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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小说 > 历史 > 不以美色动江湖 > 个个不是省油的灯 009 那肯定是有仇必报啊

极致的沉默后,闺蜜们都服了!

莲蓬:“好吧。”

姜何:“你行!”

凉凉的黑眼珠马上就要翻不回来了,一溜的眼白冲她奔来!

沈玉自我反省:我有说错什么吗?我觉得没有啊……

此时此刻,被扔出望月楼外的周七等人肚子饿坏了,三人一起忙活,七手八脚的开始捡柴烧火做饭。

他们准备先吃点东西、保全力气,再想办法进望月楼探探消息。

“为什么我从刚才起,一想到要去望月楼,就感觉裤/档凉嗖嗖?”祝九不可思议道。

周七和于八没接话,但竟然默契地有点‘感同身受’!

于是,他们仨都默默地往火堆前移近了一点,再移近一点……

这一移近不打紧,打紧的是他们身上的衣衫随着靠近火,竟然发生了诡异的变化……

“有鬼咧~”

三个人不知谁喊了一声,三人瞬间被吓的抱头鼠窜,捂着裤档、哭着咧着远远地逃离到了望月楼十里开外!

从此,望月楼在江湖上又多了一个“鬼楼”的神秘称号。

望月楼最高的一棵银杏树上,满风手中银光点点,望着楼外炸尸的那三个人许久,手中把那枚天下独一无二的训鹤哨舞的龙飞凤舞、风生水起。

站在树上看了那三个暴走的人离开好一会儿后,他才跳下树,对戚浓道:“你的药效果挺好的,那三个家伙被吓走了。”

戚浓正在煮五颜六色的毒花毒草,回道:“吓走?不至于!那药只是抹了他们这几天的记忆。”

满风一指外面:“那他们为什么怕成那样?”

戚浓一脑门的疑惑:“……不会吧?”

满风:“……”

他又转身问北星曜:“这破哨子怎么处理?”

北星曜一脸嫌弃的看着那个天下独一无二的训鹤哨。

花千尘则很直接,淡淡道:“毁了!”害楼主受伤的东西看着就不吉利。

落星辰听见后,从满风手中接过银哨子,道:“师父正好要用银溶液,我这就把它给溶了。”

沈玉则一脸笑意盈盈,想着刚刚自己用毛笔醮着柠檬汁在那三个杀手衣衫上画的完整的人体骷髅架、帅气奥特曼和野蛮小怪兽,肚子就忍笑忍得抽疼……

哈哈哈,让你们伤我,本学神可不好惹!

几日后,平丘镇最大的望川水酒楼又是客满为患。说书人正在讲新故事,一楼饭堂坐无虚席,人人听得十分入迷,时不时传出好奇唏嘘惊叹的声音。

据说书人听了三位侠客的亲身经历所讲的,望月楼之所以很难靠近,缘于其周围布满了一种看不见摸不见的小鬼,是皎月公子养的侍灵类宠物,专喜欢扒人衣服戏弄人,而且这些小鬼和它们的主人一样,见到好看的男子,尤其是英俊的男侠客,就喜欢往人裤档上吹阴风。

逃得快还行,若身手不麻利,那吹阴风时间一长……那男人就容易阳衰、甚至断子绝孙!所以,望月楼又称“鬼魅楼”,平丘镇人之后再也没人敢靠近十里开外了。

“啊!真事啊?”

“亲耳听的,绝对真!”

“太吓人了,这让我想见见天下第一美人和那些绝世美公子的心都彻底死了!”

“就你,下辈子吧!哈哈哈哈……”

众人一阵哄笑,但大部分人心里还是蠢蠢欲动,这里离隐山很近了,甚至稍稍站高些,都能看到那座高高的“鬼魅”望月楼的红白顶子了。

店家听了也跟着笑笑,心里却是贼高兴,他这望川水酒楼的生意如此火爆,还全靠隐山这座鬼楼吸引客人呢。他一边想着,一边在最后一名客人订完房间后,就习惯性的把客满牌挂出去了。

谁知这时进来一位红衣显贵。

红衣是极珍贵的蝴蝶丝,一两蝴蝶丝可在越国都城上京买一幢大宅院了。红衣显贵在门外就将手里牵着一匹世间罕见的五色小马招呼店小二去拴后院。

这位显贵模样看上去约十五六岁,还是个鲜衣怒马、神采飞扬的少年。

鲜衣少年上来便送上一把金叶子,十分张扬地道:“店家,给我腾出一间上房,要最高那一层的!听说你这望川水酒楼的顶楼能看到望月楼的红白顶子。”

店家捧着一堆金叶子,手一直在抖。

都知道现在是天朝盛国,物价便宜的很,平时银锭子都极少见,更何况是金叶子。

而且,这还不是一片金叶子!而是一堆金叶子!

不仅仅是店家人手抖眼直了,在望川水一楼喝酒客人们的眼睛都看直了。

这最后一位客人突然开口说道:“少年,初出江湖不要那么招摇,小心自己的功夫配不上你这身价,被人劫财害命就不好了!”

听到有人出言相劝这个出手阔绰的少年,店家才从呆滞中醒过神来,一脸歉意地对鲜衣少年道:“客官,小店的房间均已住满。别说上房了,连柴房也腾不出来了!望川水做了这么多年生意,一向都是讲先来后到的。”

鲜衣少年刚想再开口辨说什么,手臂却被刚才那位客人一拉,道:“店家,把我的那一间让给他吧!”

