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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孟子·公孙丑下4.3--4.4

书名:侠影美颜 作者:德兰Y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23-07-29 16:40:41

作者:【先秦】孟子

陈臻问曰[1]:“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2];于宋,馈七十镒而受[3];于薛[4],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5],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6]?当在薛也,予有戒心[7],辞曰:‘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8]?若于齐,则未有处也[9]。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10]。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注释:

[1]陈臻:孟子弟子。[2]兼金:好金。因价格是普通金的两倍,故称“兼金”。上古所说的金,多是指黄铜。[3]镒(yi):古代重量单位,二十两为一镒。[4]薛:齐国靖郭君田婴的封地,在今山东滕州东南。[5]赆(jin):送行时赠送的财物。[6]以上五句意为,当在宋国时,我准备远行,对远行的人理应送些盘费,所以宋君说:“送上一些盘费。”我为什么不接受呢?[7]戒心:戒备之心。[8]以上五句意为,当在薛时,我有戒备之心,薛君说:“听说有所戒备,送点买兵器的钱。”我为什么不接受呢?[9]未有处:没有出处,引申为没有理由。[10]以上四句意为,至于在齐国,就没有理由。没有理由而送给我钱,这是收买我。货:动词。收买;贿赂。

原边注:

取与不取,以义为当。义者,宜也。

点评:

本章论士人接受馈赠的原则,为孟子离开齐国后,与弟子陈臻之间的对话。孟子以前在宋国、薛国时曾接受过馈赠,离开齐国时却拒绝了宣王的馈赠,故陈臻认为,孟子的行为前后矛盾,必有一错。而孟子认为,在宋国、薛国接受馈赠,有接受馈赠的道理;在齐国不接受,也有不接受的道理。在他看来,道义的选择不是形式逻辑的简单推理,而要根据具体的境况做出取舍,根本上必须合乎道义,维护自己的人格。《礼记·中庸》讲“义者,宜也”,做到了适宜、合理,才符合道义。

孟子·公孙丑下4.5

作者:【先秦】孟子

孟子谓蚳鼃曰[1]:“子之辞灵丘而请士师[2],似也,为其可以言也。今既数月矣,未可以言与[3]?”

蚳鼃谏于王而不用,致为臣而去[4]。

齐人曰:“所以为蚳鼃,则善矣;所以自为,则吾不知也[5]。”

公都子以告[6]。

曰:“吾闻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7]?”

注释:

[1]蚳鼃(chi wā):齐国大夫。[2]灵丘:齐国邑名。此指灵丘的长官。士师:古代执掌禁令刑狱的官名。[3]以上五句意为,你辞去灵丘长官,而请求担任治狱官,似乎是有道理的,因为可以向齐王进言了。现在已经几个月了,还不能进言吗?[4]致为臣:辞官。致:归还。为臣:担任官职。[5]以上四句意为,孟子对蚳鼃的建议是不错,至于他如何为自己打算的,就不知道了。[6]公都子:孟子弟子。[7]以上八句意为,有官职的人,不能尽职就离去;有进言之责的,不能进言就离去。我既没有官职,又没有进言之责,那么我的进退,难道不是宽宽绰绰有很大的回旋余地吗?绰绰然:宽裕貌。

原边注:

朱熹:“孟子居宾师之位,未尝受禄。故其进退之际,宽裕如此。”(《集注》)

点评:

本章论士人出处进退之道。蚳鼃做了几个月的治狱官,却没有向齐王进言,在孟子的劝说下,蚳鼃向齐王进谏,齐王不听,便辞官而去。齐国人对孟子的做法颇有微词。孟子则认为,作为一个官员,有自己的职责范围,若尽不到自己的责任,就应该辞官而去。至于自己,在齐国只是“客卿”,没有官职,也没有言责,所以出处进退就很自由了。孟子的主张,实际源自孔子的“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论语·泰伯》)。孔、孟虽主张相同,但为何二人又一生悻悻惶惶,周游列国,不断试图对君主进言,对政治发表批评、议论呢?盖孔、孟是“谋道”,而非“谋政”。“谋道”是无条件的,用孔子的话说,是“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同上);而“谋政”则是有条件的,不在其位,便不谋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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