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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归家

书名:驭君 作者:坠欢可拾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3-07-27 22:19:16

莫聆风睡的断断续续。

她以为自己已经睡的天荒地老,海枯石烂,实际上刻漏香才烧了豆子那么长一截。

每一次睁开眼睛,她都能看到邬瑾笔挺着背,坐在绣墩上,眼睛永远不会落在五步之外的地方。

而只要她有了动静,邬瑾必定也要跟着动作,从屏风外的小炉子上舀出来一点葱白水,自己先尝一口,等待片刻,才用小勺子,一点点喂给她喝。

他知道杀人是可以不见血的,所以哪怕那陶罐没有移动分毫,他也要先尝一口。

一时间屋内屋外都只余寂静,只有瓷器等物发出难以避免的碰撞之声,偶有人低语几句,也都隔着两重门,隔的遥远,邬瑾坐落于闺房之中,任凭风吹雨打,不动分毫。

时至晌午,长岁居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祁畅哆哆嗦嗦,颤颤巍巍,缩肩驼背,一身灰色短褐穿在他身上,越发显得灰扑扑的,像条虫子,蠕动着到了长岁居外。

院门紧锁,他抬手轻轻叩门,“空空空”的声音于寂静中传出去很远,他吓了一跳,收回手,等了片刻,不见动静,抬手要再叩门时,门忽然开了。

开门的是个面色肃然的大丫鬟,冷眼扫他:“何事?”

祁畅嗫嚅着道:“是程三少爷请我来寻邬郎君,有话要说。”

大丫鬟微微皱眉:“等着,我去禀告邬少爷。”

祁畅看大丫鬟步履匆匆,不知邬瑾究竟在莫姑娘的院子里做什么,竟然连丫鬟也如此尊敬他,心中忽生好奇,探头往里看了一眼。

里面的情形又将他吓了一跳,心中忐忑,不知莫聆风究竟是患了什么病,进退两难的等着,他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

很快,便有人上前来带他进去,一直带他到廊下,隔着一扇门,和里面的邬瑾说话。

“邬、邬少爷……”祁畅的声音在众人注视下低低的从门缝传进去。

邬瑾靠在门边,轻声细语询问:“怎么了?”

隔着一道门,他的声音又小,祁畅要费力才能听明白:“是程三爷,听说你来帮忙了,差我来问要不要他也来。”

程廷不是傻子,让莫千澜软禁在九思轩,渐渐察觉出不对劲,今天一早想找邬瑾商量,才发现邬瑾已经不在。

他怕邬瑾有事,特意让祁畅来看看。

“不要,”邬瑾想到程廷闲不住的性子,又多叮嘱一句,“叫他不要出九思轩。”

祁畅没有听清楚,便小心翼翼推了推门,门没有闩,开了一条缝,他好奇地从这一条缝往里看:“什么?”

只一眼,他忽然就见邬瑾目光凌厉地审视着他,他慌的往后一退,手上失了分寸,把门“哐当”一声带上,睡着的莫聆风惊醒,立刻有了呜咽之声。

站在廊下的奶嬷嬷横眉怒目,拎着他后脖颈衣襟,将他拽出了院门。

祁畅四脚着地,连滚带爬地跑出去很远,等站起来时,后脊梁泛起阵阵寒意。

方才他推开门的一瞬间,邬瑾还是那张温和的面孔,一贯都是如此,然而目光却忽然肃杀,仿佛要对他刀兵相见。

他抬起软绵绵的脚,心中埋怨程廷,准备回九思轩去,却叫人拦住了去路。

两个面无表情的人架着他,不顾他的挣扎、哭喊、求饶,把他带去了无人知晓处,交由赵世恒审问。

莫聆风的疹子是在当天夜里发透的。

先是前胸后背,随后急速蔓延至手心、脚底,最后在鼻尖上见了疹子。

疹子透发之后,整个莫府也跟着透了一口长气,接下来,只要等疹子消退便可。

这天夜里,邬瑾在心里写了一张日录。

第二天,莫千澜和莫聆风一起恢复了精神,程廷得以脱出牢笼,飞回家去,大黄狗几乎是欢天喜地送走了他。

他再不走,大黄狗就要走了。

而邬瑾却只能先回九思轩——李一贴要给他把脉,确认他不会出疹,才会放他家去。

他穿进去的衣裳、鞋袜,全都被人带走烧掉,莫府又给他从里到外,从上到下的添置了两身新衣。

又过一日,晚饭过后,李一贴给邬瑾把过脉,他终于可以回家了。

酉牌,正是家鸡归巢时,天色昏暗,邬瑾收拾好包袱,一头撞进了微凉的晚风中。

花园里这时节最为舒适,风好,花木亦盛,尤其是栀子花香,在青色的天光下,浓烈馥郁,直透心脾,霸道到令人失神。

六天不见天日,他面目依旧,天光将他也照出来一层虚蒙蒙的光,他从湖边走过,衣袍上都沾满了栀子花的香气。

包裹沉重,里面有一锭十两重的大银——莫千澜喜的发狂,做了一回散财童子,奶嬷嬷将银子给他时,还说莫千澜特地嘱咐,这不是赏银,是谢礼。

十两银子,是邬父的两条腿,是他的一条命,能让他们一家四口过上小半年。

然而比这十两银子更沉甸甸压在他心头的,是包袱里装的笔匣。

匣子里是一枝宣城诸葛笔。

石上老兔,吃竹饮泉生紫毫,制笔之人于千万毫中拣一毫,精工细作,方得一宝帚,千金也难求。

而那竹造笔管上,赫然刻着“邬瑾”二字。

此笔非金银所能估量,是以比那十两银子重。

更重的是莫聆风的心意。

莫聆风知道他没有好笔,特意让莫千澜去信宣城,求一枝紫毫,直到今时今日,这枝笔才千里迢迢而来,到了他手中。

这份心意,足以涤荡他满身苦楚辛劳,让他心神安定,卷着满身栀子花香气往外走,他一路走回十石街去。

十石街还是那样狭窄逼仄,门与门仅仅隔着一堵矮墙,街面永远油腻肮脏,热水铺、脚店、肉案、碗头铺穿插其中。

正是晚饭前后,拥挤的屋宇中挤满了拥挤的人,食物贫瘠的香气飘荡至街上,两个赤脚小孩子正在为了一文钱扭打在地,互扯衣裳,哭号喊娘,各自的娘没有出来,只在屋子里大骂。

一个男子提着一坛小酒,哼着小曲回家,沿途大声和人打着招呼,相互调侃嘲笑的声音充斥着整条街。

邬瑾身上的栀子花香气瞬间变得微不足道,墙角开着一丛地锦苗,花朵粉嫩,然而气味刺鼻,引来一大群野蜂蚊蝇。

这是贫贱、肮脏、酸臭之地,也是他熟悉的、看惯了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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