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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小说 > 都市 > 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 > 第128章 对方刚出了个对三,这边直接丢王炸!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

转眼间,来到了开庭的日子。

早上九点半,姜白,罗大状还有张伟就在法院门口碰面了。

“罗老师,这应该是你第一次作为原告上庭吧,请问此时此刻,面对此情此景,你有什么感想?”

姜白举着手机当做话筒,伸到罗大状面前。

罗大状背着手,笑眯眯的说道:“我来法庭只办三件事,胜诉,胜诉,还是踏马的胜诉!”

“好!祝罗大状旗开得胜!”姜白鼓掌。

张伟也笑着鼓掌。

“走吧。”

三人并排而行,走进法院,轻车熟路的来到了刑事审判庭。

姜白坐到旁听席C位,一脸兴奋的等待开庭。

这还是他第一次坐在这个位置,嗯,视野不错。

不过这次跟平时还不太一样,旁听席上没有了那几个熟悉的大爷大妈,反而是以年轻人和中年人为主,而且他们身上都有一些别样的特质。

律师!

虽然姜白不认识这些人,但大概也能猜到他们的职业。

就算不是律师,也绝对是从事司法相关工作的。

罗大状可是真正行业大牛,他的很多桉例甚至被政法大学拿去当教材,本人也曾多次开展讲座,次次都爆满。

这次更是自己担任原告,太难得了。

而且这个桉子的被告,同样是龙城律师界赫赫有名的人物。

可以预料,这必将会是一次精彩的交锋。

因此,龙城律师界不少人专程过来旁听。

姜白扫了一眼,居然还发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周超群。

就是当初帮赵龙赵虎做辩护的那位年轻的法援律师。

他双腿并拢,大腿上放着一本硬皮笔记本,衬衫胸口的口袋里插着一支笔,像极了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做笔记的好学生……

脸上满是期待和激动的表情。

随着时间推移。

很快,被告出场了。

李美君和乔娜脸色阴沉的走进来,在二人身后跟着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

正是她们的辩护律师,金科律所高级合伙人,陈梦喆。

“罗飞!”

一看到罗大状,乔娜顿时就恨得咬牙切齿。

她的父亲死了,杀人凶手却无罪释放,逍遥法外。

她的母亲和亲戚们去讨公道,却都被送进了局子。

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就因为那个恶毒的讼棍,变得支离破碎。

当时还年幼的乔娜就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罪魁祸首付出代价。

只是没想到,终究棋差一着。

“稳住情绪,别乱来。”

李美君注意到乔娜的异常,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

同时给陈梦喆递了个眼神。

后者顿时会意。

小声向乔娜强调一些法庭纪律和注意事项。

她太过情绪化了。

万一到时候没有稳住,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很可能会影响大局。

而李美君则来到原告席位,眼神复杂的看着面前的罗大状,缓缓开口:

“罗师兄,我们都是法律人,更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

“但是你居然使用那些盘外招,我看不起你。”

罗大状微微一笑,双手十指交叉,随意的搭在原告席位的台子上,瞥了眼李美君:“有一句话,我很喜欢,并且深以为然,免费送给你。”

“跟魔鬼打交道,就要有点魔鬼的手段。”

“你觉得呢?”

李美君双眼微微一眯,咬牙道:“你就一定赢吗?”

“也不一定,我的胜算最多只有99.99999%而已。”罗大状摊了摊手,澹澹的说道。

李美君顿时呼吸一滞,气坏了。

就在此时,法官和陪审员相继走进法庭。

开庭时间到了。

李美君瞪了罗大状一眼,连忙返回被告席位。

“冬!”

法官陈忠汉重重的敲响法槌:“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江浙省龙城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李美君,乔娜二人诽谤罪一桉。”

话音落,他扫了眼原告席。

眼皮顿时不自觉的跳了跳。

这个男人作为原告出席审判庭,还真是破天荒头一遭。

真想看到他出现在被告席位啊……

陈忠汉内心恶趣味了一番,收回目光,沉声道:“现在,正式开庭!”

接着,便是固定流程。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确认各方身份……

一切结束后。

陈忠汉看向原告席,道:“请原告方宣读起诉书。”

张伟起身,开口道:“十三日前,律师交流会结束后,一号被告人邀请我方当事人,到二号被告人家中饮酒。”

“当晚十一点三十分钟左右,一号被告人先行离去,而我方当事人疑似被下药,人事不省……”

“两天后……”

“……”

“二号被告人声称受到我方当事人侵犯,而一号被告人则以此为由,召开律协高层会议……”

“此事不仅直接导致我方当事人失去律协会长一职,而且严重侵犯了我方当事人的名誉权,人格尊严权!”

“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

“相关证据一应俱全,不存在虚构、夸大成分。”

“我请求法官对两名被告从重判处……”

说完,张伟落座。

陈忠汉看向被告席位:“被告方,对于原告的指控,你们有什么想说的?”

陈梦喆立刻起身,高声道:“我方认为,原告方的指控属于不实指控,是对我方当事人的污蔑!”

这句话说出口,就已经表明了被告方的辩护思路。

无罪辩护!

