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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小说 > 都市 > 我的夫人是神捕 > 第496章 北地冰雪,刀法绝世的老前辈弥蝙景缪

马车缓缓地前行。

陆小凤看着马车内的李瑾瑜,很是好奇的问道:“我记得你有匹宝马,那匹马脾气很怪,不允许你坐车。”

李瑾瑜道:“因为它觉得,如果主人不骑乘它却坐马车,有损它宝马良驹的尊严,每次都会疯狂闹腾。”

陆小凤道:“我很确定我的眼睛没有出问题,你现在在马车内。”

李瑾瑜道:“因为它没在。”

燕十三道:“不对啊,你出门的时候骑乘着那匹马,叫老酒是吧?”

李瑾瑜无奈的说道:“路过马场的时候,萧老爷子告诉我,马场进了一批血统纯正、毛色光滑的母马。”

陆小凤笑道:“这下子,就算是用鞭子抽,老酒也肯定不会走。”

燕十三道:“不愧是你的坐骑,和你简直一模一样,你这个混蛋,和你在一起久了,坐骑都会变成色鬼。”

李瑾瑜翻了个白眼:“你们俩本来就是酒色之徒,别什么屎盆子都往我脑袋上扣,你看崔三哥,我和崔三哥认识十来年,他仍旧是正人君子。”

陆小凤道:“那可未必。”

追命原本兴致勃勃看风景,见火烧到自己身上,很是无奈的说道:“你们互相逗趣也就罢了,提我做什么?”

陆小凤道:“因为崔三哥是出了名的好说话,若是无情冷血,我就不好意思说了,铁二哥更是不能说。”

燕十三道:“不对啊,我听说四大名捕中,铁手身材最是威武雄壮,但却最好说话,江湖朋友是最多的。”

陆小凤道:“铁二哥好说话,铁二哥的妹夫很不好说话,而且最近铁二哥处理连云寨的桉子,与不少黑道豪杰打了几场,火气不免大了一些。”

追命道:“我们师兄弟四人,二师兄最有江湖气,我担心有一天,他会辞去名捕的职位,去做个江湖游侠。”

李瑾瑜道:“逆水孤寒,江湖的风风雨雨,越来越大了。”

陆小凤道:“既然知道江湖风雨越来越大,您老人家就应该安心的在金陵修养,不要出来祸害那些老实人。”

李瑾瑜道:“放心,我肯定不会祸害老实人,我只会祸害你。”

燕十三道:“既然是探宝,你怎么不请楚留香?这家伙号称盗帅,对这种事定然是轻而易举、手到擒来。”

李瑾瑜看了追命一眼:“无论多么厉害的贼祖宗,也不敢在朝廷神捕面前晃荡,楚留香提前出发去探路。”

陆小凤道:“我记得楚留香手中有块免罪金牌,崔三哥不能抓他。”

追命道:“不能抓他,但可以拉着他比轻功,江湖中擅长轻功的,哪个不想和楚留香比比轻功?老崔对别的没什么爱好,轻功却是一定要比的。”

陆小凤道:“这倒也是,我初次遇到楚留香时,也忍不住跑了两圈。”

李瑾瑜奇道:“你竟然和楚留香比过轻功?你们两个谁赢了?”

陆小凤道:“楚留香呗,我虽然凤舞九天,他却能踏月留香,他的轻功已经是神通,刻入到骨子里的神通。”

李瑾瑜点了点头。

当世轻功高手,楚留香毫无疑问处于首位,陆小凤、司空摘星、追命、白展堂等人,比楚留香稍稍逊色。

楚留香的轻功和应变,相当于陆小凤的灵犀一指,李寻欢的飞刀,傅红雪的拔刀术,是无法描述的神通手段。

给他们的压力越大,他们能爆发出的力量越强,即便功力比他们深厚,招式比他们精妙,也会莫名其妙失败。

战后复盘,就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为何要这么出招,因为那是刹那间下意识的反应,是神而明之的灵感。

四大名捕也有类似的能力。

无情极致的冷静,铁手全力爆发一以贯之神功,追命奇谋百出的应变,冷血野兽般的感知和越伤越强的战意。

与这种人战斗,尤其是缠斗,就会有邙山大战时,袁天罡的无奈之感。

如果在战斗的时候,有李瑾瑜这种能够汇聚所有人的力量、加持所有人的状态的怪物,那简直就是噩梦。

更加噩梦的是,这个怪物还有一个恢复真气、增强气血、治疗损伤的超级奶妈,可以一边磕药一边战斗。

强如袁天罡,离开的时候,身上也断了几根骨头,颇有几分狼狈。

追命道:“北地实在是太冷,尤其是在冬天,我也算内功有成,却觉得骨头都冻酥了,这是什么鬼地方。”

李瑾瑜道:“满清的人,每年都会经历一次,他们在冰天雪地中与天地自然搏杀,身强体健,战力极强。”

燕十三道:“停!停!停!”

