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用户中心
懒人小说 > 玄幻 > 极限伏天 > 第三百八十五章 刘启vs大祭司

第三百八十五章 刘启vs大祭司

书名:极限伏天 作者:天茗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3-03-10 22:05:59

“剑主!“

“吕家商会,侍剑人,刘启!向巫山大祭司请剑!“

刘启手中拿着剑,立于屋顶上注视着大祭司。

“呃!天剑诀,你是天剑宗的人,怎么成为了吕家商会的侍剑人了。“

大祭司认出刘启手中的剑。他的剑并非什么宝剑,但却更是宝剑,因为这剑正是刘启以天剑诀所形成的心剑。

“这不重要!“

刘启淡淡地说道。他如今的心境,可不是谁都可以撼动的。这一次他退下了天剑宗主之位后,剑道造诣可是一日千里。

同时心中放下了包袱,修行同样也是如此。

之前见李天宝与傅北楼一战,再加上凌云一句话醍醐灌顶,让他的剑道再上一层。

“哈哈,那什么才重要?”

大祭司冷声说道。手中的灵盅同时也化成真身。他的灵盅乃是一只蝙蝠,名为五爪蝠盅。

这可是一只顶尖的灵盅,品质丝毫不比五大古巫的灵盅差。

灵盅真身乃是一只五爪蝠龙,个体实力极为恐怖,同时还会一种超声波,超强的精神力攻击。

“我劝你最好合体吧!”

刘启淡淡地说道。

“哈哈,好大的口气!就算是你们天剑宗上任宗主燕天南在世,他也未必敢说出这样的话来!至于你们现任的天剑宗主,本主根本不放在眼里。你配么?”

大祭司不屑地说道。

他的实力,就算不运用灵盅合体,那也是最为顶尖的道主。就算是天剑宗上任宗主,也不见得可能逼他运用灵盅合体。

至于之前的刘启,他更不放在眼里。

他若是灵盅合体,那实力可是与葬天寺的天葬有得一拼。

“那就先斩你灵盅吧!”

听到大祭司如此嚣张的话,刘启也不再多费口舌了,让他合体,他不合,那可就怨不得他。

对付盅师最好的办法,自然就是先斩其灵盅。灵盅一死,盅师元气大伤。

嘭!

“吼…“

“什么,铸剑开天门。你到底是谁!“

大祭司的灵盅差一点就被刘启一剑给斩了,还好他的灵盅会闪现,可是纵然如同也是被剑罡所产生的剑气所伤。

现在的刘启虽然还未曾跨入天道的门槛,可是他现在随手一剑,便可施展出铸剑开天门这一招。

绝对是强到无边了。

此时的他,已经可以与凌云的镜花水月抗衡了。

“我不是说了么?我叫刘启!“

刘启淡淡地说道。

“你,你是现任的天剑宗主,这,这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达到这种境界!“

巫山虽然半隐于世,可是天下各大势力,他们多少还是知道的一些的。以前的天剑宗虽然也还不足以与他们巫山抗衡。

但是天剑宗出现了一位不落剑仙。那可是天下没几个敢招惹的存在。也正是因此,不少势力都关注着天剑宗。

可惜打从不落剑仙之后,天剑宗却是一代不如一代。上一代天剑宗主还行,可是到了刘启这里,因为他太过依赖玉骨魔剑,从而偏离了剑道。

虽然达到顶流道主的行列,但却是垫底的那一种。导致最后天剑宗只是徒有虚名,但实际上真正的顶尖实力,却不愿正眼相看。

“天剑宗主一职,我早已不配!如今的我,只为剑道而生!“

刘启淡淡地说道。

“嘶!天下剑修,果然都不容小视!恭喜你重归剑道!就让本主领教一下,你们天剑宗真正的天剑诀吧!合…“

听到刘启说出这样的话,大祭司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以前的刘启是天剑宗主,但他代表不了天剑宗的剑道。

可现在的刘启虽非天剑宗主,但他却代表着天剑宗的剑道。

面对这样的刘启,大祭司自然不敢再有丝毫怠慢,立即与灵盅合体,要不然他的灵盅便会被刘启所斩。

嗖!

与五爪蝠盅合体的大祭司,战斗力直接达到天道以下最强的状态。他与刘启这一战可是非常有看头。

两人足足打了一天一夜也未能分出胜负。

不过他带入城中的人,可支持不了一天一夜。

他们虽有灵盅辅助,但却也不是无敌的。三祭司即便与灵盅合体之下,也打不过李老头。

傅北楼与鱼不悔联手,在鱼不悔缠斗四祭司的灵盅之时,傅北楼借机将四祭司打伤,转而斩四祭司的灵盅,让其元气大伤之后将其拿下。

李醉等人也都分别缠住一名巫山道主,虽然难以取胜,但最少保持不败。而李天宝一人一剑,连斩三名巫山道主,以及他们灵盅。

“天剑诀,果然名不虚传。你赢不了我,我也胜不了你!再打下去,没意思了。”

大祭司罢手,有一些惊讶地看着刘启。

“你说得没错!你们两人确实很难分出胜负。不过你还是输了!”

凌云再次现身!刚才大祭司与刘启之战他都尽收眼底。这大祭司若无灵盅助战,他不是刘启的对手。

不过灵盅本来就是大祭司实力的一部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启体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