,哪一样都能让人稀罕。

房间里,众人满含期待地看着袁冬初。

尤其是秦向儒。

他很好奇,这种硬硬、尖尖的物什,怎样把墨迹均匀、持续的蕴染在纸上?

至于其他人,学习书写的时间都短。

在他们看来,能把字写出来就行,用什么才能写,却是完全没概念。

在几个人的灼灼注视下,袁冬初用羽毛笔蘸了墨汁,刷刷点点,在纸上写下一行字。

她写的是投递章程的第一句,十几个字。中间蘸了一次墨,但蘸墨很快,不需要像毛笔那样,还得在砚台边上抿一抿笔尖。

再看那串字,笔划较细,写出的字比蝇头小楷略大些。

和毛笔字相比,这几个字看起来很单薄。明明是硬硬笔尖写出的东西,看着却有些软,缺乏力度。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启体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