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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小说 > 耽美同人 > 诸天群聊:我的超能力过于卑鄙 > 第一百二十八章 与鬼生女,御龙令的真正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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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宁逸风不是普通人。

他出生在一个捉鬼人世家,他们十几代人皆是捉鬼人,以捉鬼为己任。

他生在这种世家,本应也是捉鬼人,奈何,他太虚了。

虽然他天赋异禀,一学就会。

短短几年,他就学会了家族所有的捉鬼知识,甚至理论知识已超越了家中的所有长辈。

还能亲手捉住一些等级较弱的鬼怪。

但,问题还是那个问题。

他太虚了。

即便他理论知识无敌,实战基础也无敌,上手就能捉鬼,低等级的小鬼随手就秒。

但,他虚啊。

身体素质还不如普通人的一半。

稍微动弹两下,就大喘吁吁,身子被透支,完全站不起来。

因为身体太虚弱的原因,他没法成为捉鬼人,只能离开家族,当一个普通人。

他也是这样想的。

他很聪明,他的天赋不仅仅在于捉鬼,他学习很好,学业步步高升,接连跳级,甚至还考上了全国数一数二的名校。

毕业后,也找到了不错的工作。

只是身体原因,他不能加班。

后来家族将他安排到家族的产业里工作。

七年前。

他下班的路上,遇到了一个女子。

他见女子可怜,便打算送女子回家。

就是因为这一次善心。

他得到了一个女儿,以及亡妻。

那女子,压根就不是人。

而是鬼。

女鬼夺走了他的纯阳之身,原本就虚弱的他,更加虚弱了。

十个月后,女儿出生了。

一出生便被送到家里来。

因女儿是人与鬼所生,女儿天生体弱,自带阴阳眼,不需要任何手段就能直接目视鬼怪。

更让宁逸风发愁的,是女儿的寿命。

人鬼结合,天道不容。

人与鬼的子嗣,更是半人半鬼。

根据古籍记载,人鬼子嗣,寿命最长不足十年,死后还会化作厉鬼。

无法超度。

为了女儿,宁逸风回到家族,恳求家族族老救女儿一命。

奈何,族老不愿。

甚至,为了根绝他女儿日后成为厉鬼的可能,族中长老提出了杀了他女儿,取魂封印九幽之下。

宁逸风自然不愿。

人就算再歹毒,也做不出要残害亲生骨肉的事啊。

除非,那是畜生。

宁逸风带着女儿逃离了家族,逃离了原先的城市,来到一个南方小城市住了下来。

也因此,他失去了家族安排的工作。

身体虚弱,公司不招。

资金链一下子断了。

幸好平时他从不乱花钱,有一些积蓄。

平日里,也时常在网上做游戏代练,钱不多,足够他们父女的开销。

女儿也听话,不调皮。

只是他女儿的寿命,依旧是他无法逃避的现实。

七年了。

女儿也七岁了。

她额头上的血魂印记也越来越清晰。

还有三年,若是三年之内,他还是想不出办法,他的女儿也将离他而去。

阴阳相隔。

这是他不能接受的。

想到这里,宁逸风不由的开始憎恨那个女人。

为了一时的欢快,不顾后果,生下女儿后,更是不管不顾。

畜生。

不配为人母。

不对,她连畜生都不算,她就是一个鬼。

不配为鬼母。

宁逸风只是稍微吐槽了一下,随即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思索,如何才能通过聊天群的手段,从异世界得到拯救女儿的方法。

他什么代价都可以付出。

什么都可以。

……

御龙天下世界。

青龙城图书馆。

李娜娜戴着面具,抱着一本巨厚巨厚的古籍,正在兴致勃勃的翻找着。

旁边的桌子上,还摆着一瓶果汁。

这是青龙城的图书馆,由青龙城城主亲自指挥修建的巨大图书馆,据说是全大陆最大的图书馆,里面的书籍也是最全最多的。

涵盖大陆所有的古籍,传记,史诗,还有各城邦的历史记载,以及各种族的历史记载。

很全面。

就是进去的代价不小。

青龙城修建这个图书馆,自然不是做慈善。

想要进去看书,你得要完成两个条件。

青龙城的居民,以及每次进入缴纳十两银子。

价格昂贵,但,很值。

至少李娜娜是这样认为的。

无错版本在69书吧读!6=9 书_吧首发本。

这里有太多太多她得不到的信息了。

虽然还是没有龙裔觉醒的办法,但除此以外,其他的信息,是相对完整的,比较详细的。

若是有朝一日,赵公明真的把这个世界打下来了,她一定会霸占这个图书馆,顺便收集更多的书籍,将这个图书馆扩大。

“终于找到了。”

“不枉我通宵了两天啊。”

李娜娜疯狂翻找书页,终于在某一页中,她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

御龙令的记载。

相传,这是人王所持有的。

人王,远古时代人类首领的称呼。

这个世界,并非一开始就是城邦时代。

而是相对经过很漫长的演化,才进入了城邦时代。

远古时期,这个大陆上,存在着诸多种族。

如,龙族,精灵族,羽族,人族等等。

其中人族的地位是最低的,也是最弱的。

而龙族,是最强的,而且也是最具备神性的种族。

对于其他种族而言,龙族就是行走于大地上的神。

龙族掌握了世间诸多权柄,风暴的权柄,天空的权柄,雷霆的权柄,诸多诸多,数不胜数。

而其他种族,是在于龙族的庇护之下生存的。

人族为了延续,团结一致,受人王统御。

某个遥远的时期,龙族开始厌倦了世间的纷争,开始干涉各族纷争。

渐渐的,一场波及全大陆的史诗大战打响了。

人族与选择人族的龙族合作。

互相联姻。

龙裔踏入了历史舞台。

由于人类的繁衍巨快,成长期慢。

龙裔的寿命又过于悠长。

不知过了多少年。

人类胜利了。

人类击败了大陆上的所有种族,成为这个大陆的王。

那些敌对的龙族,也被其联盟击杀。

由于无休止的战争,引起了天道大怒。

始作俑者的龙族被降下了诅咒,种族延续越来越困难。

近古时代,龙族也退出了历史舞台。

而御龙令,就是那个时期的产物。

一共有三枚。

是人王与龙族联盟的象征。

拥有统御龙裔,乃至于龙族的超凡力量。

也是人王的象征。

然而,人王族灭,传承断绝。

人族失去了头领,各种乱战,最终形成了如今的城邦时代。

人王象征。

统御群龙?

卧槽。

牛逼啊,好东西啊。

这不妥妥为了统一大陆的宝物吗?

御龙令,需要龙族血脉或者人王血脉开启。

人王血脉,应该是灭绝了。

但,龙族血脉,龙裔也是龙族血脉啊。

不对,赵公明剑中的敖云溪,似乎也是龙吧。

而且血脉纯度极高。

没准也是可以激活御龙令的。

终于找到了。

李娜娜悄咪咪的从群红包的功能中取出一个小相机,开始对记载的信息,一顿拍,通过群聊,发给了赵公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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