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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小说 > 都市 > 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 > 第474章 人人都会做的香煎鹅肝!这也太残……馋人了吧?【求订阅】

“总经理?”

陈美娟愣了愣,又有些担心儿子的生意了:

“你媛媛姐这么年轻,当总经理行不行啊?要不要再锻炼锻炼?”

林旭笑着说道:

“你们这些当长辈的,真是个矛盾体。让媛媛姐在门店收银,你担心她受委屈,让媛媛姐当总经理,伱又担心她能力不够……”

“你这孩子咋说话呢?我这不是怕她耽误你的生意嘛。”

“并不是因为她是我表姐,才让她当总经理,而是因为她有这个能力,所以才有这样的人事安排……”

今年自强生煎没再继续开分店,但明年,势必会继续扩张的。

到时候不仅林旭顾不上,窦雯静也无暇分身管理公司,而王自强本身没什么管理能力,现在又主抓技术,就更顾不上了。

所以就得安排一个人专门负责这事儿。

这个人选不能从总公司空降,也不能外聘,因为这两者对一线门店都不了解,不知道一线员工的工作流程。

不懂这个,自然是做不好管理的。

所以要从门店的店长中选择一个合适的,而八位店长里,媛媛姐的业绩遥遥领先不说,还提出了一大堆增进工作效率的意见。

这种情况下,总经理的人选不就呼之欲出了嘛。

“你心里有谱就行,那我和你爸就不担心了。”

陈美娟觉得儿子真的长大了,不仅有了自己的事业,而且在管理方面也有自己的看法和心得。

林旭把视频剪辑好,上传更新。

另一边,于慧家里,穿着卡通睡衣的彤彤坐在沙发上,正捧着平板电脑看的时候,突然冲厨房的方向喊道:

“妈妈,林叔叔上传黑芝麻糊的教程啦,你赶紧来学,不然我就考不上智班,没法和乐乐姐成为校友了。”

于慧从厨房里探出身子:

“刚吃过饭就又要吃甜食,忘了牙齿是怎么坏掉的吗?等我抽时间学一下,学会了再做给你吃。”

“那你可快点学啊,我可以等,但智班不等呀!”

于慧:“……”

小鬼头,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吗?

从你说乐乐姐喜欢看海绵宝宝,就知道你在谎报军情骗吃骗喝了。

她疲惫的叹了口气。

摊上这样一个孩子,真是一刻也不让人省心。

为了让女儿收敛一些,于慧说道:

“周六上完钢琴课,妈带你去林记吃饭,好像你乐乐姐也要去,到时候我问问她,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吃蘑菇力玻璃海苔和那些零食。”

哼哼,女儿还不知道社死是什么意思,让她先体验一下,算是对她这几天骗吃骗喝的惩罚。

网上,林旭刚刚更新视频,网友们就纷纷点了进来。

“哇靠,我连茴香豆的四种写法还没弄明白呢,林老板居然已经掌握了黑芝麻糊的四种做法。”

“收藏夹:快快快,快进来吃灰!”

“最近正馋黑芝麻糊呢,林老板真懂我。”

“赌一包辣条,老板娘肯定也会出一期黑芝麻糊的做法。”

“什么老板娘?那是小家电之神好不好!”

“该说不说,老板娘还真丰富了我对小家电的认知,家里的空气炸锅又重新焕发了新的生机。”

“前排提示:视频中有狗粮出没,请在情侣陪同下一同观看。”

“哇的一声哭出来,单身的我连视频都没资格看了吗?”

“……”

林旭看着网上的这些评论,冲正在敷面膜的沈佳悦问道:

“你的视频什么时候更新?”

“明天吧,跟你拉开点时间,省得网友们老说同步更新,而且这样能让你的视频在热门上冲得更高……旭宝,你说鹅肝为什么煎一下就出油呢?”

“你这是……饿了?”

