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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小说 > 玄幻 > 十都九曜八极七元六司五老争道果 > 第42章 木耀之夜!危机潜伏!

眼下已接近晌午,马上就是青州兵吃午食的时间点。

姜尘唤来数十伙夫。

为首的,便是早先车阵之时,那位“脑袋大,脖子粗”的憨憨伙夫,如今已“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乘着姜尘这股东风,成了众多伙夫当中的小头领。

姜尘取来纸笔,写成菜谱,交予众多伙夫,并自己亲自示范一遍,又做出了数十烧饼,每人一块。

吃过烧饼后,众伙夫大惊,纷纷直呼:

“姜大人,我想学烤饼!”

很快。

众多伙夫满脸喜色,从姜尘处学会了烤饼技艺,众民夫则负责使用木杵石臼,舂米脱壳。

却在此时。

商人伊仇忽然提出了一个建议:

“大人,无需巨石碾压,城内便有内地运来的石磨,目前主要用于制作豆粉,是这些年楼兰马匹养膘的军用工具,我寻思,或许……也能用于碾碎麦粒。”

闻听此言。

姜尘心中忍不住感慨道:

“大卫工匠众多,已有石磨许久,但小麦却种植极少,喜食稻米粟米;

西域小麦虽众,却技术落后,至今才得到石磨这些较先进的粮食加工工具。

也就是说。

距离西域人发明面食面粉,也不过一步之遥。

纵使没有我的出现,过个十几年,面粉发明者的头衔,也将落在某个有奇思妙想的西域人身上……我也不过是侥幸抢先了半步!”

思索间。

青州兵们已拿到石磨,将海量脱壳麦粒碾压成粉,彼此分工合作,很快便做出了足足六十筐烧饼,重约三百六十斤。

姜尘思虑数秒,决定先从相熟的“阿宾百将”处打开口碑,便遣十数民夫,将六十筐烧饼统统送至冯乐宾及麾下六十余位青州兵处。

起初。

吃多了麦饭的士卒纷纷叫屈,希望伙夫们能弄些稻米,没有稻米的话,弄些栗米也成。

他们实在是不愿意再吃一口麦饭了,腮帮子疼。

但——

武卒对食物的需求,是寻常人的三倍,腹中饥饿的速度极快。

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冯乐宾便带头吃起了第一块烧饼,

然后,

第二块,第三块,第四块……

众多青州兵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自家百将,竟吃掉了整整一筐烧饼,甚至眼神贼溜溜乱转,望向其他人手中的烧饼。

顿时。

哪怕是傻子都能看出来,这黄橙橙的“麦饭”,绝对不简单!

众士卒争先恐后,纷纷拿起烧饼炫进嘴里,吞入腹中,顿时生出一种强烈的满足感,纷纷道:

“这可比连日来吃过的生硬麦饭,强太多了!”

“十分的新鲜,十分的美味!”

“诸位兄弟,我发现了一种新吃法,我刚刚将烧饼掰开一条缝隙,昨日吃剩下的少许碎肉,统统夹了进去,一口咬下去,简直是人间美味啊!”

待六十筐烧饼统统被吃干抹净,冯乐宾拍了拍肚皮,想夸一夸烧饼的美味之处,奈何他没什么文化,只能赞叹一声:

“好吃!”

有士卒意犹未尽,问道:“什么时候吃晚食啊?”

冯乐宾没好气回应:

“到晚上的时候,你就可以吃晚食了!”

也有士卒嘿嘿一笑,建议道:“百将,带我们去民夫营地视察一番吧。”

一言惊醒梦中人!

冯乐宾不曾有丝毫犹豫,立即带上六十余青州兵,直线奔向民夫营地。

…………

民夫营地。

冯乐宾及六十余青州士卒,急吼吼地跑至营地门口,大声道:

“姜百将,饼呢,我要吃饼!”

姜尘哈哈大笑,挥了挥手:

“来人,喂阿宾吃饼!”

常言道,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但令姜尘没想到的,最终风靡青州兵的美食,并非烧饼,而是——

烧!饼!夹!肉!

姜尘试图将它命名为“肉夹馍”。

但很遗憾,失败了。

大多数青州兵并不认可这一名称,纷纷反驳道:

“明明是烧饼夹肉嘛,为啥偏偏要叫肉夹馍?”

姜尘:“……”

很快。

城内一百多青州兵,都成了烧饼夹肉的拥趸。

当晚,一百多士卒皆手拿着“肉夹馍”,与其他同袍闲聊打屁。

此等异事,很快便吸引了校尉张影的注意,他亲自尝过烧饼之后,立即得出结论:

“此物,可充当军粮!”

…………

次日清晨。

范良善牵着牛马,为姜尘带来了整整十三四袋糯米,大大加快了粮仓建造速度。

陈不饿粗略计算了一下,至多十六七天以后,便可完工验收。

毕竟该粮仓本身就是以卜善庭院为基础改建而成,并非从零开始,远比一般建筑修缮的速度,要快很多。

姜尘站立于粮仓大门前,询问道:

“叔,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加快粮仓建设?”

陈不饿舔了舔酸菜味儿的鹅卵石,思索片刻,回应道:

“瓦片,目前营地里瓦片欠缺的很,要么从其他民房顶部拆取,要么便只能慢慢烧制。”

姜尘嘴角微微上扬,心里泛起了白嫖的心思,抬眼望向范良善远去的背影,连忙高呼道:

“范兄请留步。”

“?”

范良善缓缓打出一个问号,心中忽然升腾起一丝不妙的预感,本能地后退了半步。

…………

在接下来的几日,范良善仿佛经历了噩梦一般的人生。

每当他听到姜尘亲切呼喊“范兄”两个字,两条腿就忍不住打起了寒颤,心中恶狠狠腹诽道:

“彼其娘之!”

“你这狗日的民夫,真当咱是你兄弟了?”

短短三天时间内,姜尘以修建粮仓为由,向他借了桐油、瓦片、梁木、各类工具等等物什,总价值接近四百两。

甚至还借了些许他麾下的青州兵,充当苦力使用。

当初范良善低价收购古玩字画时,也不过从姜尘手中赚了莫约二百五十两银子,这一波,不但全赔了出去,还额外搭上了一百三十两。

姜尘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当众夸赞:

“范兄,你真是个天字第一号大好人呐~”

这句话的每一个字,仿佛一把把锋利的刀刃,深深刺入范良善的心脏,痛,太痛了!

“该死的蠢东西,哪有你这样对待兄弟的!好人?我看是天字第一号大蠢货吧?!”

“我简直是成了妓女,还免费给你嫖!”

“彼其娘之!”

范良善怒气冲冲,回到营帐内后,气得直接摔碎了心爱的茶壶,但一时之间,他竟拿姜尘没有半点法子,唯有一忍再忍。

原因倒也简单。

在鬼蜮消散之前,他还真寻不到三年生的白须蟋蟀,这玩意并不算昂贵,却极为稀有,这才是拾荒者数量极少的主要原因。

因此。

姜尘体内的拾荒者药性,还当真是蝎子拉粑粑独一份儿。

“等着吧,等到了木曜之夜,你吃进去的东西,我要你统统吐出来!”

范良善面露凶狠,冷冷道:

“到时候,再让你见识见识,你口中天字第一号大好人,‘范兄’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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