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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兄弟,兄弟 第四十七章 防人之心

书名:浊世第一仙 作者:苇编三千绝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3-02-01 14:22:07

“哥哥……”

看着林小虎状若疯虎的模样,林小琴双眸里满是担心:“你又用了魂刺……”

林小虎却霍然回首,提着还在淅沥着鲜血的铁叉,双眼血红,狠狠地瞪着——没有瞪向说话的妹妹林小琴,却是瞪向仍站在一旁,吓得全身筛糠似的赵大忠!。

赵大忠吓了一跳,猛然跪倒在地上,双手抱着头:“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可以为你们做事,服侍你们兄妹,你不要杀我,我……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啊……”

林小虎猛然踏前一步,脸上杀气不减;赵大忠便全身一软,竟如瘫烂泥软倒下去。

“哥哥……”

一只小手拉住林小虎胳膊,却是林小琴脸色苍白地哀求道:“别杀他好不好,他一直都挺照顾我们的,又……又性子软,对咱们也没有,没有不敬,你何必多杀人……”

林小虎默然站了一会儿,终于抿了抿嘴,手中铁叉“当啷”一声掉落下去。

赵大忠呼呼喘着粗气,伸手擦着额头上瀑布一般的冷汗,那五指却还在不住地颤抖。

林小虎坐回了火堆旁:“我不杀你,我也不会像姓王的这样苛刻你。娘的,他也是穷苦人家出来的,不过多修炼两年,达到了三品炼血境。又侥幸在柒树林遇到闻人鲁,用阴谋诡计阴了他,得了那柄剑、那件衣裳,就像癞蛤蟆长了翅膀,以为自己是天鹅了?他娘的,咸鱼翻一个身,不还是咸鱼吗?还想强占我妹妹,老子不杀你,杀谁?”

他狠狠啐了一口唾沫,把林小琴拉过来倚在自己身边:“赵大忠,以后你跟着我,咱们一起从这鬼地方杀出去。我知道,大家都只是想着活下去而已,别的没什么要求。但事情得你做,我知道那个贵族子弟有门秘笈,被这姓王的收起来了,我得专心练武!”

“好,好,好!”赵大忠听说不用死了,激动得语无伦次:“我这就做饭,这就做饭!”

不过在做饭之前,他先把王海彪的尸体扔出了洞外。那王海彪倚着自己“一朝升天”,杀了个贵族少年,便口口声声要剥了别人的皮,却没想到自己一朝黄粱梦断,连尸身也被丢出洞外,多半要变成妖兽的口中之食了。

赵大忠很勤快,就用剩下的开水冲洗了地上的血迹,又重新烧起水,做着晚饭。

林小虎默默地坐在火堆旁,却没有看那本什么秘笈,而是在发呆,熊熊的火光跳动在他脸上,散发着一种不正常的红艳,竟有点像庙里高高在上的神像。

林小琴陪着哥哥坐了一会儿,又默默地站起身,凑到赵大忠身旁帮着他做饭,还低声说着话,像是在安慰他:她是个勤劳而善良的农家女孩,对这个被抓来顶缸的少年,很是同情。

林小虎斜睨了一眼,却似没有理会。

外洞终于恢复了平静,内洞的两个少年也站累了,便都倚着洞壁坐下来,却是谁也不敢说话,也不想说话,便都默默地坐着,一直坐到洞外的最后一丝光线,也湮灭了下去。

渐渐地夜色深沉,外洞已传来低沉的鼾声,两个少年也坚持不住了,缓缓睡去。

大地一片苍茫,洞里洞外,陷入了一片难耐的死寂……

不知过了多久,瘦弱女孩缓缓睁开了双眼。

“啊!”刚一醒来,便骇然发现一只臂膀正揽着自己削瘦的双肩,顿时一声惊叫。

却也把张弃惊醒了,连忙伸手捂住她小嘴:“外面有人,你不要命了?”

但外洞却一点动静也没有,只听到低沉的风声在呼啸。

再次凑到孔洞旁一看,外洞已是人去楼空,地上只残留了一直的灰烬。

两个少年同时跌坐在洞壁旁,不约而同地擦着额头上的冷汗,不约而同地吁了一口气。

但瘦弱女孩又突然站起来,满脸戒备地往后缩了几步,就像在避开一头凶狠的妖兽一般。

张弃长叹了一口气:“我可不会杀人,你何必这样……”

“可是,可是你有三块血祭令牌……”

张弃拍拍额头,这小女孩是说,在那天草原上的激战中,他得到了三块血祭令牌,还给了她一块:如果不是杀了两个人,他怎么会多出两块令牌来?

