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用户中心
懒人小说 > 军事 > 指南剑 > 两分明月10

两分明月10

书名:指南剑 作者:思语 分类:军事 更新时间:2023-02-01 02:36:40

第十节

煦暖的阳光从撩开的布帘外射了进来,照得帐篷内一片柔和,窗外,依稀可听见风的沙沙声,细微得就像摇篮曲。 . d t . c o m这顶精致帐篷是吴思庭书房,也是周子鸿时常教育弟子的地方,不过今天正主不是周子鸿,而是吴明在教子。

吴思庭是长子,对于这个大儿子,吴明几乎是倾力培育.帐篷布置得规矩,雪梨木做的书案上,整齐的叠放着笔墨纸砚。思庭一年年长成,这书案也根据身高,年年在换,到了现在,已是第五张了。书案左右,则是三张高高的书架,上面堆满了精磨细制的羊皮书。如今活字印刷术虽已发明,但尚未普及,这些羊皮书,几乎都是手写而成,单就这些书,就是一笔不菲的财富。

思庭端坐在书案边,小小的身板挺得笔直,正认真的写着字。认识定国公的人都说,这个十岁大的孩子颇似乃父,小小年纪,就难得的沉稳,待人处事也是谦和有礼。这固然与思庭的聪慧有关,但更大的关系,则与父亲的耳提面命分不开的。

吴明端坐在书桌对面,小心的翻着书,不时儿子。书房里很安静,这种安静持续了很长的时间,过了许久,思庭才松了口气,放下毛笔,明道:“父亲大人,孩儿写完了。”

吴明放下书,将儿子书写的那页纸翻转过来,道:“不错,你这手楷书已具其神,若论工整,也算摸到了门径,从明天开始,为父教你行书,开始提高书写度。”

吴思庭点点头,眼吴明,然后垂下头道:“父亲大人,孩儿有一事不明,还请你解惑。”

“哦,”吴明挑了挑眉:“说来听听。”

民间有句俗话说得好‘皇帝爱长子,百姓喜幺儿。”这里的皇帝,是指有身份,有地位的帝王或者诸侯,他们不一定非爱长子,但长幼有序,在这个世界,长子的正统继承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他们是不得不培养长子,以便自己百年之后,传位于他,将家业发扬光大。所以,就算这些皇帝诸侯对其他孩子再喜爱,但对长子的培养仍是必不可少的。否则的话,极易酿成祸事。

既然打破不了这个传统,吴明也只能入乡随俗,将更多的精力放在长子身上,好在吴思庭也极聪慧,并未让他失望。

吴明三妻一妾,其祝玉清是长妻,按说嫡长子应是吴天赐才对,但人人都知道,二夫人,三夫人是以并嫡之礼迎娶过门的。所以吴思庭这个长子,其地位无人敢置疑。

后天的教育,环境的影响才是最重要的。这几年,何艺在家的时间很少,言传身教的重责都落在了吴明身上。而吴明太忙了,陪孩子的时间也不多,大多数时间,小思庭就是和周子鸿对答,听课。闲暇的时候,就在这小帐篷里读书。

不论是吴明还是周子鸿,都是一身正气,对小思庭影响也很大。这个十岁大的孩子,为人处事一团和气,更表现出少年人不应有的老成。正因为如此,他平时少有忤逆父亲的话,此番主动提问,倒让吴明吃了一惊。

吴思庭向吴明长揖一礼,模样极其恭顺:“父亲大人,周先生常教诲孩儿,念书写字,念书写字。可见念书是在写字前面的,这么多年来,父亲大人却为何只要孩儿抄书?”

吴明子微微一笑:“无论何种锦绣章,都由一笔一画构成的。人们读书习字,就是为了通过书来交流,获取知识,字是构成书的根本,是人与人沟通的窗户,写得一手好字,在先天上就有了优势。”

吴思庭想了想,点点头道:“是,可父亲也说过,孩儿楷书已算初窥门径,为何还要继续练习行书?”

“古语有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又有‘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工整’,是汉字最重要的部分,我们写字,最重要的是工整,要让人知道其意,否则就是鬼画符。不论行书草书,还是后来衍变出来的各种字体。都是在楷书的基础演化而来,万变不离其宗,这也是我让你一直练习楷书的原因。而人在认真写字的过程,精神高度集,许多似是而非的问题,就会在这过程迎刃而解。所谓‘读书百遍,不如抄书一遍’,就是这么个道理。这几年来,你不但对《四书》,《五经》,《道德注疏》等基本书籍熟极而流,对一些杂学如《阡陌记》,《行军策二十四要》等也能与为父对答如流。能有如此成就,都与你专心练字离不开的。”

吴思庭想了想,又向其父一礼道:“孩儿明白了,多谢父亲教诲。”

巧的儿子,吴明眼掠过一丝欣慰,他捋了一下颌下的短须,又道:“今天的课业就到此了。所谓练武修,都是不可或缺的,你静静心,为父今天想枪法。”

吴思庭垂了垂头,道:“是。”他心有些兴奋,很小的时候,他就立志做一名将军,那个时候,天天围着简飞扬打转,对其神出鬼没的枪术佩服得不行。简飞扬却告诉他,若单以枪术论,他在西顶多排在第三,不论是父亲还是杨叔叔,都是他拍马难及的。不过父亲名声虽响,却鲜少见他出手,就算偶尔指点,也大多只是指导他扎马步之类的,真正教导自己的,反而是简叔叔和杨叔叔二人。父亲要枪法,那是要传给自己几个绝招吧?

