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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火鸟之地(三十七)

书名:哈利波特之晨光 作者:金吾不禁夜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3-03-09 20:23:18

蔷薇是一种常见的开花灌木,有成百上千个品种,不论巫师还是麻瓜都很喜欢。

在哈利五年级的时候,“波莫纳·斯普劳特”曾教学生们开花咒,这样他们情人节的时候就能拿来送人了。

绝大多数的正常女人都会喜欢玫瑰,而不是像波莫纳一样喜欢魔鬼网这种植物,不论是巫师还是麻瓜,带着鲜花拜访女士都被视为是一种礼节。

当汤姆里德尔代表博金博克拜访赫普兹巴史密斯的时候,他也带着一束玫瑰,赫尔巴茨早就让家养小精灵赫琪准备好了花瓶。

那时的汤姆长相英俊,又会说奉承话,让赫普巴兹很开心,她在好心情的驱使下将赫夫帕夫的金杯和斯莱特林的挂坠盒拿了出来给他看。

有一个成语叫口蜜腹剑,赫巴尔兹史密斯的死因最后被魔法部判定为是家养小精灵赫琪将毒,而不是糖放进了女主人的热可可里。

当哈利初到魔法世界的时候,他什么都不懂,只是知道魁地奇学院杯好像很重要,于是拼了命得想要抓住,等他抓住了金飞贼,像个英雄一样被人们围住。

那时老蝙蝠不知道是因为斯莱特林输了,还是因为自己的袍子被烧了,喋喋不休得说哈利有多么像他的父亲詹姆波特。

霍格沃茨的魁地奇赛场所能容纳的观众和1994年魁地奇世界杯所容纳的不是一个量级,同样是找球手的维克多·克鲁姆在那么多人山呼海啸般的叫喊声中“表演”,而哈利则沦为观众的一员。

人的视野总是存在各种各样的局限,更让人遗憾的是,很多时候因为自己没有开放的心态,像井底之蛙般看着头顶一小方天地,对自己的生活满意极了。

波莫纳觉得,哈利恐怕“没有想那么多”,他只是单纯地想和朋友们一起快乐、欢笑而已。

是阿不思同意了西弗勒斯的建议,不顾米勒娃的反对,让第四个冠军哈利继续参加“三强”争霸赛。

如今又因为老巴蒂克劳奇的死,阿不思想退缩了,说这是明智之举,那么当初提出这个建议的斯内普岂不是就不明智了?

这种情况波莫纳不会参与,就算阿不思活到一把岁数了他也是个格兰芬多。

“你怎么了?”

波莫纳耐心得问,西弗勒斯将实验室弄得乱七八糟,像是有嗅嗅跑进来了。

“我的搅拌棒呢?”他压抑着怒火问。

波莫纳看着他的眼神,有了警惕。

人本身是有智慧和理智的,同时也有趋避利害的一面,尤其是在生存和繁衍的行为中。

人在吃喝时感到快乐,否则每隔几个小时味同嚼蜡般吞咽食物只是一种让人不愉快的任务,连幽灵都比人幸福,因为他们终于不需要吃东西了。

或者像芙蓉德拉库尔小姐那样担心再吃下去就塞不进她的礼裙里,胖夫人以前当女演员的时候也注意控制饮食,戈德利克·格兰芬多还暗恋过她。等她“死后”就随意享受她喜欢的一切,慢慢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有人觉得狩猎是有趣的事,在猎杀的过程中感到快乐,有人则觉得自己的灵魂受到了玷污。

西弗勒斯像暗夜生物一样讨厌光,让他像魔药俱乐部的成员那样在透光的温室里做实验他只会感觉到痛苦,没准他哪天就跟蝙蝠似的飞出去,找个住着舒服的洞穴,隔三差五、甚至干脆不回来了。

但她也不打算挖地下室,其实改变赫夫帕夫休息室拥挤的情况还有别的,比如和斯莱特林共享地下城,不过这就意味着他们要接受他们的一些观念和条件。

她依旧不了解小巴蒂克劳奇,但她知道这时退让了,日子又要变成和过去一样,她又不是家养小精灵,主人说饿了给他送来食物,渴了给他拿饮料。

“io。”

波莫纳说,接着那根藏在杂志下面的玻璃搅拌棒就这么来到了她的手里。

“你是不是忘了点什么?西弗勒斯。”

她将那根玻璃棒放在了他的实验桌上。

他怒气冲冲得瞪着它。

“我想在房子里布置点花,你觉得是放普通的花还是魔法植物?”

