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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小说 > 玄幻 > 浊世第一仙 > 第一卷 兄弟,兄弟 第十四章 示警,前人粗心后人得福 上

“哥哥……”

看着林小虎状若疯虎的模样,林小琴双眸里满是担心:“你又用了魂刺……”

林小虎却霍然回首,提着还在淅沥着鲜血的铁叉,双眼血红,狠狠地瞪着——没有瞪向说话的妹妹林小琴,却是瞪向仍站在一旁,吓得全身筛糠似的赵大忠!。

赵大忠吓了一跳,猛然跪倒在地上,双手抱着头:“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可以为你们做事,服侍你们兄妹,你不要杀我,我……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啊……”

林小虎猛然踏前一步,脸上杀气不减;赵大忠便全身一软,竟如瘫烂泥软倒下去。

“哥哥……”

一只小手拉住林小虎胳膊,却是林小琴脸色苍白地哀求道:“别杀他好不好,他一直都挺照顾我们的,又……又性子软,对咱们也没有,没有不敬,你何必多杀人……”

林小虎默然站了一会儿,终于抿了抿嘴,手中铁叉“当啷”一声掉落下去。

赵大忠呼呼喘着粗气,伸手擦着额头上瀑布一般的冷汗,那五指却还在不住地颤抖。

林小虎坐回了火堆旁:“我不杀你,我也不会像姓王的这样苛刻你。娘的,他也是穷苦人家出来的,不过多修炼两年,达到了三品炼血境。又侥幸在柒树林遇到闻人鲁,用阴谋诡计阴了他,得了那柄剑、那件衣裳,就像癞蛤蟆长了翅膀,以为自己是天鹅了?他娘的,咸鱼翻一个身,不还是咸鱼吗?还想强占我妹妹,老子不杀你,杀谁?”

他狠狠啐了一口唾沫,把林小琴拉过来倚在自己身边:“赵大忠,以后你跟着我,咱们一起从这鬼地方杀出去。我知道,大家都只是想着活下去而已,别的没什么要求。但事情得你做,我知道那个贵族子弟有门秘笈,被这姓王的收起来了,我得专心练武!”

“好,好,好!”赵大忠听说不用死了,激动得语无伦次:“我这就做饭,这就做饭!”

不过在做饭之前,他先把王海彪的尸体扔出了洞外。那王海彪倚着自己“一朝升天”,杀了个贵族少年,便口口声声要剥了别人的皮,却没想到自己一朝黄粱梦断,连尸身也被丢出洞外,多半要变成妖兽的口中之食了。

赵大忠很勤快,就用剩下的开水冲洗了地上的血迹,又重新烧起水,做着晚饭。

林小虎默默地坐在火堆旁,却没有看那本什么秘笈,而是在发呆,熊熊的火光跳动在他脸上,散发着一种不正常的红艳,竟有点像庙里高高在上的神像。

林小琴陪着哥哥坐了一会儿,又默默地站起身,凑到赵大忠身旁帮着他做饭,还低声说着话,像是在安慰他:她是个勤劳而善良的农家女孩,对这个被抓来顶缸的少年,很是同情。

林小虎斜睨了一眼,却似没有理会。

外洞终于恢复了平静,内洞的两个少年也站累了,便都倚着洞壁坐下来,却是谁也不敢说话,也不想说话,便都默默地坐着,一直坐到洞外的最后一丝光线,也湮灭了下去。

渐渐地夜色深沉,外洞已传来低沉的鼾声,两个少年也坚持不住了,缓缓睡去。

大地一片苍茫,洞里洞外,陷入了一片难耐的死寂……

不知过了多久,瘦弱女孩缓缓睁开了双眼。

“啊!”刚一醒来,便骇然发现一只臂膀正揽着自己削瘦的双肩,顿时一声惊叫。

却也把张弃惊醒了,连忙伸手捂住她小嘴:“外面有人,你不要命了?”

但外洞却一点动静也没有,只听到低沉的风声在呼啸。

再次凑到孔洞旁一看,外洞已是人去楼空,地上只残留了一直的灰烬。

两个少年同时跌坐在洞壁旁,不约而同地擦着额头上的冷汗,不约而同地吁了一口气。

但瘦弱女孩又突然站起来,满脸戒备地往后缩了几步,就像在避开一头凶狠的妖兽一般。

张弃长叹了一口气:“我可不会杀人,你何必这样……”

“可是,可是你有三块血祭令牌……”

张弃拍拍额头,这小女孩是说,在那天草原上的激战中,他得到了三块血祭令牌,还给了她一块:如果不是杀了两个人,他怎么会多出两块令牌来?

张弃苦笑,忙把昨天的过程简略道来,着重为了告诉她:自己没有杀人,不用害怕。

说完了,又问道:“对了,那天听你说什么莫愁莫愁,你是不是叫莫愁啊?”