张弃苦笑,忙把昨天的过程简略道来,着重为了告诉她:自己没有杀人,不用害怕。

说完了,又问道:“对了,那天听你说什么莫愁莫愁,你是不是叫莫愁啊?”

他自小流浪,读书少,说话前不会想东想西,想到什么,便直截了当问了出来。

瘦弱女孩嫣然一笑,虽满脸菜黄、污泥处处,竟也似云开雾散一般:“我叫莫愁!”

“莫愁!”张弃一手撑着石壁,站了起来:“这名字真好听,你爹爹一定是个文化人!”

莫愁抿嘴,自嘲地笑道:“什么啊!我听娘说,我这名字倒是爹爹起的,可是他一天书也没读过,就是个乡里樵夫,哪是什么高贵的文化人啊!”

她笑声如银铃,露出两排编贝般的皓齿:“我姓莫,这个你是知道了的。听娘亲说,我出生那天,爹爹原本是很高兴的,我毕竟是他第一个孩子嘛。后来听说是个女孩,他一下子就蹲下身去,双手抱头,满脸像是苦汁似的,半天不说话。正好接生婆问他给我起个什么名字,他苦着脸望着天,叹了好大半天,才吐出一个字来:愁!所以我就叫做莫愁啦。”

她嘻嘻一笑:“其实爹爹的意思是,怎么给我老莫家生了个女儿啊,愁死我了!这多一张嘴巴吃饭,长大还是个赔钱货!所以后来生了我弟弟,爹娘高兴得像什么似的。可是弟弟出生,家里并没有丝毫好转,反而更穷了许多,每年种田收的灵麦灵谷,十斤里倒要交五六斤给镇上林老爷。所以,他们就让我顶替林老爷家的女儿,来参加这个圣之血祭了。”

“你也是被抓来顶缸的?”

“是啊是啊!”莫愁撅着嘴:“我本来是去山上采蘑菇的,爹爹妈妈还等着我回去呢,没想到在山上遇到了镇上那家姓林的,就被抓去了。我还以为爹爹会来救我,可是没想到,姓林那家告诉我,他们已经用一两银子,从爹娘那儿把我买下了……”

她歪着头,问道:“大哥哥,你说又,难道你也是被抓来顶缸的?”

“我不是,我是和人家做了笔生意!”张弃把自己的经历简略说了,逗得莫愁咯咯直笑。这女孩似乎对张弃放下了戒备,脸上的笑容多了许多,想来也是个爱笑的。

“对了,莫姑娘,你昨天怎么藏在浅坑里?你还有那闲心挖那么大一个坑!”

这个问题张弃一直很好奇,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才会把自己当乌龟一般埋起来?

莫愁甜甜一笑:“大哥哥,你救过我,就直接叫我名字吧,不用姑娘姑娘的,我只是个穷人家女儿,哪能称什么姑娘啊。”

她望着洞顶的阳光,叹了一声:“我有那么大本事,挖那么大个坑?昨天我旁边就站着一个非常厉害的人物,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修为,反正随手一挥,就是一声猛烈的爆炸,地面上就炸出了那么大一个坑。不过那人看我们这边是一群穷苦少年,基本都没有修为,都跟我差不多,好像是觉得杀我们不过瘾,就往另一个方向杀过去了。那时我身边尽是惨叫,尽是鲜血,我吓得要死,就往坑里一扑,心想躲得一时算一时吧。正好那场面十分混乱,也没人注意到我,就这么躲下来了。只是后来我发现一个问题,我就算躲到最后,没有两块血祭令,也是被淘汰的命,可是那时我又不敢出来了,幸好,你压着了我!”

她停了一会儿,幽幽地道:“可是进来了才知道,我没有修为,进来了也活不了……”

“你不会修炼?”张弃来了兴趣,微笑着看着她:“你没有神之血脉么?”

“是啊!我的血脉只有不入流,全身窍穴只有可怜的一个,家里又穷,买不起秘笈,哪能修炼?“她低下头,却又突然抬起来,眼角还挂着泪花,急切无比地问道:“我……我不会修炼,你不会……你不会……”不会什么,却是没有说出来。

张弃明白她的意思,不由笑了:“如果我告诉你,我也不会修神,你会怎么样?”

