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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我喜欢

书名:重生之我是弄潮儿 作者:大昊弟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3-03-14 22:48:15

银灰色的经典色系捷达停在了安顺街‘鲜时光’的门口。

尽管天还没亮,五车货就批没了,魏涛还是忙活了一上午,临近中午才返回安顺街。

刚买的一台二手捷达,也是偶然遇到了,车方方面面都好,魏涛也就拿下了,这车子在手动挡里面,绝对是经久不息的经典,以他十几年后的眼光,可能审美会有差异,但对驾驶这台车子,依旧是充满了享受,开着属实是过瘾。

周兴莲没时间打麻将,现在她上午是没时间打麻将。

“小海,都装好没有,下午学校上课了,第一时间送到食堂去。”

之前的水果果盒生意硬生生给清理出来了,周兴莲心里一直有疙瘩,多少有点怪张建和他二叔。

现在好了,伴随着高三的第一次大考,关锦月依旧是傲视群雄,一高中再一次被其斩落马下。周敏说到做到,水果果盒的生意学校来做,但在水果的货源,却不再是去外面进货,以正常价格从‘鲜时光’购买。

有的赚,且是每天的固定收益,这个周兴莲最喜欢,现在也不用她每天低头哈腰的干活了,站在门口的魏涛笑了,这母亲还真有些当家老太太的姿态,富富太太,心里愿意管管人,哪怕做不好,就是单纯的喜欢。

“妈,你这样颇有点几十年前地主家老太太的样子。”

魏涛的话引得大家暗笑不止,周兴莲是个普通人,骨子里善良,且是个直肠子没有歪心眼子的人,相处下来,跟她处不好真就得自己找原因了。

偶尔发点脾气,偶尔指手画脚,大家都不会当真,员工能跟老板开玩笑的工作氛围,可想而知会有多么的轻松。

也无需担心没有上下尊卑,只要魏涛这个老板在,店里员工就没有敢真正不尊敬周兴莲的,也没有敢偷偷摸摸干活偷懒或是有歪心思的。

摊子铺得大的利弊各半,好处就是一般人摸不清你的底子,在一些事情上,借力打力的套路可以多次去玩,同时铺散开的产业内,用工越多,可用之人也就越多,做实体每一步看似有风险一旦坐实后非常的夯实。

现在就是除非出现行业危机,不然属于魏涛的几家‘鲜时光’果蔬超市,德信通讯,以及即将开业的农家院山庄,都会给他提供保底的收益,即便最终不行了,他需要关门大吉了,货物清仓后,前期投资早已赚回,即便再有后期投入,也是在市场火热的情况下,才会继续投入。

“臭小子,少气我。”

儿子回来了,周兴莲很高兴,早上张建带着小海拉回来柑橘后,她就提前准备了排骨,炖了一大锅,连带着店里的员工和旁边棋社玩牌的顾客,也都跟着借光。

“对了妈,给。”魏涛将母亲的那个活期存折递还给她,每个星期从固定存款两千到现在的三千,周兴莲是早早进入到了她曾经梦寐以求的生活状态,也是无数劳累了大半辈子普通妇女,想要的物质生活状态。

不求大富大贵,也没敢想钱财无数,能衣食无忧生活小康不会为了生活里的散碎银两发愁,已然是很多人可望不可及的目标。

周兴莲第一时间接过来,看了一眼揣进兜里,回家放起来,这存折也办了一张银行卡,都可以用,她是除了儿子要走的时候拿出来,剩下时间,焊死了,绝不从里面取一分钱。

一个月攒一万多的感觉,太美好了,她都悄悄去看了附近的房子,再攒一年两年,她想买个楼房。

关锦月无论什么时候,还是保持着那让魏涛觉得会不会得颈椎病的姿态,即便跟庞家母女跟很多人都熟悉了,她还是以一样的发型一样的姿态,将自己紧紧收缩在小世界里,不与外界接触。