他自小流浪,读书少,说话前不会想东想西,想到什么,便直截了当问了出来。

瘦弱女孩嫣然一笑,虽满脸菜黄、污泥处处,竟也似云开雾散一般:“我叫莫愁!”

“莫愁!”张弃一手撑着石壁,站了起来:“这名字真好听,你爹爹一定是个文化人!”

莫愁抿嘴,自嘲地笑道:“什么啊!我听娘说,我这名字倒是爹爹起的,可是他一天书也没读过,就是个乡里樵夫,哪是什么高贵的文化人啊!”

她笑声如银铃,露出两排编贝般的皓齿:“我姓莫,这个你是知道了的。听娘亲说,我出生那天,爹爹原本是很高兴的,我毕竟是他第一个孩子嘛。后来听说是个女孩,他一下子就蹲下身去,双手抱头,满脸像是苦汁似的,半天不说话。正好接生婆问他给我起个什么名字,他苦着脸望着天,叹了好大半天,才吐出一个字来:愁!所以我就叫做莫愁啦。”

她嘻嘻一笑:“其实爹爹的意思是,怎么给我老莫家生了个女儿啊,愁死我了!这多一张嘴巴吃饭,长大还是个赔钱货!所以后来生了我弟弟,爹娘高兴得像什么似的。可是弟弟出生,家里并没有丝毫好转,反而更穷了许多,每年种田收的灵麦灵谷,十斤里倒要交五六斤给镇上林老爷。所以,他们就让我顶替林老爷家的女儿,来参加这个圣之血祭了。”

“你也是被抓来顶缸的?”

“是啊是啊!”莫愁撅着嘴:“我本来是去山上采蘑菇的,爹爹妈妈还等着我回去呢,没想到在山上遇到了镇上那家姓林的,就被抓去了。我还以为爹爹会来救我,可是没想到,姓林那家告诉我,他们已经用一两银子,从爹娘那儿把我买下了……”

她歪着头,问道:“大哥哥,你说又,难道你也是被抓来顶缸的?”

“我不是,我是和人家做了笔生意!”张弃把自己的经历简略说了,逗得莫愁咯咯直笑。这女孩似乎对张弃放下了戒备,脸上的笑容多了许多,想来也是个爱笑的。

“对了,莫姑娘,你昨天怎么藏在浅坑里?你还有那闲心挖那么大一个坑!”

这个问题张弃一直很好奇,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才会把自己当乌龟一般埋起来?

莫愁甜甜一笑:“大哥哥,你救过我,就直接叫我名字吧,不用姑娘姑娘的,我只是个穷人家女儿,哪能称什么姑娘啊。”

她望着洞顶的阳光,叹了一声:“我有那么大本事,挖那么大个坑?昨天我旁边就站着一个非常厉害的人物,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修为,反正随手一挥,就是一声猛烈的爆炸,地面上就炸出了那么大一个坑。不过那人看我们这边是一群穷苦少年,基本都没有修为,都跟我差不多,好像是觉得杀我们不过瘾,就往另一个方向杀过去了。那时我身边尽是惨叫,尽是鲜血,我吓得要死,就往坑里一扑,心想躲得一时算一时吧。正好那场面十分混乱,也没人注意到我,就这么躲下来了。只是后来我发现一个问题,我就算躲到最后,没有两块血祭令,也是被淘汰的命,可是那时我又不敢出来了,幸好,你压着了我!”

她停了一会儿,幽幽地道:“可是进来了才知道,我没有修为,进来了也活不了……”

“你不会修炼?”张弃来了兴趣,微笑着看着她:“你没有神之血脉么?”

“是啊!我的血脉只有不入流,全身窍穴只有可怜的一个,家里又穷,买不起秘笈,哪能修炼?“她低下头,却又突然抬起来,眼角还挂着泪花,急切无比地问道:“我……我不会修炼,你不会……你不会……”不会什么,却是没有说出来。

张弃明白她的意思,不由笑了:“如果我告诉你,我也不会修神,你会怎么样?”

“啊呀,你也,你也不会……那怎么行,你也太可怜了……”

她没有注意到“修炼”和“修神”的区别,当然她多半也不可能知道这里面有没有区别。

这小妮子,自己不会修炼没觉得什么,一听说人家不会修炼,却马上同情到了骨子里。

张弃不由对她多了几分好感。这小女孩和卢小玥不一样,后者像一只展翅而飞的乳鹰,活泼、阳光,充满了朝气;她却像阴暗处倔强生长出来的一株豆芽,坚强,却令人痛惜。

但他没有把自己会修仙的事情说出来。有些事,是不能随意乱说的。

防人之心不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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