陆小凤道:“我的侯爷诶,军国大事别和我们说,我们也担不起。”

李瑾瑜道:“我只是提醒你们,如果遇到满清的武者或者士卒,千万不能有任何大意,否则必死无疑。”

燕十三道:“比中原的强?”

李瑾瑜道:“各有各的强,这些说起来就是长篇大论,我曾经给陛下上过三万字的奏折,把陛下看烦了。”

陆小凤打趣道:“然后呢?把你召到皇宫打屁股?这可是好大恩宠。”

李瑾瑜道:“实话实说,还不如给我一顿板子,让我借机感悟无上大宗师的真气操控,也算是有得有失。”

燕十三问道:“皇帝怎么罚你?”

李瑾瑜对着损友翻翻白眼,很是无奈的说道:“把我召到皇宫,一个字一个字的念,念一句解释一句。

念完之前,不许吃饭,不许喝水。

我站着她坐着,我说着她听着,一边听一边享受西域进贡的葡萄酒。

读奏折倒是无所谓,关键还要详细认真的解释,想加快速度都不行。

读到最后,我是口干舌燥,脑袋昏昏沉沉,差点猝死在皇宫里面。”

陆小凤道:“活该!”

李瑾瑜道:“然后我很长时间没有上奏折,把陛下又给惹生气了,把我召入皇宫,关入小黑屋,逼着我写。

不许有错别字,不许字迹潦草,必须是正楷字,足足写了三万有余,写的我差点进入金刚变身状态。”

陆小凤燕十三笑的前仰后合,追命安慰道:“陛下这是器重你。”

李瑾瑜道:“崔三哥,要不把这份器重给你?下次你替我写奏折。”

追命闻言打了个冷颤,装作眼花耳聋的状态:“啥……你说啥?我怎么什么都没听到?耳朵不好用了啊。”

李瑾瑜道:“没事,我最近修行了一门绝学,名叫金刚禅狮子吼!”

李瑾瑜捏了个大金刚轮印,面无表情的看向追命:“崔三哥要不要试试这门绝学?就算聋子也能听得到!”

追命立刻恢复原本状态,不着痕迹的岔开话题:“还有多远?”

李瑾瑜道:“不急,咱们现在马上就要到达老屋,到了老屋之后,沿着河道走几千里,就能到达鹿鼎山。”

陆小凤惊呼道:“几千里?那岂不是到了极地?我叫陆小凤,但我不是火凤凰,咱们不会被冻死吧?”

李瑾瑜道:“放心,这里距离极地还有上万里,我几年前去过极地,和北极熊打过架,还拜访过几位老前辈。

冰天雪地,潜藏无数天材地宝,千年以上的药材多不胜数,就算是五六千年的灵药,运气好也能找寻到。

更别说北方极地,远离尘世的繁杂喧嚣,没有钱权美色的诱惑,可以安心练武,极地的武者,根基异常浑厚。

那些上百岁的老前辈,精气神经过冰雪淬炼,武功登峰造极,据说在极地最深处,有位潜修的无上大宗师。

我当时内功根基不够强,坚持不了太长时间,只寻到一位老前辈。”

追命道:“哪位老前辈?”

李瑾瑜道:“正所谓阴极阳生,北方极地并非全是冰雪,某处冰山脚下有地下火山,形成了天然温泉。

温泉被群山环抱,热气不散,使得此地四季如春,五十多年前,一位登峰造极的刀客在此结庐而居。”

追命道:“四季如春?你说的莫不是北极春天楼楼主风雪老祖?”

李瑾瑜道:“就是他。”

燕十三惊呼道:“风雪老祖?就是那位风雪之刀斩奸邪,与‘天刀’宋缺激战三千招不分胜负的风雪老祖?”