沈佳悦拍拍脸上的面膜:

“没,就是有点好奇……”

“明天我给你做点尝尝就知道了,对了,给墩墩也尝点,小家伙还没吃过鹅肝呢。”

说完,他便拿着浴袍去了浴室。

第二天上午,林旭在店里将上下两层蛋皮的皮渣给拍了出来。

今天他特意加大了黄栀子的用量,这让做出来的皮渣色泽更加金黄,和亮黄色的蛋皮对比更明显,也更好看。

尤其是那一根根的粉条,金黄透亮,看着就让人馋得慌。

做好的皮渣卖相很好,林旭切片摆放在盘子里,摆的时候特意弄了个造型,让皮渣的卖相更好。

“这就是我们殷州老家的美食,改良后看起来色泽好了不少,而味道是不变的,大家要是想吃,明天可以来店里尝尝,周末三天限时上新。”

林旭对着镜头,一边说着一边夹起皮渣拍特写,让大家最大限度的看清这道美味。

拍摄结束后,窦雯静问道:

“视频什么时候上传?”

今天的视频是公司摄影师来录制的,生活类的林旭可以自己录制,但这种明显是新菜品打广告的视频,自然得让专业摄影师来了。

这样可以做得更炫一点,也更能吸引人。

林旭说道:

“视频做好就上传吧,上传越早看的人越多,明天皮渣的销量应该也会越好。”

三天五百份的难度其实是不小的,不过只要用心宣传,顾客们多少都会点一份尝尝,看看这道用粉条做成的美食,跟其它地方小吃有什么不同。

视频拍摄完毕,也差不多到了午饭时间。

今天的午饭是土豆烧排骨、肉末酸豆角和酸辣西葫芦,主食是米饭和馒头,想吃什么吃什么。

林旭盛了一碗米,又舀了一勺土豆烧排骨往上一盖,一份盖浇饭就做好了。

端着碗刚坐下,一旁的沈佳悦就凑了过来。

“旭宝,排骨给你吃啵,我不吃了。”

这让林旭很好奇,因为平时吃排骨,她都主动从碗里抢的。

“为什么不吃了?”

“因为今天更新视频时,燕宝在评论区说我胖了,还让大家点赞,我要减肥,瘦成一道闪电羡慕死她!”

又来了又来了。

你们几个越减越肥的戏码啥时候能消停一下啊?

林旭刚要嘲讽一波,低头看到沈宝宝往自己碗中夹了一堆排骨,当即觉得姐妹之间相爱相杀一下也不错。

不然碗中咋能冒出这么多排骨啊。

感谢大自然的馈赠!

下午一点,林旭开车前往公司拍摄今天要做的美食——香煎鹅肝。

到了之后,他发现人间风味的常驻嘉宾邱振华和齐思明已经到了,这会儿正在整理厨房。

跟过去相比,现在的齐思明摘了耳钉,染黑了头发,从一个问题青年变成了长辈眼中的乖乖仔。

“林老板来得好早啊。”

见到林旭,齐思明主动打了个招呼。

办公室暖气开得很足,林旭把羽绒服脱下来挂在衣架上,好奇的问道:

“你咋不戴耳钉了?”

“曾导说咱这节目是正经八百的传统中餐,不是新中餐,所以就染了头发,耳钉也摘了,免得被网友们指责。”

这样也好,省得被竞争对手抓到把柄可劲儿黑。

不过就齐思明担任冬奥会面点主厨的资历,也就不明真相的网友能喷两句,现实中的白案师傅,哪个不得尊一声齐师傅啊。

能担任国家重大赛事和宴会的主厨,已经证明了他的实力。

而且就他那惟妙惟肖的摩托车,回头真做出来,网友们还不得立马拜服啊。

齐思明递给林旭一罐饮料,小声问道:

“经过这些天的搭档,我想拜邱总厨为师,你说我该怎么开口才比较好啊?”

嗬,这是发现魔武双修的好处了?

