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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判决

书名:高武大秦 作者:绾尤 分类:军事 更新时间:2023-02-01 02:46:36

到了城中,张仲才知道,李炀所说的,县上黄金三人组要找他,是因为什么事。

因为,那被数百名甲士像赶鸭子一样,赶着向前走的黔首。

“这是?”

李炀难得的叹了口气。“这些案犯的罪定下来了,即将宣判,你也需要去旁听。”

一路跟着押送的甲士向前,张仲才发现这次的宣判,并没有在狱曹进行,而是选择了在市场上进行。

随着呼喊黔首来看的甲士归来,左右围观的黔首也越来越多。

他们站在市场旗台的周边,看着那接近五百人的甲士,和跪了满满一地的囚徒,震惊异常。

“这么多人,这么快就审讯完了?”

“都说是读鞫,还能有假不成?”

“县上长吏做事的勤快,汝等又不是不知道。”

“你以为像你,吃个饭都能吃半个时辰?”

随着黔首们聚集起来,站在高台上的县令,县尉,县丞,以及狱曹主管,令吏,狱佐,尽数入座。

他们并没有让黔首多等,很快就进入了正题。

首先开口的,是县令,他看着场上的黔首,看着他身边的下属,缓缓出声。“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也。”

“吾等身为法吏,当执法以公,按律惩治,不可违背律令,以己私意。”

众法吏躬身应是,随后入座,开始对这些黔首进行最后的定罪。

“盗隐里里正,身为里中之长,不思为国普法,教导里民,反而贪利而诈,与贼人共欺黔首。”狱橼休越说脸越黑,声音不由得加大了几分。“更明知贼人略卖,仍唆使里民出售子嗣。”

“事败之际,还出言蛊惑里中青壮,欲杀亭长,亡入山林,何论?”

厅堂之上,负责记录的令吏抬起头,看向左近的狱佐,焕。

焕站起身,将昨夜熬夜写好的罪名拿了出来,并进行了宣判。“为官有污,脏六百六十钱以上,诱民犯法,罪略卖人,教民杀官,罪反。”

“数罪并罚,处没其家,本人车裂,家人知而不告者,车裂,不知者,罚为隶臣妾,并徙关中,为渠旦。”

“嘶!”围观的众人发出一声惊呼,随后开始窃窃私语。

而在左近的张仲,只见得那个曾被他打得挺惨的里正,整个瘫软了下去,他的嘴唇不断抖动,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与他同样的,还有他的妻,那个年纪五十左右的老妇。

“这才刚刚开始,就两个车裂了。”张仲心中一动,觉得这次,恐怕闹大了。

随后是盗隐里里典,他犯的罪相对要轻一点,没有教民杀官,也没有诱导犯罪。

但有协从杀官,本人同样混了个比车裂好不到哪里去的枭首,家人连坐,知情者枭首,不知情者,罚为隶臣妾,徙关中修渠。

至于之前被张仲一脚踹死的里监门,他被送到县上的尸体,也要被找出来,补上车裂的刑,家人知情者车裂,不知情者同上。

眼见不过一刻钟的功夫,就车裂了好几个,有些惊惧的黔首们,也安静了下来,不敢再窃窃私语。

又车裂了三个,张仲看了看手持竹简的焕,心中略微有些颤抖。

“亡隐里里正,欺瞒黔首,贪利而诈,诱民犯法,更组织黔首,构陷亭长,何论?”

焕的声音,仍旧与往常一样,冰冷且毫无波澜。“为官不直,且为官有污,脏六百六十钱以上,诱民略卖,诱民诈伪,车裂,没其家,家人知而不告者同罪,不知者,罚为隶臣妾,修关中渠。”

这还没完,焕接着宣判了关于这些案犯家中,那些少男少女的处罚。

“年不足十五,男不足六尺五寸,女不足六尺二寸者,每年复量,至成年,完为城旦舂。”

与亡隐里里正罪行差不多的,还有亡隐里的里监门,里典,他们没有盗隐里里典那么好的运气,被证实皆参与了收受贿赂,以及诱导略卖。

一律车裂。

这......张仲愣愣的看着,他着实没想到,会车裂这么多人。

“带下去。”休挥了挥手,示意左右的甲士,将他们押下去,随后开口。“腊祭将至,不宜杀人,三日后,再于市场上,执此刑罚。”

甲士退下去之后,被押解上来的,是五十余名中年男女,甲士将他们按跪在地上,等待狱橼的宣判。

看着那跪了一地的囚徒,张仲开始猜测其罪名是什么。

附近围观的黔首,也缓过劲来,低声讨论,猜测其处罚。

“这是擅杀子吗?”有稍微懂得些律令的黔首,轻声与旁人交流。“但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多半会活下来吧!”

“应当如此,毕竟,杀自己的儿子,才不过黥为成旦。”

有黔首摸了摸自己的胡子,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略卖这种事情,应该不会比杀子更加严重吧。”

张仲心中其实也是这么想的,但他想错了。

只见高据主桌的县丞站起了身,对下大声宣判。“子无不孝,父母售之,以此得利,此失父母之德,不为父母,不以擅杀子论。”

“此罪,不论缘由,皆以略卖人论。”

“有被略卖者,其父母尽磔。”

随着县丞这句话落下,整个广都县都像是沸水泼进了油锅一般,砰的一声炸开了。

“全是死刑?”

“六十多人呐。”

黔首们面面相觑,一时间尽是怀疑,不敢置信。

等到黔首声音渐渐平息下来,县丞才使人拉开了那些瘫软的黔首,走到台前,对着人山人海般的黔首说道。

“子不可弃,夫死,弃子而嫁者,枭首。”

“妻死,弃子以娶者,同上。”

他深呼吸一口气,说出了这次之所以选择在市场宣判的原因。“弃子以售者,以略卖人论。”

“磔之。”

“诸位,当谨记于心,切不可因小利而犯重刑。”

他双目一瞪,没有了先前在县舍讨论时的犹豫,相反,态度十分坚决。“否则,律法决不容情。”

“哪怕人数众多,哪怕杀得都江尽赤,吾等法吏。”

“亦不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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