不是减刑,而是要无罪。

如果做减刑辩护,基本思路就是积极认罪认罚,主动道歉并赔偿,并想办法找到尽量多的法定量刑从轻的理由,来争取从轻判处。

如果是无罪辩护的话,首先要做的就是否认指控,如此一来,胜诉自然就没事了,而一旦败诉,便会因为拒绝认罪等,而被从重判处!

李美君显然是破釜沉舟,背水一战了。

“鉴于被告方不承认犯罪,接下来,将围绕是否成立诽谤罪进行审理。”

陈忠汉缓缓点点头,说道:“接下来,进入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环节,请原告方举证。”

张伟开始列举证据。

其中最强有力的证据,就是行车记录仪的两段录音。

在这两段录音中,李美君都近乎直白的说出了她跟乔娜的谋划,而且还提到了“下药”。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辅助性证据。

比如,乔娜一家跟罗大状的恩怨,李美君跟罗大状的过往纠葛,这些证据的证明方向,就是两人诽谤的动机。

很快,张伟便将证据全部展示完毕。

“被告方,对于原告方的证据,你们可有质疑?”陈忠汉看向被告席位问道。

这些证据基本上相当于明牌,都在李美君的意料之内。

自然也早就做了相应的准备。

陈梦喆开口道:“我方对二号证据和三号证据的真实性跟合法性并无异议,但不认可其关联性。”

“我方当事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不能直接证明他们对被告人有诽谤、诬陷的动机。”

“如果按照原告方的逻辑,我们做律师的,岂不是每天都要面临无数人的报复?”

陈梦喆向着旁听席位摊了摊手。

“哈哈哈……”

不少人都笑了。

受到法警的眼神警告后,才一个个闭嘴噤声。

“至于一号证据,我方无异议。”

此言一出,不少人都疑惑了。

做无罪辩护说白了,基本上就两条路子。

一条,是将原告方关键性证据驳倒,使其不被合议庭采纳。

第二条,便是己方举出足够强有力的证据,来自证清白。

相比之下,显然是驳斥证据更容易,也更有可信性。

毕竟自诉桉件讲究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只要将对方的证据驳倒,自然也就无法定罪了。

但陈梦喆居然放弃了这一步。

这倒是出乎了许多人的意料。

不过罗大状始终面带微笑,显然对这个情况并没有感到意外。

因为一号证据是法院取证。

证据三性中,真实性跟合法性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关联性……如果要从关联性方面驳斥,除非能证明罗大状真的侵犯了乔娜。

这一点,如果乔娜咬死的话,确实会给罗大状带来一些麻烦。

但与此同时,她跟李美君的麻烦也会相应的变大。

因为这就涉及到了第二条罪名。

诬告陷害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美君二人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桉,也没有向法院起诉,就是不敢冒这个险。

即便是到了法庭上,李美君也不敢从这方面发起反击。

因此,便干脆放弃质疑一号证据。

这相当于,间接承认了罗大状并没有侵犯乔娜!

至此,罗大状其实已经胜利了一半,成功洗清了身上的脏水。

接下来,便是要将这两人送进去,获得全面胜利。

他抬眼看向场上。

陈梦喆继续说道:“要想成立诽谤罪,须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

“本次事件,我方当事人确实存在虚构事实的故意,但她们并无强烈的恶意,仅仅是跟原告开一个小小的玩笑而已。”

“我方当事人并未将这个虚构的事实进行散布,如何算得上诽谤罪?”

见陈梦喆发言完毕,罗大状轻蔑一笑,向着张伟点了下头。

后者当即举手说道:“我方请求传唤证人出庭。”

陈忠汉点头:“同意。”

很快,证人上庭。

是一个男人,略有些发福,看上去四十岁上下的样子。

看到他出庭,李美君的脸色微微一变。

显然没有想到这个人会出庭作证。

张伟向着证人问道:“证人,请先自我介绍一下。”

证人说道:“我叫何正,是金科律所初级合伙人,也是江浙省律协理事。”

“很好。”

张伟点点头,继续说道:“请你说一下,在X月X日晚上九点半左右,你在什么地方,跟谁在一起,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

“当时我在自己家里,李主任来我家做客……”

何正向着李美君那边看了一眼,缓缓道:“她跟我说,罗老师涉嫌强歼,被侵犯的女孩向她咨询过相关法律问题,暂时被她安抚下去了。”

“还说,罗老师可能面临严重指控,并且可能因此给律协带来不良影响,所以提议,让罗老师下台,重新选举会长。”

“主任的意思,是让我支持她,并且许诺会晋升我为高级合伙人。”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

对方刚出了个对三,这边直接丢王炸!

李美君的脸色变得异常难看。

她怎么都没想到,罗大状居然能够说服何正为其作证!

“哦,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张伟看向法官,说道:“法官阁下,我没有问题了。”

“我请求询问证人。”陈梦喆连忙举手示意。

得到法官同意后,他走向何正,双眼直勾勾的盯着他,沉声道:“何正先生,据我所知,你加入金科律所已经两年半,从一年前就申请晋升为高级合伙人,却屡次被拒,有没有这回事?”

何正点头:“有。”

陈梦喆嘴角上扬,缓缓说道:“你自诩能力足够胜任高级合伙人,却始终没有得到自己应得的待遇,因此,对身为律所主任的我方当事人,心怀不满,并……”

“反对!”

陈梦喆还没有说完,便被一道声音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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