店家一听感激涕零,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位客人:

一身洗得发白的长衣,形容枯瘦,面容有些许发黄,五官却出奇的精致,尤其是那一双明亮的眼眸,里面似有秋水流动,宛转中仿若蕴有星月之辉。

店家不由得心中一阵惋惜赞叹:好美的一双眼睛,却偏偏生在了这样一张枯黄的面容上,真真是可惜了……

鲜衣少年一听那位白衣客人肯让出房间,自是喜不自胜。

他上前一把搂过那个眼睛好看的白衣客人,极匪气地道:“朋友豪气,我自是感激!只是君子不夺人所好,若朋友不介意,可否与我同住?”

白衣客望着鲜衣少年一派真诚又不经世事的俊俏面容,看上去虽是一路风尘仆仆,面色却依然莹白如玉,而且身形高挑瘦削,肌肉结实。心中猜定他是某达官贵人家出走的少爷,还是个奔着望月楼的名头出来闯江湖的初生牛犊!

念及此,白衣客心中一动,眼中秋波光华宛转。

鲜衣少年张大了嘴巴,笑意停驻在眉梢,似是对着他这双眼睛看痴了。

白衣客心中自是一阵暗暗得意。

而此刻坐在席间的一位小哥坐不住了,瞄了一眼鲜衣怒马而来的俊俏少年,起身离开了望川水酒楼。

青柳下,一声飞笛长传,顷刻之间一只黄鹂鸟儿落在那小哥手上。

小哥将一团绵纸用一枚精巧的针锥穿了一串孔洞,置于黄鹂鸟上。小鸟望了他两眼,便飞走了。

隐山望月楼中,一栋合欢花树环绕的木楼外,一个药童正在合欢树下躺着晒着太阳,木楼中正冒着白色的烟火。

而同时,另一栋开满杜若花的木楼正开着窗,阳光照在光滑如鉴的木窗上,光线流动中木料上隐隐有雪花若隐若现的飘落,窗内两位俊美风雅的公子正在闲聊。

“你是说你的人见到小风了!”一个男子的声音问道。

紧接着,另一个好听的男声说道:“阿浓,我的消息向来不会错。”

先说话的那位男子二十出头的年纪,穿着一件流纹浅青色纱衣,衣上用银丝绣着几朵开得年华正好、形态逼真的合欢花,是个眉眼风流的俊秀公子。

俊秀公子将手中折扇一合,转到一位身着浅蓝色丝麻衣衫的少年面前,道:“这只火仙鹤这是第一次单独出门,以前每次出去最爱赶紧回来的,这次净有闲心瞎逛?还真是稀罕事!”

他面前的这位浅蓝色麻衣少年生得俊美异常,面如春雪、明媚如画。一两缕阳光落在肩上,仔细看时,他莹白如玉的左耳垂上其实钉有一颗蓝色猫眼石,阳光下闪着奇异的蓝光,珍珠般大小,映着身上干净的浅蓝色丝麻衣衫甚是好看。

但是,他一双齐整好看的眉毛下却是一双死气沉沉、空洞如黑夜的眼睛。

浅蓝麻衣的少年轻轻一笑,周遭如四季花开,他声音也极是好听,道:“小风他应该还有别的事吧。”

刚刚穿着合欢花流纹衣衫的公子突然又问:“千尘,你说楼主到底是什么心思,为什么突然派那只火仙鹤出去保那个天下第一美公子?”

这个被唤作千尘的俊美少年耳朵一动,突然道:“阿浓,你的药炉童子是不是又睡着了?”

合欢流纹衣衫的戚浓公子赶紧望向不远处的那座合欢树下景致极好黄花梨木楼,楼上匾额用金字刻着“合欢楼”三个字。

只是此刻那名贵的合欢楼的楼顶上正冒着紫一阵、红一阵、青一阵、黄一阵的彩色烟雾。

“啊!小欢,我的玉缜蝴蝶梦快烧没了,那可是上上上乘的毒药啊啊……啊!”戚浓大声喊着飞奔了出去。

眼睛空洞又漆黑如夜的少年微微一笑。

他自小失明,但是嗅觉和听觉却极好。他姓花名千尘,自六岁来到那个人身边,如今算来已经有近十三年的时间了。

那个人知道他喜欢闻杜若的香气,便在他的这座洛神木木楼小院中种满了杜若花,并引来隐山中温泉之水环绕木楼,让这里的杜若花能一年四季盛开。

所以,他在江湖上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号,叫做“杜若公子”。

花千尘端坐在屏风后,纤长似透明的手指在案上的书本上摸索。

他在看书,看得是盲文。

他的杜若居中有上百万册书籍,都是盲文。这些都是让那个霸道的望月楼楼主皎月公子死逼着被抓来的盲文师父,仅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把百万藏书都翻译成了他能看的盲文书。

他不知道他那位霸道的楼主皎月公子到底为他抓了多少盲文师父,才能让他们仅用半个月时间就完成了本来就是一国皇室也要用很多年才能完成的如此多书籍的盲文翻译。

他想到此,笑意上扬,明媚无双。

不远处的合欢楼中又是主仆两人吵架的声音,就像俩夫妻绊嘴般有趣,这吵吵嚷嚷的望月楼其实是个很有人间烟火味的地方。

花千尘虽然看不见,但却能通过盲文了解这世人,用他养的黄鹂鸟收集外界的消息。他比很多看得见的人都通透,正因心思如镜,所以可照见这世间万事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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