西总督府是由一个帐篷群构成,在书房不远处,就有由篱笆构成的一个院子,占地甚广,这就是演武场,也是小思庭平时打熬筋骨的地方。出了帐篷,两人没走几步就到了,吴明从落兵台上抽出一支枪来扔给他:“来,试试。”

这是把新枪,崭新的枪。大概刚刚开锋,吴明扔过来时,从枪头上传来一过股厉啸,刮得吴思庭皮肤生疼。他接过来,横在手一见一截草屑正落在枪尖上,无声无息的断为两截。他吃了一惊,道:“好枪!”这枪轻重合手,坚带韧,不但枪尖锋利,枪杆也不知用什么制成,黑黝黝的,像晒干的硬木,可握在手,却有一种金属般的质感。

“当然是把好枪,要换在十年前,为父可不舍得送给你。”

吴思家把枪放在手掂了掂:“父亲,这枪是什么做成的,孩儿从未见过这么锋利的枪尖,也从未见过韧性,硬度如此出众的枪杆。”

“那当然,这可是黑铁门主送给为父的礼物,他好歹是一门之主,送出来的礼物能寒酸了?”眼见儿子对长枪爱不释手,吴明心下也甚欣慰:“至于枪杆,枪尖是什么材料做成的,为父也不清楚。不过蓝门主曾说,是他参照远古的金属制成,叫做合金。”

合金这个词,对吴明来说并不陌生,不过此时此地,却另有一番感慨。这东西轻便坚韧,即使在他那个时代,也未见如此好的材料,也不知这蓝成是如何鼓捣出来的。这东西的珍贵程度自不必说,不过这么多年下来,他早用赤宵顺手,这把枪留在手里,终究是装饰的成分居多,而吴思庭是他长子,又酷爱枪法,与此枪倒是绝配。

原来是蓝门主送给父亲的,吴思庭把玩着手的长枪,心道原来如此。蓝成到西之后,周子鸿经常拜访他,吴思庭做为其弟子,对这个黑铁门主自不陌生。他将合金枪握在手,微微一抖,吐了个门户,在场一展所学。

拦提挑撩刺崩拨扎。吴明常告诉他,枪术招类繁复,但万变不离其宗,基本要领却不外乎以上几个动作,世人最重招式,却不知招式是死的,人是活的,战场之上瞬息万变,那有时间让你摆开架势来表演?所以要想学枪,还是得基本功扎实,一法通万法通,也只有如此,将来在枪术一道上才有望大成。

不过真要表演,却不可能一味蛮来,吴思庭使出的,正是杨易教他的枪法。杨家枪法他自不能乱传,但此枪法经过杨易改进,威力有所减少,灵巧却大大增加,正适合吴思庭这种正在长身体的半大小子。

这一下全力施展,枪影弥漫,整个演武场都是吴思庭闪转腾挪的身影,一趟下来,吴思庭额头见汗,手的枪忽地一收,直直站好,心有些惴惴,生怕自己有什么差错,但见到父亲脸上的微笑,他才放下心来。

尽管知道过分赞誉对儿子不好,但吴明仍是道:“思庭,枪术基本功你很扎实,能学的几乎都学去了,现在就算为父想教你,你没什么可教的。剩下的,就何结合实战的磨练了。

吴思庭张了张嘴,正想询问自己有何不足之时,这时黑二从外面转了进来:“公爷,南蛮人那边有动静了……”

北蒙在南蛮有探子,黑衣卫闻名天下,岂会落后于人?不过吴明做事仔细,明言收集的消息要尽量翔实,不可似是而非。如此一来,花费的时间自然较多,所以西虽离南蛮较近,反比西蒙得到消息晚一些。

这么多年了,南蛮人终于要来了。自希烈陨落之日起,吴明就知道,自己和南蛮人的事远没完,自己要找他们麻烦,以全轩辕竟遗愿。他们同样不会善罢甘休,以为元帅复仇。得到这个消息,他反而有些如释重负。眼见儿子眼巴巴的己,不由歉然道:“思庭,今天的功课到此为止,为父有些事得先走了。这枪就送你做为十岁生日礼物吧。对了,趁手的兵器不可无名,你快给他取个名字。”

吴思庭将长枪在手抖了个花:“既然是蓝叔叔送的,他是黑铁门之主,那就叫黑金枪吧。”手机请访问: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启体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