五十年前隐居,说明混迹江湖的时间是六七十年前,那个年代的江湖非常不好混,因为天才实在是太多。

张三丰、张天师、张丹枫、吕洞宾、唐玄奘、弘忍……

活跃在那个年代的豪雄,每一个都是开宗立派的祖师级人物,就连张丹枫这种绝世天才,都显得有些暗然。

不过这些人要么擅长拳脚,要么擅长剑术,刀法方面的高手反而不多。

最出名的有两个,一个是宋阀阀主天刀宋缺,另一个则是少帅寇仲。

那个时代的宋缺,是九成以上江湖人公认的天下第一刀,风雪老祖能与他不分胜负,刀法可想而知。

距离那场巅峰刀决,已经过去五十多年,冰天雪地悟道至今,风雪老祖刀法到了何等地步,简直难以想象。

燕十三叹道:“有空一定要去北方极地看看,那里藏着老刀客,或许也有老剑客,真的好想与他们论剑。”

李瑾瑜道:“那你最好修行一门阳刚心法,否则会把你冻死。”

众人一边说江湖典故,一边向着北方赶路,不知不觉间到了老屋。

老屋位于松花江和黑龙江交汇处。

这个名字充满了甜蜜和亲切,其实却是个荒僻而寒冷的地方,每年重阳节便开始结冰,持续时间足足七个月。

在这七个月时间内,本地居住的人会在冰层上建立绵延百里的集市。

日光照耀下,冰城美轮美奂,好似传说中的水晶宫,外面是冰天雪地肃杀万物,冰屋之内却是热情如火。

桌上一锅**辣的火锅,吃着本地特色的酸菜炖血肠、铁锅炖大鹅,再加上一壶烈酒,爽的简直到了天宫。

……

铁锅发出咕都咕都的声音,里面是一只七八斤重的大鹅,还有豆角丝、粉条等配菜,锅边贴着一圈玉米饼。

铁锅左边是一只铜火锅,红红的炭火把水烧开,李瑾瑜快速把肉片冻豆腐蘑孤下进去,陆小凤一手拿着蘸料,一手拿着快子,时刻准备抢肉。

铜火锅边上是小火锅,里面是酸菜白肉炖血肠,还有几块大骨头。

铁锅右侧是两个小火炉。

一个上面是油滋滋的烤肉,另一个上边温热着烈酒,整个房间内弥漫着酒香和肉香,以及浓郁的炭火气。

唯有在老屋这种玄奇所在,才能同时点着五个大火锅,围着大锅热热闹闹的吃饭,越是热烈越觉得畅快。

也唯有武林高手,才能同时点这么多火炉却不担心一氧化碳中毒……

其实冰屋有个小小的通风口,能够及时通风换气,又安全又舒适。

李瑾瑜、靳冰云、追命、陆小凤、燕十三、楚留香,围成一个大圈,只等饭菜熟了,便立刻填入肚子里。

“刷!”

李瑾瑜夹了一块烤肉,却没有立刻吃掉,而是蘸了点蘸料,又包裹了一点酸菜,放到了靳冰云嘴边。

“冰云,尝尝,这是你从未领略过的风味,绝对让你觉得不虚此行。”

靳冰云并不喜欢吃肉,吃肉也是喜欢淮扬菜那种精致菜系,对于油滋滋的烤肉无爱,不过李瑾瑜夹到嘴边,表示非常美味,她还是愿意试试。

小口吃了下去,入口是烤肉和蘸料的咸香,在油腻感上来之前,酸菜味充斥味蕾,把烤肉的油腻尽数解掉。

李瑾瑜笑道:“酸菜的好处,就是能够解油腻,你看那锅酸菜白肉,大肉片子看似油腻,实际上鲜香可口。”

靳冰云道:“那个骨头呢?”

李瑾瑜道:“骨头就更好吃了!”

说着,李瑾瑜夹了一块大骨头,也不讲什么仪态,直接抓着大骨头啃,快速把肉啃光,没分给靳冰云。

陆小凤道:“小金鱼,都说你怜香惜玉,怎么自己把肉吃光了?”

李瑾瑜道:“肉虽然好吃,骨头里面的东西更好吃,冰云这种仙子,大口啃肉太过煞风景,我替她啃了。”

一边说,一边用快子从大骨头中挖出骨髓:“冰云,尝尝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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