钓鱼台十八位总厨里,师兄谢保民高高在上,郭卫东紧追不舍,而厨艺公认第三的,就是白案红案全都精通的邱振华了。

跟尹宏斌只擅长做拉面不同,邱振华白案方面更加宽泛,几乎所有的点心、小吃和名目繁多的苏式点心,他都精通。

白案全系精通,红案也尽得淮扬菜真传,要不是师兄天赋爆棚,估计钓鱼台没人能压住他。

至于排名第二的郭卫东,纯粹是被谢保民羞辱五年知耻后勇赶上来了。

那五年,郭卫东比高三学生都忙,既要忙活十号楼的事情,还要顾家,偶尔抽出点儿时间,就努力练习厨艺。

然而苦练五年,领导们觉得每年都是谢保民第一,整个比赛过程实在太过无聊,大家也看腻了谢保民花式赢取比赛的嘴脸,便取消了比赛。

真是像极了人生和命运。

你没做好准备时,命运一遍遍蹂躏你。

当你做好了准备,命运他老人家……换了玩法。

你就说有多无奈吧。

“直接说就行了嘛,这用不着扭捏。”

齐思明腼腆的笑了笑:

“我这不是怕拒绝嘛……你能不能帮我出个主意?”

林旭想了想说道:

“要不这样,等会儿拍完视频,我替你旁敲侧击的问问邱总厨,看他啥态度。”

“行行行,太好了林老板,这事儿要成了,甭说用面点做摩托车了,就算让我用面团捏台迈莎锐出来,咱也不会拒绝。”

林旭:“……”

咋有种初中时候帮同学递情书的感觉?

拜个师都这么扭捏,回头要是找对象可咋整?

也找个人在中间传话吗?

他换上厨师服,把所有工作准备妥当,顺便跟刚吃过午饭的耿立山打个招呼,便开始录制节目。

“大家好我是思明,这是我的搭档邱总厨,上周第一期节目播出时,有热心网友说林老板只会做中餐不算本事,本着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原则,我们斥巨资采购了名贵食材,准备让林老板做一道西式餐品……看我们节目组多宠粉。”

虽然录制节目的次数不多,但身为年轻人的齐思明很容易就掌握了节目,甚至还故意把全网皆知的斗气和下战书说成宠粉福利,从开头就给这场争斗定了调子。

站在中间的林旭笑着说道:

“我其实不擅长做西餐,尽量力求不翻车吧。”

工作台已经摆上了今天要用的食材和配料,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中间盘子里摆着的硕大鹅肝。

这鹅肝的个头堪比一只鸡了,整体白皙,仿佛一大块凝固在一起的白色脂肪。

看着这鹅肝,林旭不自觉就想起了人的脂肪肝,回头可得注意饮食锻炼身体,要是自己的肝脏也满是脂肪,那多可怕啊!

“这鹅肝是冰鲜,已经处理妥当,可以直接烹制。”

邱振华端着鹅肝介绍道。

过去做鹅肝,需要先浸泡去血,还要小心切掉鹅肝上的一些筋膜,这样鹅肝吃起来才会有冰淇淋的那种质感。

不过现在,随着工业化技术的引进,鹅肝基本上在屠宰场就做好了处理,不用再二次加工。

这样的低门槛,让鹅肝逐渐成了大众食材。

林旭把要用的食材全都介绍一遍,接着拿起准备好的酸梅酱说道:

“吃鹅肝离不开酱汁,先教大家把酱汁做出来,然后咱再煎鹅肝。”

