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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森林里的方向

书名:明日丰碑 作者:无愁是福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3-02-04 23:26:08

江戈回过头看向江瑟,他脸上满是对江瑟的怀疑。

“只要找到方法,我就一定可以召唤龙。”江瑟说话。

穆歌看着江瑟,沉默了半天,说:“我可以帮助公主,找到召唤龙的途径。”

就见江戈冷冷一笑,然后意味深长的道:“好啊,只要能召唤龙,我就和鹰决城联盟,攻打勒沃。”

而穆歌并不在乎江戈的意见,也不在乎和他谈判的结果。穆歌已经达到目的了,只要让江瑟走上领主之位,一切都会在穆歌的掌握之中。

她离开王宫后,第一时间没有去驿站,而是先去了决斗场。穆歌想去看一看圣火,也在看一看,那个有裂缝的龙蛋。

圣火还在熊熊燃烧着,走近它时,就好像身临炎炎夏日。

穆歌望着圣火,身上的汗也越来越多,太高的温度会让人感到燥热。她失神的看着那橙红橙红的焰舌,在不停的狂舞,肆无忌惮的张扬着自己想要烧到更多地方的**!

那能让火焰不停燃烧的东西,是想要更多玉兽的皮肉,想要换到更多的金币,想要更多的土地,圣火在这样的地方越来越明亮,越来越高耸,龙蛋在火焰中心,经受着**和贪婪的洗涤,它在慢慢分裂,却不知何时可以破壳而出。

“不要盯着圣火看。”

穆歌回过头看过去,就见到江瑟走了过来。

“为什么?”

“它越来越亮,会刺伤你的眼睛。”

“我觉得不只是刺伤眼睛这么简单。”穆歌摇了摇头,然后问江瑟:“你后来,见到过那只黑龙吗?”

“没有。”江瑟失望的摇摇头。

“如果再见到那只龙,我们要想办法留住它。”

“你有什么办法?”

穆歌看着圣火,上一次黑龙出现就是因为龙蛋的裂缝,如果再有一条裂缝,说不定能够再次吸引它到来。

可龙蛋壳坚硬无比,更何况是如此悠久的化石,圣火至少要比现在烧的更旺,却不知道要再旺多少倍。

“能把龙蛋壳烧崩裂的火,需要龙骨。”

穆歌和江瑟转过头,看着圣火后面的门洞里,走出来了一个老女人。她佝偻着背,花白的头发从破旧的麻布斗篷里垂到地上,一支拐杖被磨的锃亮。

她的眼睛一只是蓝色的,一只是红色的,走到穆歌她们身边时,她就有意无意的隐匿着自己的双眸,颤颤巍巍地说:“在红地西边的红色荒漠的深处,有很多的龙骨。那里死过很多的龙。”

“你怎么知道,你是什么人?”穆歌狐疑的看着这个老人。

“我是谁无关紧要,但我看到过龙骨。”

“你去过吗?”

就见老女人犹豫了一下,转过身走远了几步后说:“风去过。”

“风?”

“这是唯一的方法,就在红色荒漠的红漩涡处!拿回来,烧了它。”

穆歌站在太阳之下,望着老女人越来越远的身影,她听说过红漩涡的威力,就算是一只龙,也会被漩涡卷进沙海之中,更何况她只是个女人。

但如果这是唯一的办法,那就必须去试一试。

穆歌离开决斗场后不久,就去带着干粮和淡水,爬上马背,要往城外去。但路过驿站时,穆歌还是要和鲁莱还有宋秦说一声。

“红漩涡?你自己?”鲁莱放下手里的烟斗,有些吃惊穆歌的决定。

“你会死的。”宋秦笑了笑,道:“红漩涡在红色荒漠的最中央,你要么渴死,要么被饿死,见不到龙骨,你就会死,”

穆歌抿了抿嘴唇,攥紧拳头:“那我也一定要去。这是现在知道的唯一方法。”

“你走了,你想怎么杀江戈?”

“只要有龙,就能杀他。”

穆歌不容劝阻的目光直直的盯着鲁莱,他没有办法再去劝穆歌,如果穆歌真的死了,也只是她的命数,她并不姓鲁,她只是鲁长天善施舍的一个丧家之犬。

离开了驿站,穆歌就一路出了红地城墙的吊门。她站在烈日之下,眯着眼睛眺望远处的荒漠。

这里寸草不生,一直绵延到风情峡谷才能看见草木,沙子在太阳下面被晒成了红色,风一吹过,沙尘就像暴风雨一般扑面而来。

“你就打算,这么去红色荒漠吗?”

穆歌笑了笑,转身看向骑着马,围着纱巾来到穆歌身边的江瑟。

“你父亲让你去吗?”

“这可是为了找龙,他巴不得我去。”江瑟拉了拉因为风沙,而乱动的马头,然后从怀里掏出了另外一块纱巾,递给了穆歌:“带着吧,不然你那细皮嫩肉的,会被刮伤的。”

穆歌一边给自己围上纱巾,一边说:“你真的愿意和我一起去?”

