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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偶遇

书名:梦回1949,列强就是用来坑的 作者:九霄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1-21 17:41:30

天微微亮,老胡就找人代写了房屋出售的牌子,挂在门上。

然后带着三害送的礼物,去街面上出售。

巧了,这次的黄包车还是昨天那辆,缘分那。

拉车力巴一路上哭丧着脸,觉得晦气,一天之计在于晨,出门遇臭虫,搞不好,一天都会不顺。

走了几条街,老胡看见一间药铺,喊道,“在药铺停下”

力巴大喜,暗道终于要送走这活阎王了。

“帮我把东西搬进药铺,然后等着我”

力巴的好心情瞬间消失。

老胡也明白力巴的担心,随手拿出一块大洋,“包你一天,够不够?”

“够了,够了!”

大洋可是硬通货。

虽然国民政府规定金圆券是唯一合法货币,但那玩意都快成纸了,谁都不乐意要,拿到都立即花出去,这就造成了一个结果:所有的金圆券都在世面上流通,只会增加,不会减少,由此更加推波助澜了通胀。

药铺名叫广生堂,面积约七八十平米,规模不算小了。

“老板,收药材吗?”

掌柜的五十多岁,带着眼睛,穿着青布长衫,是个老学究。

“收!”

“先说好,我不要金圆券!”

“只要东西真,好说。”

老胡大喜,将东西一一摆开。

掌柜的脸上抽搐了几下,不过,老胡没注意。

“给估个价?”

掌柜的涵养很好,仔细检查后,关上铺门,这个动作,把老胡吓了一跳,以为是黑店,他握紧了手枪,时刻警戒。

掌柜的见店前没人,这才捏了捏胡须,问道,

“劳驾问一句,东西哪来的,要是赃物,我们可不收!”

“绝对不是赃物,您也看出来了,我受了伤,这是别人送的礼物!”

掌柜的早就看出来了:胡振华身体虚弱,身上有很浓的西药味。

东西是好东西,掌柜的非常意动,说道,

“我也想收,可本店没有硬通货,您要是接受金圆券的话……”

胡振华脸黑了!

金圆券,别以为沾了个‘金’字,就和金子成亲戚了!

普通人都不想要,更别说我这个穿越者了!

他卷起布包,喝道,

“真家伙,想都别想!”

掌柜的抓住老胡的手,解释道,

“小哥,你也不是不知道,自去年8月19日开始发行金圆券,政府规定,所有的黄金、银元、外币,必须全部兑换成金圆券,咱小老板,自然要遵纪守法!”

胡振华突然想起,历史课上,好像讲过这个事情。

“算了,我不卖了!”

掌柜的不死心,一咬牙,说道,

“大不了,我去借高利贷!”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

“虎骨三百大洋,山参二百大洋,至于其他的,算一百吧”

这个价格,胡振华并不满意。

按照购买力来算,魔都市民的月平均收入应该在一、二十大洋左右,如果不是通胀,会更高。

虎骨三百,才相当于市民的年均收入。

要知道,这可是虎骨,正常价值应该在普通市民年收入的十倍以上才对。

再说山参,看大小就知道有年头了,才二百?

当我老胡是活不下去的破落户呀。

“为什么价格这么低?”

“随行就市!”

“别的东西价格都上天了,这些可是救命的药呀!”

“这是乱世,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

老胡想大耳刮子扇他,这是一个救死扶伤的大夫该说的话吗!

旁边的药童鼓着腮帮子,苦大仇深。

胡振华很无语,喝道,“正常买卖,我还不能还个价了!”

小童忍不了,愤恨说道,“抢了我家的东西,转头又来卖,你怎么不直接抢钱!”

老胡:¥@%%……

那三个畜生!

胡振华有点底气不足,“这些东西是你家的?”

“难道是你家的!”

老胡无地自容,脸红的跟猴屁股似的。

半晌,才开口说道,

“既然如此,这也算物归原主,告辞!”

真没脸待下去了。

出来卖东西,一分钱没见着,还搭一块钱车费。

老胡坐上黄包车,正要离开,掌柜的追了出来,刚才,他也有些懵了。

“小哥慢走!”