鹅肝的酱汁很宽泛,基本上只要是酸酸甜甜中稍稍透一点咸味的,都可以配鹅肝。

他架上熬酱汁用的小汤锅,将准备好的酸梅酱倒进去,再加入大半碗红酒,开火进行熬制。

红酒是鹅肝烹饪中必不可少的配料,不仅能增加鹅肝的酒香味,同时也能让鹅肝吃起来更软嫩细腻。

把酸梅酱熬制一下,用勺子反复搅动。

等红酒的气味挥发得差不多时,往锅里放入一点点大粒海盐和一小勺白糖。

再次搅拌均匀,用漏勺打出酸梅的果核,继续熬煮到粘稠,倒进一个玻璃碗中备用。

接着林旭把青苹果去核,切成八毫米左右的厚片,又准备了几片面包,最后将那块鹅肝拿过来放在案板上,开始分解。

鹅肝的分解比较讲究,不能太用力的切,那样会破坏鹅肝原本细腻的质地。

得用薄片刀来切,切的时候还要把刀用开水烫一下,利用刀身上的温度把鹅肝切开,或者说叫化开。

这会儿的鹅肝不管触感还是质感,都像是刚刚冻硬的奶油。

用手稍微碰触一下,表面就有融化的迹象。

所以专业的人切鹅肝,甚至还会特意把手往冰水中蘸一下,降低手的温度,以此来避免鹅肝融化。

不过林旭没这么做。

他觉得美食可以有仪式感,但不能被仪式感绑架。

否则就本末倒置了。

把鹅肝放在案板上,用刀切成一厘米厚的片,切好放进一边的盘子里。

鹅肝切好,林旭又拿来一个齐思明做的手工面包,同样切成一厘米厚的片。

一切准备就绪,架上平底锅,锅里放入黄油,烧热将面包片和苹果片放进去,开始煎制。

“面包是鹅肝的黄金搭档,尤其是煎鹅肝,不管怎么做,最后在盘中垫底的,都能见到面包的身影。”

林旭煎面包时,齐思明在旁边讲解着步骤。

邱振涛笑着说道:

“鹅肝有很强的油腻感,单吃容易腻,而且煎后很容易有油脂渗出,如果直接放在盘子里,会影响菜品的美观程度……所以底下垫一块面包,就能完美解决这两个问题。”

说完,他像老师考试学生一样问道:

“思明,你知道放苹果的目的吗?”

齐思明张了张嘴:

“去腻用的?”

“不光去腻,还能增加口感,西餐中做鹅肝时,一般都会把食材叠压起来,普通饭店和厨师会叠两层,就是鹅肝和面包,再淋上点酱汁。高端点的会叠加三层,其中一层就是水果,而且水果绝大多数都是苹果或者菠萝。”

把食材叠压起来,口感也会变得多种多样。

比如鹅肝,最上面是煎苹果的酸甜清爽,中间是鹅肝的入口即化,下面是口感香酥的面包片。

一口下去,光三种食材搭配在一起的绝妙口感,就足够让人惊呼一声美味了。

林旭把面包和苹果片煎到两面焦黄时盛出来。

面包片每个盘子摆一片,而苹果片则放在一边。

接着他将平底锅清洗干净,重新放在灶上,开中火烧着。

趁这个功夫,他将面包糠用料理机打碎倒进一个小盆里,再把切好的鹅肝放进去,两面沾上面包糠后,平底锅也已经烧热。

把沾着面包糠的鹅肝放进去,用中火进行煎制。

齐思明看得有些意外:

“这是什么意思?还要裹面包糠?”

邱振华没回答他这个问题,而是反问道:

“吃过脆皮奶油冰淇淋吧?”

“吃过啊。”

“跟普通奶油冰淇淋相比呢?”

“我觉得比普通奶油的好吃,有脆皮之后,就多了一层口感……鹅肝裹面包糠也是这个意思吗?”

因为是热锅的原因,鹅肝刚放下去,就传来了滋滋啦啦的声音,下面甚至有黄色的油脂逐渐渗出。

林旭笑着说道:

“喜欢酥皮,就裹面包糠或者面粉,喜欢焦皮,就直接煎……甚至还有人喜欢口感柔嫩的,等会儿我全都做出来,喜欢哪种做法就学哪种,不用有选择困难症。”

不远处的曾晓琪她们一听,全都小声笑了起来。

好家伙,刚刚还说不擅长,力求不翻车呢,没想到这就不装了。

把所有做法都展示出来,这不一下把对方的路给堵死了嘛。

希望电视台这次别做鹅肝,否则就是自己硬往枪口上撞了……妈耶,这么一想,为什么反而希望对方这次做鹅肝呢?

刚刚动手做的时候,栏目组的员工们还在小声讨论着鹅肝背后的残忍,还觉得于心不忍呢。

但闻着厨房那边飘来的鲜美味道,大家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这鹅肝,真残……真馋人!

他们正盼着一尝美味时,电视台的录制间,闵正南拿着一整个白生生的鹅肝对刘贵田说道:

“这次我做鹅肝,绝对秒杀林旭!”

————————

本以为今天能早点呢,结果还是写到了现在,本章5200字,求月票啊兄弟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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