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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话 坛子肉

书名:食味记 作者:熙禾 分类:古典架空 更新时间:2023-02-14 23:48:48

 大门外的墙根下攀着一株凌霄花,被夜风兜下来两三片橙红色的花瓣,晃晃荡荡地卷进屋里,落在青砖地面,被搁在柜台上的桐油灯一照,煞是好看。(∵)

四下里于一刹之间变得很安静,唯有孟郁槐与景泰和两人的衣摆被风吹得鼓鼓囊囊,发出噗噗的声响。

后院中隐约飘过来一两丝丰腴的浓香,春喜和腊梅那两个爱管闲事的原本正在那里盯着火,听见前面传来的说话声有几分熟悉,忙慌慌地赶了来,抬眼看见孟郁槐站在大门口,登时睁大了眼,诧异道:“呀,这不是郁槐兄弟,你怎地这辰光跑到了这里来?”

“……我来瞧瞧。”孟郁槐冲她二人笑了一下,避重就轻地答。

“怨不得村里人都说,你与泰和兄弟还有孙大圣三个,比那亲兄弟还要好上几分。”腊梅闻言,便连连点头感叹,又朝门外张望一眼,“你这是刚从县城里赶回来,连家都没回吧?啧啧啧,真真儿热心肠!”

有她们两个在,花小麦不好多说话,景泰和愣了片刻,赶紧跑来解围,搭讪笑着道:“咳,郁槐哥,我家小妹明日将连顺镖局的人请了个遍,其实你同他们一块儿来就行,何必紧赶慢赶?”

孟郁槐似有意无意往花小麦站立的方向扫了一眼,很快就收了回来,冲景泰和笑了笑:“那不合适。”

春喜和腊梅不知前事,头碰头地嘀咕“那有什么可不合适”,花小麦想笑又不敢,索性转开头,盯着靠墙那排木架子上的酒坛猛瞧。花二娘却是不管那些个,见自己那两个小姐妹尽着杵在原地不动,便小手一挥,大喇喇道:“既然都收拾得差不多,咱们也该早点回去,明天难免是一整日的忙碌。且得养足精神头才好。”

“是。”景泰和不惯应付这种“有话不能随便说”的场面,有点发窘,见自家媳妇开了口,忙不迭地在旁帮腔,“两位嫂子,你们也赶紧回去吧,明日全靠你二位帮忙呐!”

春喜和腊梅应了一声,十分尽职尽责地四周打量一圈,确认再无疏漏,便掸掸身上的灰。笑哈哈地走出店门。花二娘在景泰和的搀扶下也从椅子里站起来。花小麦看他们一眼,便笑着道:“你们先回,我把手头上这点工夫做完了就回去。”

“都这时辰了,你还有事?”孟郁槐偏过头去看她。稍稍皱了一下眉。

“嗯,有一道大菜。”花小麦冲他笑了一下,“明日不是摆了两桌席吗?柯叔和乔大叔他们都是喜啖美食的人,我就想着做点好吃的来招呼他们。”

花二娘有点不乐意,嘴角一抽,翻了翻眼皮:“你一个人留在这儿怎么行?这村子东口外面就临着官道,万一……”

“不然你想怎么样?”花小麦一歪头,笑嘻嘻地道,“你如今可是不能劳精费神。我哪敢让你在这儿陪着我?从前我在河边摆摊,每日里走夜路也是走惯的,并不害怕,你赶紧跟姐夫回家去,让他将晌午我做的那鳝丝羹热来给你吃点。完了你就好歇下。你如今可是咱家头一个受保护对象,容不得半点差池的,我最多再耽搁上一个时辰,也就回去了。”

“小妹说得对,你的确是不能熬得太晚,我先陪你回去。”景泰和挠挠后脑勺,也帮着一块儿劝,不知是怎么想的,转头望向孟郁槐,冷不丁从嘴里冒出来一句“我媳妇现在一天要吃五顿呢哈哈哈”,被花二娘狠命在腰间捏了一把。

“小麦妹子,你真不要我们在这儿陪着你?”春喜和腊梅站在门外,略有匈疑地往花小麦脸上张了张。

花小麦也知她两个其实早想回家去,便笑着摆摆手,“不必了,你们在这儿也帮不上甚么忙,倒不如早胸家休息,明天还得靠两位嫂子帮我尽心张罗呢!”

春喜和腊梅点头应了,高高兴兴地转身离开,花二娘扯着花小麦的手,少不得又叮嘱了她两句,让她不要耽搁得太晚,也便随着景泰和往村西的方向去。

孟郁槐跟在几人身后,似是也打算回村南,花小麦撇撇嘴,赶过来阖上门板,却见那人身形一晃,又闪了进来。

花小麦给唬了一跳,忙不迭朝后退了退,待得将他看清,才心有余悸地按住心口拍了两拍,又气又笑:“你怎么跟做贼似的?”