一包现大洋放在车上,令车子一沉。

“掌柜的何意?”

“家里的孩子不懂事,小哥见谅,那些东西,敝店收了”

老胡脸更红了,“我跟他们不是一伙的”

“小老儿相信”

“这是多少钱?”

“两千!”

老头也很肉疼,不过,损失两千大洋,终究是比那些药材少很多。

老胡掂了掂包裹,够沉,“行,这钱我收了!”

他从中拿出一块,递给拉车力巴,“嘴巴严点!”

“一定,一定!”

力巴高兴坏了,一天收获两块大洋。

老胡拎起包裹,递到老头手里:“现在,我把这一千九百九十九块大洋捐给贵店,希望你能用来救死扶伤。”

不等老头有所反应,老胡喝道,“去公共租界”

公共租界,早在1943年1月便取消了,当时英美为了抵抗法西斯,审时度势,放弃了与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民国政府收回了外国在租界的法外治权。

因为时间才过去6年,魔都的部分百姓仍称呼那里为公共租界。

各国的领事馆和洋行依旧。

胡振华的心情有些复杂。

舰炮敲开了华国的国门,殖民奴役这片古老的的土地,可是,公共租界里,百姓却生活的更好。

真是莫大的讽刺。

未来,新华国令华国人重新挺起了脊梁,可是,新生的红色政权在治国理政上艰苦摸索。

每每夜深人静的时候,老胡都在想,自己是不是来错时代了。

当今世界格局基本形成,老米拥有了核子武器,再过四个月,北极熊的第一颗原子弹也要试验成功,各国版图基本确定。

再想开疆拓土,难呀?

我老胡来这个世界的意义在哪里?

发展科技?

别逗了,勾股定理都不大明白。

发展经济?

也不成,那些经济学原理,只听过名字。

难道我老胡只能浑浑噩噩,泯然众人?

“先生,公共租界到了,我们具体去哪里?”

胡振华回过神来,走下车。

“你在这里等我,看好东西”

“是,先生”

剩下的布匹什么的,也没心情卖了,先放着吧。

老胡步行,一方面是为了给自己吹的牛找一个合理的解释,另一方面,他也想参观一下历史的痕迹,未来的华国,是会破四旧的,各种古建筑被摧残的面目全非。

福州路、金陵路、**路······

惠丰银行、花期银行······

圣约翰大教堂、工部局······

老胡步行一上午,累了,走进咖啡店。

其实,他的身体状况,根本不适合外出,但是没办法,成年人的世界里,没有容易二字。

胡振华还没坐下,就从玻璃窗中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王翠翠!

此时的王翠翠,穿着粗布衣服,端着木盆,被几个三十多岁的旗袍女子逼到墙角,旗袍女子周围,还跟着丫鬟。

似乎,她们在围骂王翠翠。

胡振华起身,走了过去。

听了一会儿,大概明白了。

王翠翠找了份洗衣的工作,就在其中一个旗袍女子家,可她家先生似乎看上了王翠翠,还没怎么着,就被母老虎发现了端倪。

母老虎不敢在家里发作,于是将王翠翠堵在外面,想将之赶走。

王翠翠索要工钱,一分没有,还被围骂!

老胡决定做一个渣男,袖手旁观。

最多半个月,红色军团就会过江,到时候,王翠翠也就翻身农奴把歌唱。

人的际遇就是这么奇妙,如果王翠翠还留在宋守义家,作为地主婆,将来一定会被清算。

老胡正要离开,就见旗袍女子要动手。

她拔下银簪,好像是要毁王翠翠的容!

