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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小说 > 玄幻 > 十都九曜八极七元六司五老争道果 > 第294章【炽金级机缘:正道的光!】

不多时,司马伦裹上头巾,将左眼角的妖异黑瘤遮住,随后一转身,步入王婆茶坊之中,挑了处雅间坐下。

王婆见来人衣着华丽,必定是大富大贵的人家,谄笑道:“这是哪家的贵公子,竟屈尊落到咱家茶坊里?”

司马伦也笑了笑,随手丢出二锭黄金,询问道:

“大娘,隔壁客栈里住着的雌儿,是哪家的婆娘?”

王婆见钱眼开,立即从里屋端来一碗梅汤,恭谨答着:

“是街上卖炊饼的武大,前些日子遭了水鬼,一家人整整齐齐,大多死了,就留下了这一个婆娘,唤作玉莲儿,不敢住死人屋,就暂居客栈歇息。”

司马伦哈哈一笑,指着梅汤道:

“你这老婆子,梅倒是做得不错。”

王婆露出略带深意的笑容:

“何止做媒?”

“老身做得鸳鸯和合汤,滋味更是不错。”

二人一勾眼,立即清楚了彼此的算盘。

司马伦淫笑着,又抛出二锭黄金:

“带她来过,今晚就要,本公子可没那么多功夫,摆弄风情。”

氪金,永远是加快进度的王道。

王婆应下此事,但当她大步走入客栈之时,却从玉莲儿口中,得知了一桩极为可怕的消息:

那男人的额角,长着一颗黑色瘤子,极为妖异,不似好人!

王婆摸了摸怀里四锭黄金,咬了咬牙道:

“此人或是中州来的客商,有钱得紧,你把身子给他弄上一弄,少说也是好几十两银子进账。”

玉莲儿蹙眉:

“干娘,弄一弄也不妨事,但奴家心头不安……”

王婆拉住她的手,劝道:

“我的亲女儿啊,最上面那位大老爷,前脚征了辽东,后脚又要征西域,听说过些年,还要跟草原打一仗。

说是穷兵黩武,好大喜功,也不为过!

钱从哪里出?

粮从哪里讨?

犒赏武卒的田地,又该从何处兼并?

还不是咱这些小老百姓身上盘剥。

听打东面来的客商说起过一个笑话,说是,一些嘴刁的妖怪,从不吃老百姓的肉,为啥?

太苦了!

所以啊,那王干炬振臂一呼,多少凉州百姓宁可做反贼,也不愿意继续苦下去了。

依干娘看,这天下怕是要乱了。

咱娘俩要是不趁此时机,多捞一些钱银,多结交一些大人物,早做准备,未雨绸缪,以后,不是被乱兵砍死,就是活活饿死!”

玉莲儿听傻了,呆呆道:

“干娘,你怎懂得如此之多?”

王婆冷笑一声:

“老婆子我,接待南来北往的客商,也有几十年了,要是连这点眼力见儿都没有,还是拿块豆腐撞死得了。”

玉莲儿叉腰深深道了一个万福,沐浴将身子洗净,擦了擦粉黛,就孤身往客栈二楼走去。

门口有二名侍卫,见俏丽娘子进来,皆露出颇为神秘的笑容,随后将房门打开一条缝:

“进去吧。”

玉莲儿心中惶恐,却还是孤身闯了进去。

然而。

司马伦却一改白日模样,盘膝端坐于床榻,倒像是个安息国的僧人,气质竟有些正大光明,温和笑道:

“你在此屋内,跳一夜舞,若能让本公子有所反应,便赏你十锭金子。”

“啊?”

玉莲儿怔了半晌。

司马伦盘膝坐着,平静道:

“开始吧。”

玉莲儿不敢忤逆,就脱下衣裳,笨拙地跳起了往日学过的舞蹈,配合上那丰腴的身姿,倒是有几分别样的诱惑。

然而,她这一番艳丽舞姿,却好似抛给了瞎子看。

司马伦就像是持了八戒一般,充耳不闻,非礼勿视,只是盘膝坐于床榻,默默念诵着经文,气息愈发圣洁。

玉莲儿只能猜测:“莫非……这来历神秘的公子,是要借奴家的身子,磨炼心性?”

一夜赤身舞。

直至黎明时分,玉莲儿疲惫不堪,出声哀求道:“公子,能让奴家回去歇息一会儿吗?”

“可以。”

“这是你的报酬。”

司马伦温和一笑,答应了下来,说着,随手抛出了二锭金子。

“多谢公子。”

玉莲儿松了一口气,千恩万谢地接过了金锭,快速穿上了衣裳。

她心里不免也有些气馁,自己跳了一夜的媚舞,但这来历神秘的公子,却不曾有半点反应。

叹了口气,她转过身,伸手准备打开房门。

却在此时。

一缕初晨的阳光,从某处破损的窗户缝隙里穿透了进来,恰巧落在司马伦左眼角,黑色瘤子处。

刹那间。

异变陡生!

