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用户中心
懒人小说 > 玄幻 > 极限伏天 > 第1463章 守神天建

第1463章 守神天建

书名:极限伏天 作者:天茗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3-03-10 22:05:59

“那个家伙虽然是神门的人,但是他却是公孙无崖身边的人。也就是说,公孙无崖其实也在这附近。鬼仆庄的人现身,只要他们与元敌打起来,公孙无崖便会现身。一旦元敌战死,噬魔刀归谁?会是那个杀死元敌的人么?”

凌云看到万云通眉头紧锁,于是笑了笑说道。

“唉,看来老夫只要舍命陪君子了。”

万云通长叹了一声,显得十分无奈地说道。他这是要想要将凌云拉入战圈的语气啊。

“万老,我可是君子,只作看客。哈哈,李会长,我们走吧!”

凌云可不会那么傻。圆刀门的宝库是万家庄空手套白狼给他的筹码,现在这圆刀门的宝库没了,那可跟他没有半点关系。

想要继续合作,就必须用噬魔刀代替。

“该死的家伙。”

看着凌云离开,万云通一掌将身边的大树击穿。他活了数千年,竟然被一个小子玩弄于股掌之中,算算受制于他,想想就来气。

他想杀人。杀谁?自然就是凌云。

只是现在他却还不能动手。他还需要借助凌云的商会城池,帮万家庄重整旗鼓。

“老爷子,怎么办?”

万飞看向万云通问道。

“等!”

万云通沉声地说道。

“吼!”

元敌手中噬魔刀横扫,立即掀起一道强大的刀罡,刀罡直接将地皮都给掀了起来。

“哼!五鬼镇灵术……镇……”

鬼娘子扣起手印,释放气魂,以魂技镇压被掀起来地皮,随后身形如魅,速度快得惊人,以魂开界将元敌困在其中。

运用幻体之术攻击元敌。

“魔灵刀境,魔灵斩…”

嘭!

“啊”

鬼娘子的气魂界被元敌强行斩破。鬼娘子的幻体尽数被摧毁,吃惊之下立即抽身后退。

“庄主”

鬼仆庄的两大鬼将见到鬼娘子被击退,立即出手。鬼娘子被击退,但是并没有退出战圈,在两大鬼将出手之后,她也再次扑杀了过去。

元敌的实力比起鬼娘子强出不少,不过之前他所被神门的人所伤,可还没有恢复恢复过来。此时面对鬼娘子与另外两名鬼将围攻。

渐渐地感到吃力,落于下风。

就在他们打斗之时,一根箭羽突然破空而至。

“不好。斩!”

元敌大吃一惊,转身挥刀斩落箭羽。而在他斩落箭羽之时,鬼娘子趁机一指点他的背后。

“噗!”

元敌吐血向前推进十步,凝聚魂力震退两大鬼将。

“元敌交出噬魔刀,本座绝不为难你。”

鬼娘子盯着元敌说道。

“哈哈!鬼娘子,你以为你是谁。噬魔刀,本座也要了。别人怕你们鬼仆庄,本座可不放在眼里。元敌,交出噬魔刀,说出那人是谁,我留你一个全尸。”

公孙无崖见到元敌受伤,败势已现,所以也带着人走了出来。守神青锋立即退到他身边去。

“公孙无崖。”

鬼娘子见到公孙无崖出现,脸色显得有一些难看,显然是公孙无崖的名气非常大。大到连鬼仆庄也得让其三分。

“哈哈,是你!”元敌看着公孙无崖身边的人,眼中充满着怒火。因为那人先前也参与覆灭他圆刀门的壮举。

同时也是打伤元敌的人之一。

“贵主说的话,你没有听到么?交出噬魔刀!”

守神天建,他也是守神一族的族老之一,地位超然。一般时候,公孙无崖可是请不动他的。不过这次要对付的人却是与杀害他们神门的族老有关。

所以守神天建这才随他来到这里。

“哈哈,想要噬魔刀,有本事就过来拿啊!”

元敌可不是那种怕死之辈。让他主动交出噬魔刀,这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只要有噬魔刀在手,他还有机会可以一战。

之前他就是凭着噬魔刀,这才从神门的围杀之中逃脱。

“找死…那我就成全你”

守神天建拔剑杀了过去。气魂也释放了出来。运用他的气魂镇压元敌的刀境,不到三十招元敌败势便越来越明显。

身上的伤也是越来越多。

“想取噬魔刀,问过我了没有……”

守神天建差一点便从元敌手中将噬魔刀夺走,可是却被人阻止。

“嗯,你是谁。”

守神天建与对方对了一掌,两人同时后退十丈。

“老夫鬼仆庄大管家,燕千秋。”

燕千秋淡然说道。

“鬼尊,燕千秋,他不是死了么。”

公孙无崖大吃一惊。

“你又是谁”

燕千秋环视了一下众人,随后将目光停在守神天建身上。

“不必多问。噬魔刀就在那里,看看谁能带走。”

守神天建没有表明身份。这也就是说,他并不代表神门。神门不适合出现,要不然就会再一次引起天下各大势力连锁反应。

所以他眼下只代表公孙无崖出手。

“这最好!”

燕千秋早就猜到守神天建的身份。不过这家伙竟然不承认自己的身份,那他可就没有什么好顾忌的。当然,就算他承认了自己的身份。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启体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