这老胡可忍不了了,一个箭步上前,夺下簪子,挥手扇出一巴掌。

这么恶毒的女人,该打。

旗袍女子倒地,继而嚎啕大哭,指天骂地。

老胡懒得理她,拉起王翠翠想走。

或许是刚才挥巴掌的动作太大,牵动了外伤,胸口疼的厉害。

就这么一耽误,胡振华和王翠翠被围住了。

就是那几个围骂王翠翠的妇女,她们口吐芬芳,骂个不停。

这几个应该是老魔都人,反正老胡是听不大懂,大体是说一个大男人怎么能打女人,一定是王翠翠的姘头之类的。

王翠翠脸色通红,估计是被骂的。

老胡保护欲爆发,论骂战,他自然不会输,网络上的词汇,那几个妇女估计听都没听过。

可是,老胡不能,骂几个女人,有点儿恃强凌弱的味道。

露出腰间的枪柄,老胡冷冷地说了句魔都话:“侬想死的啦!”

几个妇女被吓倒在地,狼狈而逃。

老胡突然想起什么,大喝:“站住!”

几个妇女瑟瑟发抖,停在原地。

老胡看向王翠翠,“她们欠你多少工钱?”

王翠翠伸出三根手指头。

胡振华:“三十块大洋,少一个子都不行!”

几个妇女不忿,顾不得老胡的威胁,当场开骂。

老胡可不贯着她们,瞪大眼睛:“你们有意见?”

看她们的样子,也不像带了三十块大洋的样子,老胡很贴心:“没钱,拿首饰抵也行!”

遇到活土匪,她们只能认栽。

一个翡翠头簪,一个金手镯,一副珍珠耳环,还有一串玛瑙手链。

老胡也不知道这些东西值多少钱。

差不多得了,谁让老胡心善那。

敲诈的经历,让老胡觉得很奇特。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手里有枪,处处是粮仓!

这操蛋的世道!

胡振华将首饰递给王翠翠,“去别的地方吧”

王翠翠不接,看那眼神,老胡觉得有些不妙:这是要赖上哥了?

有一种心理学现象,讲的是受害人想帮助施暴的一种奇怪心理,叫什么来着?

王翠翠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

“你想跟我走?”

胡振华问的很认真,前世单身狗一枚,这一世,怎么也得娶个老婆,开开荤。

王翠翠回答的也很认真,“是。”

“那就走吧!”

老胡向前,拉住王翠翠的手。

小姑娘有些害羞,挣扎了几下,放弃了。

老胡很感慨,上辈子能这么不要脸,怎么会当三十几年的处级干部。

刚才在金陵路好像看到了一家裁缝店,正好还有一匹丝绸,先给翠翠做几身衣服,自己再买套中山装,晚上就入洞房。

都是江湖儿女,没必要矜持。

老胡琢磨着怎么向王翠翠阐述。

这个想法确实有点畜生。

想了一会儿,老胡实在开不了口,他决定先做衣服,洞房的事情以后再说。

找了一个跑腿的去传信,不一会儿,黄包车来了。

老胡护着王翠翠上车,然后在她旁边坐下。

这小姑娘长的很水灵,说话也好听,唯一让胡振华不满意的就是那双小脚,别说走路了,连站稳都困难。

万恶的旧社会,当父母的怎么忍心呀!

裁缝店里,王翠翠很配合地量着尺寸,老胡坐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

刚才进店的时候他真有点心虚,万一那匹丝绸是从这个店里打劫的?

好在,老胡想多了。

王翠翠量完,帮老胡挑了两套衣服,一套长衫文士服,一套中山装。

老胡执拗不过,挨个试穿。

这种感觉很奇妙,以后,咱老胡的衣食住行,也有人关心了。

中山装,衬托出了老胡挺拔的虎躯。

刹那间,老胡迫切地想和王翠翠补办婚礼。

抬眼看到一件天蓝色的旗袍,以老胡阅女无数的眼光,绝对适合王翠翠。

“那一件,我要了”

店主是个三十多的男人,有点娘,一阵彩虹屁奉上,大体是说:先生你好眼光的拉,这是本季度最流行的款,绝对适合您太太。

王翠翠羞红了脸,转到后面去更换。

事实证明,老胡的眼光确实不错,旗袍上身,王翠翠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

不应该说是宝珠蒙尘,而是明珠又重现光芒。

王翠翠看着老胡头上的纱带,转身又挑了一顶礼帽。

人靠衣装马靠鞍。

经过这么一番捯饬,老胡觉得自己和王翠翠很般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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