“啊呀,你也,你也不会……那怎么行,你也太可怜了……”

她没有注意到“修炼”和“修神”的区别,当然她多半也不可能知道这里面有没有区别。

这小妮子,自己不会修炼没觉得什么,一听说人家不会修炼,却马上同情到了骨子里。

张弃不由对她多了几分好感。这小女孩和卢小玥不一样,后者像一只展翅而飞的乳鹰,活泼、阳光,充满了朝气;她却像阴暗处倔强生长出来的一株豆芽,坚强,却令人痛惜。

但他没有把自己会修仙的事情说出来。有些事,是不能随意乱说的。

防人之心不可无。

第十四章 示警,前人粗心后人得福(中)

说话间,两人通过那条两尺宽的小小通道,从内洞回到了外洞。

走出洞口,两个少年不约而同地长长地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又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了脚下的柒树林边:在那条小路上,那两个只穿着内衣里裤的贵族少年,还静静地躺在那儿。

那一对主仆的衣裳,都被剥下来了,现在正穿在林小虎和赵大忠的身上。

“咱们去把他埋了吧!”张弃叹了口气,虽说人死如灯灭,还是入土为安的好。

但走近了,他又后悔让莫愁跟来了,因为这场面,实在太过血腥。

虽然血液已经凝结了,变成了腥臭的黑褐色,但那被妖兽啃得面目全非的尸首,那散落四处的断手断脚、指头、内脏,就连心理素质一向强大的张弃,也忍不住想要呕吐的冲动。

莫愁更是大老远就脸色苍白,小小的胸脯剧烈地起伏着,似乎已经忍耐到了极致。

但对张弃的建议,她虽然暂时住了脚,却很快就摇摇头,跟着他继续往前走。

“既然被投进了圣之血祭这个炼狱,这样的场面,我想以后应该还会看见。到那时候,能有人像你一样,让我躲在后面么?与其到那时候才去适应,我宁愿现在就把它适应好!”

张弃盯着她,一句话到了嘴边,很有说出来的冲动:“只要有我在,我一定让你躲在我的后边!”但他并没有说出来,萍水相逢,素昧平生,这种话还是不要说的好。

于是两个少年开始挖坑埋人。其实坑还好挖,昨天那王海彪等人挖的那个陷阱就很合适,里面的机关暗器已经全部释放出来了。把两具尸体丢进去,两人就开始埋土。

旁边松软的泥土里还有一些残肢断骸,正好一同埋进去,不用暴露在小道上。

张弃用长枪撬起泥土,忙活了一阵,目光忽然扫到了什么东西,不由“咦”了一声。

那是一只指头,已经开始发黑。

“哎呀,大哥哥,你怎么这么恶心啊?”见张弃拿着那截指头不住端详,莫愁脸色更加苍白,肚子里翻江倒海地,不由急匆匆叫道:“太恶心了,快丢掉快丢掉!”

张弃却没有丢掉,而是喜滋滋地从那指头上,取下了一件似乎并不存在的东西。

那是一枚戒指,颜色深邃,造型古朴:须弥戒!

这可能算是两个少年进入万丈山以来,最让他们开心的一件事了。

莫愁却并没有凑过来,只是远远地一边忙碌,一边问道:“这是什么?”

“你不知道须弥戒?”张弃很有些诧异:“在大拍卖行,你不应该看到过吗?”

“你说的是路上的那次拍卖会?”莫愁有些神色黯然:“我后来听同车的姐妹们说过了。但那天我本打算去的,一个来自风城的富家小姐找到我,强令我不得离开军营一步。我听说有好些姐妹都收到了这样的威胁,所以那次拍卖会我没能参加。听说他们在拍卖会上得到了借款,买了好些好东西,还有功法秘笈,我却什么也没有。”

张弃舔舔嘴唇,真是个可怜的女孩,怪不得她的实力这么差。

“这叫须弥戒!”

这时两具尸首也埋得差不多了,两人拍拍手收了工,坐在路边石头上。张弃便给莫愁解释须弥戒的作用,他手里拿着戒指,细细讲着;莫愁趴在他腿边,这场景,很温馨。

“这枚须弥戒很是不凡,它上面雕刻了一个隐匿阵法,不是意识十分强大的人,不能看出它的真实面目。所以昨天那几个少年都不知道,他们居然错过了这么好的一件宝贝。从它身上雕刻有阵法来看,它至少也是法器,就是不知道里面到底有多大的空间。”

莫愁没有看那枚戒指,而是两眼直冒小星星地看着张弃:“大哥哥,你懂的好多!”