“随便。”他不耐烦得说,拿起了搅拌棒,用斗篷擦拭。

“你还记不记得罗恩和哈利开着飞天汽车来学校,撞在打人柳上的事?”

“提这个干什么?”

“从那以后那辆飞天汽车就没回去过了,车库空了出来,可以摆放亚瑟喜欢的东西。”

他沉默了一会儿。

“我们没有飞天汽车。”他低沉得说,口气没有之前那么火气十足了。

“但我想要有个地方摆放农具,我们在外面修一个仓库怎么样?”她笑着说“以后你想放什么,也可以放在里面。”

“没问题!”他宽宏大量般说,挥舞魔杖用了修复咒,被翻乱的实验室又恢复了之前井然有序的样子。

“你想把实验室也移到外面去?”波莫纳问。

“我更喜欢呆在房子里。”他像是经历了一场大战般找了个地方坐下“能给我倒杯喝的吗?”

“当然。”波莫纳用魔杖指了一下厨房的柜子,一瓶朗姆酒就这么飘了过来,那是她用来做甜食的。

金黄的酒自己倒进了一个玻璃杯里,波莫纳接过了酒杯,将它递到了西弗勒斯的面前。

“你想现在就去搭仓库,还是改天去?”

他接过了酒杯,却顺手将它放在了桌上,接着拉着她的手,让她坐在腿上。

“等春天再说吧。”他看着外面的大雪说“外面太冷了。”

“你还记不记得你在我喝的酒里加伤心虫蜜的事。”她把玩着他衣领的第一个扣子“让我开心会儿不好吗?”

他没说话。

“西弗勒斯?”

“狗拉雪橇没有商量的余地。”他冷酷无情得说。

“哦!”她大叫着。

“我不会再冒着大雪出去找你了。”

她瞪着他。

“懒虫!”她抱怨着,接着站了起来,离开了实验室。

“波莫纳。”

就在她即将离开门口的时候,他叫住了她。

“这一切都是真的吗?”

他的眼神看起来有些哀怜,像是觉得自己在做梦似的。

“当然。”她微笑着说,这一次真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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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台上飞行的男孩继续表演时,勒德雷尔向乔治安娜介绍了路易斯·格吕耶的大概情况。

他出生于布鲁塞尔,现年24岁,曾尝试入读巴黎理工大学,因为成绩不合格没有被录取,但他又不甘心就这么回去,于是以射手的身份进入了第58团,成了“线兵”的一员。

他的父亲得知这件事后吓得立刻托关系,在军队里找到了他,勉强将他从一个列兵提拔为中士。

虽然格吕耶没考上巴黎理工大学,但在行伍里算是有文化的了,这件事办起来很轻松,很快到了1800年,格吕耶和他的保护者杜弗尔上校一起翻越了阿尔卑斯山,因为会骑马,很快成了骑兵,接着加入布鲁纳的第四骑枪兵,因战绩优异成为中尉。

亚眠和约签订后,他的父亲拒绝承认他的中尉身份,并不愿他从事军事生涯,目前格吕耶和德塞维尔少校一样都是导向兵。

他是去过前线看过枪林弹雨的,并一路摸爬滚打到达现在的位置,能出现在这个场合的年轻人就算非富即贵,也是人中翘楚,当他站在两个同龄人身边的时候,显得锋芒毕、惹人侧目。

更何况他还是“传奇得”翻越过阿尔卑斯山的一员,就像史书上汉尼拔的军队那样,这时没人没事干提扫兴的话题。

“夫人,爱丽丝小姐回来了。”

玛蒂尔达手底下的一个侍女凑到乔治安娜的耳边说。

她回头看了一眼那个方向,爱丽丝赌气似的坐在妈妈的身边,拉罗什富科公爵夫人什么都没有说,安安静静地摇着扇子,双眼看着台上的表演。

于是乔治安娜也转头,继续看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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