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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0章 要这样,我才相信

书名:古穿今,满级绿茶卷爆娱乐圈 作者:烟夕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12-19 01:02:06

明歌扛着小锄头,站在山顶的药圃上,看着千里云梯开启,云雾渐渐聚拢在山间,阳光一点点地照射下来,将云海染成了金色。

金色的云海。

这是她从小到大最爱看的景致,不过唯有每年的国祭才会开启。

往后这样的景致只怕要留在记忆中了。

明歌扛着小锄头,将药圃里的毒草除掉,一根根地拔掉。

“我以为你今日会带风家郎君来药圃玩耍。”大国主坐在山间的草棚内,将晒干的药材碾成粉末,再制作成药丸。

药圃是明歌的秘密花园,没有想到她竟然忍住没有与风眠洲出去玩耍。

“风家郎君好像在新月潭等你。”

明歌将拔掉的毒草和野草塞进小竹篓里,拎到草棚里:“我不知道要怎么面对他。”

明歌欲言又止:“阿娘,一定要用这种方法来考验一个人吗?”

那什么她从小吃毒草,活不过二十岁,想成为大月国的王夫就必须要服用通心草与她共享寿命,这一套说辞简直是将人的智商按在地上摩擦。

假的,假的,都是假的,偏偏阿娘和大长老骗起人来,就连圣人都得上当。

大国主微微一笑,放下手中的药碾,淡淡说道:“越是朴实无华的谎话,越是动听不是吗?这些世家郎君不是没有怀疑,但是就算赌,也是需要勇气的。”

她用棉布擦了擦明歌额头的汗水,温柔说道:“也不完全是谎话,你小时候误食了毒草,若非我跟三长老用数不清的天材地宝给你续命,你早就一命呜呼了。

就算救了回来,原本能活到七十,如今也要折寿二十年。

怎么,心疼那风家郎君?”

明歌垂眸,低低说道:“他人是有些傻气的,还有种正义高尚的坚持,他都能过天道阵,怎会自私凉薄,就算对我无男女之情,也会愿意为我续命的。”

“你只是没有想到他对你用情至深,不知道如何回馈这段感情是吗?”大国主伸手摸了摸她乱糟糟的发髻,只要她一来药圃或者出去玩耍,挽的再好看的发髻也会散落的一塌糊涂,从小就是个不羁的,就连发髻都如此个性。

明歌:“我只是不想拿这种事情骗他,他会当真,其他人也是。大长老说,昨日萧缭和谢景焕都愿意为我续命,风眠洲和谷霁是肯愿意为我去死的。

阿娘,你说,这样的感情以后会变质吗?”

明歌托着下巴,挨着大国主坐着,看着迎风摇曳的药草,看着不远处浸染金色的云海,这世间又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呢?就连云海也会翻滚呀。

大国主温柔说道:“不知道,情之一道是先祖都不曾勘破的迷障,进一步可成圣,退一步可成魔,我们能做的便是接受一切好的和不好的,然后顺应天道。

喜欢的时候就去喜欢,不喜欢的时候便两相相忘,以死明志的情感倒是落了下乘。”

这世间最刻骨铭心的情感是生离死别,活着失去且不曾后悔过。

这也是她在失去明歌生父之后,在往后二十年的岁月中渐渐明白的一个道理。

明歌似懂非懂,揪着竹篓里的毒草,心里像是有一只小兔子在挠她,挠的她有些坐立不安。

“阿娘,小草竟然打开了千里云梯,我回去骂一骂她,晚上我就不回来吃饭啦 。”

明歌笑眯眯地找了个借口,然后火急火燎地回云雾天宫。

大国主笑笑没说话,见她跑去见风眠洲,将散落一地的毒草和野草分类放好,微笑道:“你说,我们两性格都很喜静,怎么会生出这样活泼的女儿?”

她看向药圃,眼圈微微潮湿,仿佛看到了那个白衣的琴师端坐在山间的树荫下,为满药圃的花花草草弹琴,他说草木皆有情,若是能听着琴音成长,也会长得茁壮一些。

她知道,他的琴音都是为她弹的。

只因为她喜欢待在药圃里,他便寻了这样可爱的理由,一直陪伴着她,用琴音述说着那些情话。

*

明歌踩着云梯一蹦一跳地回到云雾天宫,见小草在云海里踩着格子,萧缭等人都站在大殿门口,一副想玩又不太敢玩的模样。

叱咤风云的中洲世家郎君们被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镇住了。

明歌看的“噗嗤”一声,眉开眼笑。

“明歌,你终于出现了,这一上午你都去哪里了?”