现在,吃穿用度都不愁了,周兴莲在别的事情上有点抠门,可每一次带着关锦月去买东西,从衬衣衬裤到毛衣毛裤棉衣棉裤羽绒服帽子,都很舍得花钱。只是,外面漂亮的羽绒服,关锦月几乎不穿,永远都是秋季校服外面一件厚厚的冬季学校统一的大棉袄校服,低着头,头发遮挡着脸,在很多同学的眼里,现在跟过去只是看不到她那刷得泛白的鞋子,书包也换了一个新的。

年级第一,全区第一,全市第一。

关大军没有再出现在学校大闹之后,新入学的学弟学妹们,没有经历过那样的名场面,关锦月在二中无敌的学霸形象,彻底树立起来,时间长了,除了一些表示不屑不服的人还会偶尔提到她的窘迫之外,更多人,开始以仰视的目光望着这位一个人单挑整个一高中的神级学霸。

二中的年级第二名的分数,在一高中要在三十名开外。以前各个学校不想与一中去考同一套卷子,就是不愿意学生遭受打击,去年的李东也厉害,也没有达到一骑绝尘的强大,成绩在那边至多是十几名二十名,整个城市每年的清北,二十多名。

魏涛吃过午饭,步行送关锦月上学,伴随着魏涛越来越忙,两人的交流也少了,只能是找到一些彼此空闲时间的空隙,简单聊几句。

“差不多可以了,够得上清北的分数线,就没必要那么苛求自己了。”

“那你呢?”关锦月抬起头,盯着魏涛问。

“我?这才哪到哪,如果按照你的参照物,这点钱,我这连二本线都没够到呢?”

“也别太累,等我大学毕业了,帮你挣。”

“怎么,怕我提别的要求?”

面对魏涛故意的口花花,关锦月不闪不躲,正视于他。

魏涛左右看了看,在安顺街,认识两人的不少,出了安顺街,再走一段进入到二中的范畴,那就不止是认识了,‘涛哥涛哥’的呼喊声就不会断。

魏涛笑着举起一只手:“行,我服了,保证不故意说些没用的了……”

关锦月重新低头,向着学校方向走去。

“不说了,直接动真格的。”

关锦月脚步一顿,随后继续前行,没有对这句话予以回应。

魏涛双手插进衣服兜里,缩了缩脖子,这冬天还是得多穿,冷啊。

“对了,曹东旭找没找过你?”

关锦月低声回应:“找过。”

魏涛:“你怎么说的。”

关锦月:“我让他别找我,我不喜欢他这样的。”

“然后呢?”

“然后他就不来了。”

“嗯?”

“我说,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有自己喜欢的类型。”话虽没有明说,眼神没有半分闪躲,就差直接点名字了,关锦月这样的人肯定不缺勇气和主动,她只是想先去完成自己的人生目标。

“呃。”魏涛双目圆睁,满眼都是惊诧。

关锦月迈开大步,快步向着学校走去,这已经是改变了她既定人生轨迹的重大改变,不敢想的事情,现在有时间想了,也敢去想了。

魏涛摸着下巴,嘴角微微上扬:“这算怎么回事啊?我这不是好心变成别有用心了,不过嘛,这丫头最近这半年,可不止长高了,竟然没痘痘,皮肤那么好。”

正在那脑子里不知道胡思乱想什么呢,突然有种感觉好似有视线在盯着自己,转头,看到安顺街的路口处,一道陌生的身影,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正挂着久别重逢的喜悦笑容,盯着自己。

眨了眨眼,仔细看了看,还往前凑了几步,揉了揉眼睛,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画面。

走到近前,已然认出,彼此确认了眼神,魏涛比了比彼此的身高,我去,但凡是穿个有跟的鞋子,都会比自己高了,前段时间洗澡的时候量了,光脚净身高178,穿上鞋子说自己180是一点毛病没有,眼前这位,也差不多了。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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