孟郁槐垂眼也笑了笑,不答她的话,径自到:“这铺面前后不挨着人家,你独自在此不安全,我左右无事,陪你一会儿。”

花小麦也不是扭捏的人,听他这样说了,就点点头:“那敢情好,咱俩去后院儿,我让你瞧个好东西。”

说罢便将大门虚虚掩了,引着那人穿过后门去到院中。

后院靠左边墙根下挖了个一尺来深的坑,里头塞一只大酒坛子,旁边堆砌了许多麦秸和谷壳,正围着酒坛壁缓缓燃烧,不时发出哔哔啵啵的轻响。微微有些呛人的气息与那酒坛子中浓浓的香味混杂在一处,融合成一股奇异的味道,竟还挺好闻。

孟郁槐也是走近了才发现,酒坛口是用湿泥封住的,大约已经烘烤了许久,有些干裂,香味才从缝隙中走漏了出来。

“你这是做的什么?”他难得地有些好奇,拣了两张小凳,推给花小麦一张,自己也在离火稍远的地方坐下了,“酒坛子里装的是何物?”

“这叫坛子肉。”花小麦得意洋洋冲他一挑眉,说起吃来,立刻便滔滔不绝,“听我二姐说,芙泽县的规矩,饭馆儿在开张之前是不能动灶火的,怕不吉利,可是我这里明天就要打开门做生意了,总得安排两道招牌菜吧?思来想去,唯有这道坛子肉最为合适。在这院子里挖个坑,虽少不了还是得烧火烹煮,但好歹我没动用到厨房里的锅灶,应该能混过去吧?”

孟郁槐微笑看着她,没有说话。

这坛子肉也算是一道名菜,只在这个年代,似乎尚未出现。正经的做法。是用一只鸡一只鸭,腿肉一斤半,再搭配上六两火腿,四两海参和四两鲍鱼,稍稍焯过水之后一股脑地都塞进酒坛子里,最后再放上十来只煮熟的鸡蛋,用半瓶上好绍酒与葱姜、各色酱料煨制,至少得煨上十个时辰,直烧得皮酥肉烂化出汁来,方能取出来食用。滋味极其香腴浓郁。

“这菜虽花时间。却很好做。而且里面都是各种荤食,咬一口满嘴肉香,对村里成天干活儿的老百姓来说,肯定会觉得特别过瘾。绝对会受欢迎。”花小麦说得正起劲,瞟了孟郁槐一眼,只管继续嘀嘀咕咕,“只是啊,我跟你说句实话吧,像海参和鲍鱼那样精贵的食材,我还真有点舍不得,所以,我就去买了两只大鱿鱼。一并给塞了进去,横竖也能借着点海里的味道——我是不是很精明?”

孟郁槐被她逗得发笑,却仍是不做声,只静静瞅着她。花小麦有点莫名其妙地朝他脸上张了张,猛地一拍手:“哎。要不一会儿这菜做好了,我给你先尝尝?唔……不行,还是让它在坛子里多焖一晚,待明早再在灶上热一热,味道才更好,你还是明天和柯叔他们一起……”

话还没说完,手便被人捉了过去,捏在大掌之中。

孟郁槐低了头,将她的手仔细瞧了瞧,指腹从她手背上缓缓滑过。花小麦猝不及防,耳根子一阵发烫,又不想表现得太过羞涩,显得好像没见过世面似的,于是抿了一下嘴角,仿佛混没在意地笑道:“呃……我二姐说,我的手成天在水里泡着,在油烟里熏着,又干又粗,难看死了……”

“我的手也粗。”孟郁槐没头没脑地答了一句。

……大哥,你这算是安慰吗?

花小麦暗地里翻了个白眼,不动声色地把手抽了回去,拾起一根烧火棍,在火坑底部捅了捅。

“我刚从北边回来,能在家休息两天。”孟郁槐偏过头看她一眼,“等明日你这饭馆儿开了张,我就想,把那回事跟我娘说一说。”

停顿了一下,又道:“我娘那人脾气……有些古怪,不是她自个儿看中的,她都有意见。我担心她来找你麻烦,你不用搭理她,若是被她缠得烦了,抽身走开就是。”

花小麦闻言便挑了一下眉,颇有点不情不愿地道:“要不……明天你让她跟你一块儿来吃席?”

“还是不必了。”孟郁槐立刻摆手,“这样重要的日子,假使被她搅和了,只怕你今后的生意要受影响。这事不需你操心,好歹等明日你开张之后再说。”

好险好险,幸亏这人脑袋清楚又想得周到哇,天地良心,她真的只是客套一句而已!

两人在后院中坐了一会儿,时不时说上两句,也无甚重要话,不过闲聊而已。过了半个多时辰,那一埕坛子肉终于煨煮得够了,孟郁槐便帮着花小麦将酒坛从火坑里端出来,抬到厨房妥善放在角落中,然后便锁上店门,走了出来。

“回家便歇下,莫要想其他事体,明天我早些过来帮忙。”孟郁槐一边解下拴在树上那匹早等得不耐烦的大黑马,一边吩咐了一句。

几个意思,就此告别?

“你不送我?”花小麦牵扯了一下嘴角,“送到河边就行。”

孟郁槐飞快地转过头来看她,笑了一笑,仿佛很无奈似的,然而却又立刻牵马行至她身边:“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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