张弃没来由地有些羞惭。

他的这些知识,一则来自于当初与卢小玥的闲聊,那小女孩读过很多书,可谓是个小小“百晓生”;二则来自于他长达十年的流浪生涯,第三就是他自己也看过一些书,比如陈家庄陈勿离送给他的《杂谈趣闻》。他又博闻强记,读过的书,就不管多久都不会忘记。

但他还是感觉自己知识太过匮乏,大概也只能忽悠一下莫愁这样什么也不懂的小孩子。

张弃端详着这枚古朴的须弥戒,暗中却已聚集了意识,朝着这枚戒指发起猛攻。但凡灵器以上的器具,都会刻下主人的意识印记,这样就算丢失了,别人也使用不了。但前提是那意识印记不会被磨灭。而想要磨灭别人的意识印记,唯一的办法也就只有使用意识猛攻。

至于使用意识去磨灭别人的意识印记,烙下自己的,这法门在《指掌江山》里面就有。张弃虽然不能修炼《指掌江山》,但施展里面的一些法门,还是能够做到的。

他的意识果然十分强大,瞪着那须弥戒看了一刻钟,便算是磨灭了原主闻人鲁的印记。

“好大……好空……”

“好大”,是说空间好大:这枚须弥戒的品阶定然要比张弃的“无弃戒”高,至少也是下品法器,内里空间比无弃戒大了许多:足有十丈见方、高达两丈!

这已不是一座大殿,这简直就是一座宫殿!

“好空”,则是这么巨大的空间里,居然就只有一个角落堆了些东西:一些白色的玉瓶,几本书,几件锦绸衣裳,居然男式女式都有,也不知这闻人鲁是给哪个“她”准备的。

张弃随手把那些东西收进自己的无弃戒里,却把这枚戒指递给了莫愁。

莫愁一愣,满脸不解。

“我看你好像没有须弥戒,这是好东西,把自己的东西装在里面,也免得你这么小个人,背着这么重的一个包袱。”张弃笑着解释:“只是里面的东西,我只给你留了些衣裳。”

莫愁脸色一红,白眼一翻,居然颇有几分娇嗔的味道:“什么叫‘这么小个人’!可是这东西虽然来得便宜,也是你认得这隐匿阵法才得到的,全是你的功劳,我怎么能要?”

张弃一愣,他这才想起,自己是怎么一眼就看出这枚戒指的?

不过她说得也有道理,张弃一时也想不到,自己是基于什么理由把戒指送给她的,毕竟这可是下品法器,若是到大拍卖行去拍卖,怎么也得卖上几千两黄金吧?

他是根据自己这无弃戒的价格来衡量的,却没想到自己得到无弃戒本就是“捡漏”,这枚上品灵器须弥戒若是真的拍卖,至少要卖五六千两黄金,只是大拍卖行被某些上层强行压价,加上当时参加拍卖的血祭者们都没有多少黄金,所以才被他以这个价格得到的。

而下品法器的价格,又在上品灵器的基础上,至少翻了好几番,那已经不能用黄金来衡量,而必须用到更为珍贵的紫金:这枚须弥戒,价值至少一千紫金,也就是十万两黄金!

想想似乎的确不能贸然送出这么贵重的东西,张弃便把这枚隐匿戒戴在手指上;又想把无弃戒脱下来,但想了一想,还是忍住了。隐匿戒价值不菲,无弃戒就便宜了么?

最后,他只是让莫愁把她背的那个包裹,放进了无弃戒里,然后两个少年返回山洞。

张弃暂时不打算离开这儿。昨天晚上的事实,告诉了他万丈山里的残酷。他想趁着这地方隐蔽,多修炼一些日子,把自己的修为提升上来,毕竟他现在甚至连七品炼肤境都不是。

一路上,没了沉重负担的莫愁,走路都要轻快了许多。看得出来,她是一个聪明而活泼的小姑娘,只是生活的重担把她压迫得没办法开心而已。她一路小跑到了洞口,便忙着在四处寻找柴禾,生火做饭。大哥哥(张弃)帮她拿了包袱,她得知恩图报,为他做一顿饭好了。

当然张弃也是“烤肉圣手”,不过他没有参与做饭,他有更重要的事情:看书。

隐匿戒里有好几本书,还有几片玉瞳。那几本书都是些杂书,没什么珍贵的;但有两片玉瞳,则成功地引起了张弃的注意:其中一片叫做《修炼常识》,另一片叫做《丹术大全》。

《修炼常识》洋洋洒洒上千万字,写的都是修炼世界里的一些常识性知识。张弃虽是修仙,但修炼是殊途同归的,他草草读过这部书,发现里面许多东西都是自己用得上的知识。

《丹术大全》的篇幅就更长,图文并茂,却是一部炼丹术的“百科全书”:不但有大量丹方,还有炼丹的心得、丹炉和丹瓶的制作方法,甚至还有上万种药材的详细介绍。

看样子,这个闻人鲁,他本是想要学习炼丹的。只是“出师未捷身先死”,他还没来得及详细阅读这部书,更没有真正学会炼丹,就在柒树林边小道上,变成了一具枯骨!

这倒也让张弃动起了脑筋:似乎,炼丹,也是他应当考虑的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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