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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小说 > 都市现言 > 重生80:从上山打猎开始发家致富 > 第一卷 第3章 不速之客,再次上山

相较于白旭风,孙秀琴碗里就显得有些清汤寡水了,也就一小块肉。

“妈,那么多肉呢,你怎么不多吃点?”白旭风赶忙起身给她盛了满满一堆肉。

“行了行了,我胃口小,吃不了多少的。”孙秀琴接下几块肉后便把碗给拿回到了身前。

白旭风知道她这习惯就是改不了,笑着说道:“妈,你还跟我客气啥啊,好不容易搞来的肉不就是用来吃的吗。”

孙秀琴有些诧异,老三虽然性子好,但也是见肉眼开,每次遇到荤腥的时候都是扒拉着筷子把肉往嘴里送。

今儿个是怎么了,咋对自己这么好。

“三哥说得对,有肉就得吃。”老四白解成也在旁边附和道。

见两个儿子都如此说了,孙秀琴也不好再推脱。

就在一家人其乐融融时,屋外却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转过头去,来人是村里的泼皮无赖王德顺,这王德顺平日里游手好闲,偷鸡摸狗的事没少干,但偏偏他爹是在林场当伐木工的,每个月工资足足有三十六块五,能买差不多两百六十斤左右的大米。

在这个还要交公粮的年代,别说两百多斤大米了,就算是二十斤都能让兄弟间反目成仇。

因此,即便村里人心里不怎么喜欢王德顺,但表面上遇到他的时候还是和和气气的,甚者还有人想要巴结他。

“德顺,你怎么来了?”白成田皱起眉头,一脸警惕。

王德顺歪着嘴,那模样透着一股让人厌恶的邪气,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黄牙,阴阳怪气地说道:“白叔,你还欠我家的粮食该还了吧?上次足足借了我家二十斤大米呢。”

听到对方是来要回粮食的,一家人的脸色不约而同地紧绷了起来,原本轻松愉悦的氛围瞬间变得沉重压抑。

白旭风心中暗骂,他记得清清楚楚,王德顺他爸当初明明说了可以等到来年春天了再还,但王德顺却故意提前几个月来讨要,这分明是趁火打劫,故意刁难。

白成田咬了咬牙,脸上满是窘迫之色,声音带着几分哀求道:“德顺,我现在真的哪有粮食还你啊,这样吧,你再给叔宽限一段时间,之前借的我一定会想办法尽快还上。”

闻言,王德顺眼中露出一抹嘲讽之色,那眼神仿佛在看一群可怜虫,带着挑衅的意味道:“白叔,我看你这日子也是好起来了啊,居然连鸡汤都能喝上了。”

说着,王德顺便肆无忌惮地伸手要从碗里扯下块鸡腿,谁知白旭风却猛地一起身,双目圆睁,开口大喝道:“王德顺,你别太过分了!”

王德顺一愣,旋即反应过来,脸色变得更加难看,“嘿!咋的?你家有钱喝鸡汤,没钱买米还我粮食是吧?”

“二十斤的大米我一定会还给你,但这是我今天好不容易才在山上打到的野鸡,你别想碰它!”白旭风脸色阴沉,声音冰冷地警告道。家里好不容易才开这么一顿荤腥,岂能让王德顺这无赖给破坏了。

王德顺不屑一顾道:“笑话,没我爸大发慈悲接济一下,你们家早就饿死了,还上山打猎,我看你就是瞎猫见到了死耗子。”

“我再给你一个星期的期限,到时候要是再还不起的话,就等着喝西北风吧你们。”说完,王德顺便扬长而去。

见到王德顺那嚣张的背影,白旭风眉宇间闪过森冷的寒意,当初就是因为他故意找事,带了几个狐朋狗友把家里仅存的两件棉袄跟被子给拿走,还得自己父亲在冬天里冻出毛病来,后面更是连发了几天烧,身体一天比一天差。

从此身体免疫力便下降,天气稍微有点儿变化毛病就找上来,以至于到了六十岁的时候就因肺病而撒手人寰。

这样的事情,绝对不能再次发生。

可家里现在实在是太缺钱了,必须得想办法尽快搞钱才行,不然悲剧就得再次上演了。

“这个王德顺太厌恶人了,简直就是个畜生!”白成天恶狠狠地咒骂一句。

王德顺他爹以前跟自己还有点交情,愿意把粮食借给自己,可王德顺的性子与他爹完全相反。

突如其来的变故搞得他头疼不已,咋办呢?

白旭风这时开口道:“爸,这事你放在我身上就行了,大不了我再上一次山。”

还没等白成田给回回应,母亲孙秀琴就不干了,“俺说的话你全当耳旁风了?山上那么危险你还要去!”

“妈,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如此瞻前顾后,难道你就真想让王德顺骑到你脖子上来?”白旭风见母亲如此优柔寡断,也是没了耐心。

“俺这不还是担心你吗?”

“现在说这些可没用,最重要的是赶紧搞到钱才行!”

在白旭风的据理力争下,母亲最终也只能答应让他上山。

翌日,白旭风从趁着父母还没醒来,就提前一步前往二叔家里借来了十几个捕兽夹,又扛起猎枪朝走出家门。

天气比昨天稍微暖和了一点儿,白旭风依稀记得在西北方向有片河谷,那儿居住着不少狍子,离村子还有点远儿。

但在寻找狍子之前,得先去山上看看昨天布置的陷阱有没有逮着猎物。

根据留下的标记,白旭风来到了第一个陷阱旁,机关并没有出发,周围也没有出现动物的痕迹,看样子是没等来猎物经过。

等走到第二个陷阱旁时就不一样了,白旭风眼前一亮,一只飞龙被头朝下倒吊起来!

居然那是飞龙,这可是个稀罕物啊!

所谓的飞龙就是花尾榛鸡,长得非常漂亮,身披斑衣,尾巴长长的,个头比寻常的野鸡要稍微小一截,但论价格绝对要比野鸡贵。

这东西最适合拿来炖汤,味道极其鲜美,喝一口唇齿留香,令人流连忘返,一些城里的有钱人就喜欢喝飞龙汤。

白旭风咧嘴大笑着,眉毛都快翘到头顶上去了,没想到今儿个运气这么好。

将飞龙绑住,白旭风在附近布置了十几个捕猎夹,静静等待猎物中招。

接着掉头往西北方向走,白旭风总算是见到被冻成冰面的河流了,这也意味他来到了河谷附近。

一般情况下,狍子都是成群结队走的,而且蹄子小脚印也小,白旭风低着头仔细搜寻了十几分钟,还真让他给找着了雪地上的蹄印。

沿着痕迹往前走,他的目光被前方不远处的几个移动的身影吸引,定睛一看,竟然是三只狍子!

它们在雪地里小心翼翼地觅食,灵动的耳朵不时转动,警惕着四周的动静,看样子是母狍子带着两只崽子。

见状,白旭风露出喜悦之色,可算找着了。

白旭风缓缓蹲下身子,尽量不发出声响,慢慢地将背上的猎枪解下来,他的手因为寒冷和紧张有些颤抖,但还是稳稳地握住了枪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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