“明歌,你怎么忍心把我们丢在这里?”

“能出云雾天宫吗?”

明歌笑眯眯道:“不能出云雾天宫,山里有野兽,怕你们被野兽叼走,还有我很忍心把你们丢在这里呀,走啦。”

她挥了挥手,然后踩着云梯飞奔下山。

众人:?

萧缭不敢置信地叫道:“她,就这样走了,走了?”

谷霁低低笑道:“可能是忙着去山里摘莓果和蘑菇。”

有点可爱的。

谢景焕双手抱肩,抬眼看向站在云雾天宫二楼的秋慕白,冷笑道:“看来这三日我们要自己打发时间了。”

萧缭:“对了,风眠洲不见人影,怎么也没看到凌雪桐?”

谢景焕:“他去山里采草药了,估计不到晚上回不来。”

萧缭:“那我们的午膳和晚膳怎么办?”

众人表情有一瞬间的呆滞,然后看向还在云海中踩着格子的小草,不会吧,他们不会要饿三天吧?

明歌拎着小竹篓,哼着小调,一路飞快地下山。

下山的路比上山的路好走,而且快,她路上看到成熟的莓果就采摘一些,还摘了一些野柿子,等走到新月潭,小竹篓已经满了。

远远的,就见风眠洲坐在新月潭边垂钓,这个时间段,银鱼压根就不出来,也不知道他在钓什么。

明歌背着小竹篓,轻手轻脚地上前去,正要吓他一跳,就见他好似脑后长了眼睛,低低笑道:“你今日下山有些晚。”

他一早就在山下等她了,就像过去那半年。如果说云雾天宫是大月国属地,那新月潭就是独属于他和明歌的地方。

他在这里等了她很多次。

明歌放下小竹篓,坐在他身边,笑盈盈道:“我去摘莓果了,你看摘了满满一竹篓呢,我们午膳的食材有啦。”

风眠洲见她眉眼笑弯弯的,等了一上午的落寞瞬间就被抚平,看了一眼她摘的那些蘑菇野果还有山上的野菜,点头道:“中午想吃什么?”

“蘑菇汤吧,还想吃果子。”明歌伸了个懒腰,笑道,“你都不知道,我阿娘和长老们都出去了,谷霁他们这几日没饭吃,小草不会做饭。”

风眠洲见她额头都是汗,忍不住伸出袖子帮她擦着汗,温润笑道:“难怪早上出门时,门口摆放的都是瓜果蔬菜,若是连吃三天,他们会疯掉吧。”

明歌兴奋地点头:“我们自己开小灶吧。”

“好。”风眠洲低声笑道,寻思着谢景焕很会做饭,师兄以前在边城时也会自己动手做饭,不会做饭的大概就是萧缭和谷霁,这两人加上一个小草,只怕会吃瓜果吃到吐。

“我去做蘑菇汤,明歌,你来帮我打下手。”风眠洲将竹篓里的食材都取出来,然后让她进屋去拿去银鱼干,小木屋内有不少去岁腌制的鱼干腊肉,保存的极好,并没有坏。

他自己一人就可以做所有的事情,但是喜欢明歌参与进来,围绕着他,给他拿点东西,这样

“对了,去年做的青梅酒应该能喝了。”

“真的?”明歌眼睛微亮,连忙进小木屋,将木屋架子上两罐青梅酒取下来,只见罐内的青梅酒都成了琥珀色,色泽美如晚霞。

明歌取下密封的盖子,闻了闻,瞬间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酒香。

“风眠洲,好像真的能喝了。”

明歌兴冲冲地将青梅酒抱出来,去岁的时候,她在山间发现了晚熟的黄梅果,摘了不少,吃起来太酸,酿酒却正好,于是就逼着风眠洲酿青梅酒。

想想那时候,他还是清高骄傲、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家子弟,被她逼着做饭酿酒,嘴上说着不愿意,却样样都做的极好。她大概就是因为他吃苦耐劳才喜欢他的吧,一定是这样。

“风眠洲,你有这些手艺,日后我们一定饿不死的。”

风眠洲错愕,随即清俊的眉眼含笑,点头道:“放心,饿不到你。”

至于第三道考验,明歌只能再活十年的事情,她不提,他不问,与她在一起的每一日都是快乐的,与其浑浑噩噩活上百年,不知滋味,不如过十年的快活日子。

风眠洲将蘑菇洗干净,炖起了蘑菇汤,然后又将那些野果子洗干净,用糖裹了做糖果子,明歌嗜甜,最爱吃这些甜果子。

最后又做了一道蒸腊味,将鱼干和腊肉全都放在一起蒸熟,香气四溢。

有肉有汤还有甜点,明歌欢喜的两眼发亮:“这糖果子我给小草留一些,她最爱吃甜食。”

“嗯,管够。”风眠洲见她巴巴地等着开饭,眉眼灿烂明媚的模样,斟酌地说道,“明歌,你喜欢与我在一起吗?若是你喜欢山野生活,我们就如今日这般,你若是喜欢繁华热闹的中洲,我们就回盛京或者南阳去,可好?”