玉莲儿伸手,手指刚刚触碰到房门的那一刻,便觉周身寒冷,似坠入无边寒冷地狱之中。

更听到身后传来略带疯狂的笑声:

“小娘子,你可真是不走运啊,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天生就是最美味的人畜!”

“本来你是可以活的。”

“但偏偏,此处虽是上房,这窗户,却破了一条缝隙,让光照了进来……”

玉莲儿闻言,心中惶恐无比,但还是抱着一丝希望,颤颤巍巍转过身,却见到了极端恐怖的情景。

一头邪魔!

凶神恶煞,丑陋无比。

就像是一堆腐烂尸块,强行缝合成人形,看起来分外可怖!

顿时,玉莲儿吓得花容失色,跌坐在地,想大声呼叫,却被活活吓成了失声状态。

这一刻,若是姜尘在场的话,识海之中,定然会浮现出一行璀璨炫目的金色文字:

【炽金级机缘:“正道的光”正在激发……】

晌午。

一名侍卫走至茶坊,随手抛出五锭黄金,吩咐道:“老婆子,你家女儿已做了我家公子的妾室,不要多嘴。”

“是,能做贵公子的女人,是她的福分。”

王婆自然不肯深究,千恩万谢地收下金银,转身又认了两个漂亮女子,做了自己的干女儿。

反正世道越来越苦,孤苦无衣的女人,只会越来越多,王婆这厮,不愁没女儿用。

客栈二楼。

司马伦露出纯真灿烂的笑容,从袖口取出手帕,擦了擦嘴角的鲜血,心满意足道:

“走吧,去关外,那帮青州军汉,还眼巴巴地等着本公子功赏呢。”

“是,公子。”

众人齐声应道。

司马伦缓步走下楼梯,冷笑一声道:

“不过是灭掉一个撮尔小国,还好意思向朝廷领赏?这群青州贱奴,真该找些法子,治上一治!”

说着。

司马伦渐渐有了主意,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弧度,心道:

“若是借血巾军之手,灭掉青州军,不但有助于我父与罗教的合作,亦能让陛下殡天之前,为本天地发光发热,立下功劳,多好啊?”

“双赢!”

…………

酒泉郡。

放在前世华夏,此地无疑是赫赫有名的火箭发射基地,但现如今,却是偏僻之地。

乱泉山。

血巾军的秘密大本营,就在此山之中、

从三处郡城,十七座县城处掠夺的金银财宝、灵药灵材、宝器贵重之物,皆储藏于此。

当凉州刺史将军辛龙子假寐的那一刻,血巾军首领,王干炬也在同一时刻,遁入梦乡……

梦中。

他并不是旁观者视角,而是身处于天穹之上,俯瞰人间,却见到一头天青色战狼,正冲着自己狺狺狂吠!

“哪来的野狗!?”

王干炬猛然惊醒,满脸厌恶,随后立刻拿起算筹,为自己解梦。

但很可惜,就像理发师无法为自己理发一般,卜者也极难算出自己未来的命运。

“梦中野狗,究竟代表着什么?”

王干炬一时之间,百思不得其解,最终选择按下不表,继续带领着诸多反贼,掠夺各郡县的财富。

也令凉州民不聊生,乱世的气息,愈发浓厚。

…………

被刺史将军-辛龙子称之为“天青战狼”;

被凉州第一卜者-李半羌称之为“狩猎星辰的武侯强者”;

被丞相嫡子-司马伦称之为“青州丘八”;

被王干炬称之为“梦中野狗”。

这四种全新的称呼,皆是姜尘获得【天青色命格:贪狼天命——小天罡星分支】后所闹出的动静。

“乱世的气息么……”

姜尘缓步行走在军营之中,感受着四肢百骸充盈着的强大气血,蓦然回想起一行文字:

【注一:乱世气息越是浓厚,小天罡星所拥有的力量,也就愈发强大;若能扫除乱世,重开太平,则可直入武圣境界!】

气血,乃是绝大多数武途的基础。

任何增厚气血的手段,皆将受到各序列武卒的热捧,但随着气血总量的增加,一些寻常药物的效果,就十分有限了。

假如说,人体是一个粗壮的弹簧,你压下它三寸高度,只需耗费百余斤力量,但要是想继续压三寸,就要多耗费二百斤力气,气血越是深厚,身体可挖掘的潜力也就越少,这也是人体的自然规律。

到了将阶,几乎只能靠消化体内药性,以及得到额外的国运加持,这二种方式增厚气血。

但是——

对于姜尘来说,却有了第三种增幅方式。

乱世气息!

九州越是动荡不堪,他所拥有的力量,也就愈发强大,若能扫平乱世,甚至可直入武圣!

姜尘握紧拳头,抬眼望向远处荒野,一座约有数万斤重的小石山。

“移山倒海,乃仙神手段。”

“那么——”

“凭我现在的力量,能否移山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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