蒙着面的穆歌,只露出一双眼睛,就好似是那双透彻的眼睛在说话一般。

“愿意。”江瑟望着穆歌的眼神深厚又充满着各种意味,穆歌被这目光看的感受到了不安,这双眼睛,就好像她在盯着马克看时一样,充满了信任与希冀。

但穆歌对马克的信任和希冀,被马克自己亲手打破了。如今的穆歌,已经不是那个会崇拜的抚摸着马克那冰冷的铠甲的穆歌了,如果再见到马克,她不会立刻杀了他,马克救过她一命,让她走到了鹰决城。

第一剑她愿意朝向自己,第二剑她一定会剌开马克的喉咙。

周尘从摇摇晃晃的船舶跳到陆地上的第一件事,就是沉痛的把胃里颠三倒四的苦水给吐出来。

同行的一个老人笑着说周尘一定是个没见过世面的,第一次坐船的人都是这样。

周尘没有说什么,抬起头看着码头小镇外,那一片广阔的天地,感叹东陆腹地的无垠无际。

一定要给这片大地一个姓氏吗?姓氏让这片大地四分五裂,只有这一刻,只有在一个能看到广阔壮丽的人眼里,它才是完整的。

周尘没有耽搁时间,夜里在小镇睡了一晚,晨钟响起时就离开了。

他从中央平原朝东走,从朝阳,走到烈日当头。

春天已经过半,午后的天气越来越热。空旷的土地上没有遮阳的地方,周尘就背着水壶和干粮,一步不停的朝路的前方走。

周尘走错了道,他脚下的路,是马群和马车所走的驿道,没走多远,就有路过的商队,把他挤到路旁边的草丛里去,可只有驿道才是有方向的,如果偏离道路太远,很可能就会迷失了方向,再也走不出平原上的草地和森林。

不多久,他就听到了从背后传来的马蹄声,周尘连忙朝前加快脚步,又往草地里挪着方向。

“嘿!”

听到应和声,周尘回头看过去,就看见大马上坐着一个中年男人,披风解掉后被挂在身前,他身上佩着足足三把剑,一把重剑,在最趁手的地方挂着,背后带着两把轻剑。

“你为什么走在驿道上?”男人看了看来路,又看向前方。

“我害怕迷路。”

男人迟疑了一会儿,说:“你走这里向西北去森林里,驿道上没有让你睡觉的地方。”

“森林里没有方向。”周尘抬头看着夕阳下男人那冷漠沉静的面孔。

“有北极星,今天夜里是个好天气。玉兽也很少在晚上活跃。”

男人说完话,就驾马离开了。

这是周尘今天见到的第一个没有撞到自己,还和自己搭话的路人。

上一个和周尘说话的人,把周尘未见过面的祖母都骂了一遍,谁让周尘挡住了路。

听到指点的方向,周尘走出了草地,凭着最后一点夕阳的光亮,跑进那片黑漆漆的森林。

森林要比草地上的夜晚要黑暗很多,如果不是满天的星星和明朗的月亮,周尘根本看不到前面的东西。

望不到边的森林里,就好似整个森林,只有周尘一个人一样。身边有昆虫的鸣叫,树叶窸窣的晃动,月光在树林间移步幻影,而疲惫的周尘,甚至感受不到黑暗和寂静带来的恐怖。

他气喘吁吁的坐在地上,钻进一个藤洞里面,拿出干粮大快朵颐起来。

如果明天可以走出森林,他希望可以碰到路人,然后用身上的钱跟他们换些粮食。

等他死沉沉的睡的正酣时,他不知道危险正在朝自己靠近。

森林里的玉兽可怕,但更可怕的,还是人类。

夜晚行进的流族人,大多数都是有迫不得已的原因的。他们一般是去地瓦国的商队,但会因为特殊事件,而要进入森林打猎,寻找食物和淡水。

比如他们遭到了贼寇的抢劫。

等到第二天清晨,阳光透过树冠照在周尘脸上时,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在树下坐着,而身边,围着一堆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的人,自己,却被捆在了树上。

身上的勒痛感让他猛然清醒过来,他挣扎了两下后,抬起头望向眼前的这堆人。

“你醒了?”

为首的老头揉了揉眼睛,黢黑的脸上挂满了皱纹,花白短细的头发就像是刺猬的背。而他的胡子上,还带着周尘包袱里的干粮的残渣。

“你们是流族人?”周尘想起了乌思宁的话。

“对。”老头点了点头,站起身,走到了周尘身边,看着他身上的衣裳,说:“你是个少爷。”

周尘听的一愣,一时间不知道说些什么。

“穿这么严实的人,走在暖和的森林里,你怀里有你的族徽。”老头笑了笑,继续说:“你要去淹都吧,很多独行的少爷,目的地都是淹都。”

“与你没有关系。”周尘咬着牙对老头说话。

“我叫齐柯。”他站起身,招手让人给周尘松了绑,继续说:“我们要去地瓦国,穿过森林后,我们就有了足够的粮食。”

周尘一听要去地瓦国,也就知道这个齐柯是什么目的了。他是个人贩子,要把周尘当奴隶卖给当地的有钱人。

或者是上一级人贩子,类似于马霜、铁塔和奇拉夫人。

“你们是哪里的流族人?”

周尘被捆着双手,溜在齐柯的身后,他们手里拿着掷箭长矛,穿着薄底的布鞋,却能在凹凸不平的森林林道上如履平地。

“你是哪里的少爷?”

“迩周城。”周尘紧盯着齐柯的反应。

“我们来自克拉堡。”

“我可以给你们钱,我不去地瓦国。”

“你给不了我们要的。”齐柯可笑的颤着声音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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