明歌愣住,锅里的蘑菇汤加了南**有的香料,炖的香气四溢,蒸笼上的腊味也开始飘出香味来,新月潭的一切,从小木屋到一锅一碗都是那半年里,她和风眠洲一点点置办起来的。

有的是她从云雾天宫偷拿过来的,有的是风眠洲自己动手做的,有模有样,像一个小家。

萧缭他们都待在云雾天宫,可他却下山来小木屋,在这里等她。

明歌定定地看着他清俊的眉眼,被他这样炙热且深情地看着,所有的话语都堵在舌尖,她耳尖有些滚烫,觉得这大概是她十九年来遇到的最大的难题,比闯山门还难。

“如果你不知道如何选择,那可以都试一试。”风眠洲声音越发轻柔,带着一丝蛊惑以及不易察觉的紧张。

在盛京的时候,她就明确拒绝了他,他也黯淡地退守到朋友的安全界限内,但是这一次不一样,她要选王夫,若是再做朋友,错过便是一生。

“还是你更喜欢谷霁或者谢景焕?想和他们生活在一起?”风眠洲声音沙哑了几分,有些艰难地吐出那种可能。

明歌见他眸光黯淡,忍不住弯了弯眼,真是笨蛋啊!虽然她不知道他们未来会如何,会走到哪里,但是她一直都喜欢与他在一起呀。

明歌挑眉,笑盈盈道:“既然你都问了,那我就告诉你吧,我很喜欢谷霁。”

风眠洲薄唇微抿,眸光幽暗如墨,表面云淡风轻,心底翻滚出一丝苦涩和疯狂的嫉妒,谷霁那个病秧子有什么好的?常年卧病,连东宫都出不了,走三步就喘,事事不如他,明歌是喜欢比她弱的吗?

他也可以做个病恹恹的美男子。

明歌顿了顿,笑盈盈地继续说道:“我从小就没有阿爹,阿娘喜静,都是放任我一个人玩耍,那时候我调皮,总是磕磕碰碰的,人前我从来不哭,但是晚上会哭唧唧的想,若是我有一个哥哥就好了。哥哥一定会百般疼爱我这样可爱的小女娘。

谷霁就像我哥哥,他满足了我对哥哥所有的幻想,算起来,他确实是我兄长,我们祖上是表兄妹呢。

你是不是很失望呀,不过相比起来,我更喜欢谢家小郎君一些,他就像是话本子里走出来的郎君。”

风眠洲刚上扬的嘴角僵住,咬牙切齿道:“你确定眼没瞎吗?”

明歌眼眸弯成小月牙,点头道:“没瞎呀,我小时候最爱听大长老说中洲故事,其中最爱的就是六长老的那一段,幻想自己有一日轰轰烈烈闯中洲,做最洒脱不羁的女娘,遇到的都是谢家郎君那样的游侠,冷血柔情,他比话本子里写的还要好看。”

像是一匹舔舐伤口的孤狼,英俊温柔,又冷血。她以前确实会迷这一类的漂亮小郎君,所以在泉城时见到那样凄惨的谢景焕,就忍不住想怜爱一番。

可是幻想是一回事,怜爱不是爱。

年少时的幻想终究是幻想,她没有喜欢出身高贵,犹如兄长般无微不至的谷霁,也没有喜欢冷血柔情,在权势中孤勇厮杀的谢家郎君,她喜欢上了从未想过的人。

见风眠洲脸色越来越黑,明歌飞快地亲了亲他的侧脸,笑盈盈道:“可谁让我把你捡回家了呢,总是要对你负责的,所以我就忍痛不喜欢他们了,只喜欢你一人。”

阿娘说的对,现在的喜欢就足够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风眠洲欣喜若狂,伸手攫住她的手腕,低哑说道:“你的喜欢好像很勉强,我不是很相信,你是不是要表现的更明显一些?”

明歌眨了眨眼睛,嗯?

风眠洲眼眸深邃,大掌扣紧她的后腰,俯身抵住她的鼻尖,似吻非吻,哑声说道:“要这样,我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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