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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小说 > 游戏 > 篮球从呼吸法开始 > 第三百七十三章 陆余在外线打,怎么没人说陆余软呢?

陆余是发自肺腑的激励队友,一个球队最重要的就是赢球文化,而赢球文化的建立有很多种,陆余这种做联盟头号反派无疑是别出心裁的一种。

就像当年的坏小子军团,他们就是整个联盟最坏的一帮人。

他们以自己是坏小子而骄傲。

这同样是一种赢球文化。

而陆余的头号反派,远没有坏小子军团这么肮脏,他们更像是能赢得所有人喜爱的反派。

而太阳之所以能形成这种赢球文化,除了陆余之外,其实和每一个队员都有关系,很多人说纳什在小牛不行,马里昂之前在太阳也打的一般。

其实他们忘了,纳什在小牛已经是西部最好的组织后卫之一了,而马里昂更是太阳队为数不多的明星球员。

陆余再强也不可能带着一帮水平不足的球员赢下比赛,不然还真的无敌了,很多人没注意过,其实太阳队角色球员的实力也很出色。

在陆余前世,太阳队拿到了这个赛季的常规赛第一的战绩,虽然阵容上有点缩水,但是缩水的部分陆余可以弥补呀。

只不过现在很多人低估了太阳而已。

这时,太阳的其他球员都感觉自己很幸运,遇到了陆余这样个输球帮他们扛,赢球不抢功劳的老大。

赛后媒体狂夸陆余,同时质疑阿里纳斯不够出色,和姚明的配合不够好。

其实这话有点冤枉阿里纳斯了。

阿里纳斯算是如今为数不多能和姚明搭档很出色的外线球员了,而且在姚明现在还没完全成长起来的情况下,他承担更多的进攻责任,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不过他给姚明传球的习惯并不好,有的时候姚明接球不是最佳位置,这点毛病得改,不是他改就是姚明去适应,但是姚明的命中率比他高多了,他的打法虽然吸粉,但是赢球输球全靠当天的手感。

1月15日,太阳客场背靠背挑战圣安东尼奥马刺队。

这场比赛被称为西部决赛的预演,很多球迷都认为这个赛季最有可能进入西部决赛的就是太阳和马刺。

而两支球队这次打的确实是火星撞地球一般。

马刺队和太阳队打的都是很团队的打法,只不过马刺队的团队方向是防守,太阳队的团队方向是进攻,两个球队一个是矛一个是盾。

马刺队的核心是石佛邓肯。

在陆余前世,邓肯是公认的史上第一大前,他有扎实的篮球基本功,打球不华丽但很实用,稳扎稳打为马刺带来了五座总冠军奖杯。

但是邓肯原本可以打出更爆炸的数据,只是1999—2000赛季的严重膝盖受伤影响了他的运动能力。

其实邓肯刚进入联盟时也是一个飞天流,经常可以看到他快下暴扣的镜头。他新秀赛季就场均砍下21分12篮板入选一阵,生涯第二年就率领马刺夺冠。

但是夺冠下一年膝伤报销后,他的数据就常年稳定在20来分10来个篮板,没有什么特别爆炸的数据,和新秀赛季差不多,所以被球迷戏称为21号新秀。

想象一下,如果邓肯没有那次影响爆发力的膝伤,他肯定能打出更亮眼的表现吧。但真正伟大的巨星是不会被伤病挫败的,复出后的邓肯成为最好的地板流大前,退役前毫无悬念地锁定了历史第一大前的席位。

马刺的二号得分手,是曾经把陆余当做目标的托尼帕克。

他确实朝着陆余的方向在不断进步,只不过努力之后发现,陆余居然打中锋去了,这让他怎么努力?

他的身高再努力也打不了中锋啊。

这不是为难人吗?

不过自从学习了陆余的打法之后,他的组织有了很大进步,和陆余前世的帕克不同,那个帕克是攻击篮筐能力强于组织,现在的帕克组织更胜一筹,当然进攻能力也没有落下。

马刺队的秃鹫吉诺比利也成长起来,成为替补席上的最稳定的一员,当然他的稳定比较看状态,时好时坏。

不过他最想的是真正在赛场上赢陆余一次。

无论是国际赛场,还是nba赛场,他都没有真正意义上赢过陆余。

所以这场比赛,他也铆足了劲头,想要击败太阳队。

马刺队还有着他们的防守悍将鲍文,鲍文曾经垫脚陆余被发现过,最关键的是,从那以后陆余打内线去了,让他没有和陆余对位的机会,想垫脚也变得困难起来。

总得来说,这场比赛双方实力相差不大。

只不过马刺队很显然这套阵容已经磨合了很长时间,所以比赛打到第四节只剩一分钟的时候,他们还领先太阳五分。

所有人都以为马刺赢定了。

结果陆余一个三分一个2 1杀死比赛,太阳117比116险胜马刺。

永远都不要在和陆余的比赛中僵持到最后,这一点又一次得到印证,哪怕领先五分,都不能保证最后一定能赢下比赛。

因为那可是陆余啊。

陆余全场比赛拿到了39分14次助攻17个篮板3次抢断的数据,完爆了马刺队的中锋,邓肯不愿意和陆余对位,就像他不愿意和奥尼尔对位选择打大前锋一样。

如果上个赛季陆余在西部,打大前锋,估计邓肯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打中锋。

帕克和吉诺比利表现的都还可以,毕竟他们的实力面对太阳外线还是有优势的,只可惜他们的防守也确实就那么回事,马刺队的防守体系从来不是靠他们俩支撑起来的。

当陆余吸引足够多的防守精力,外线本就一般的防守,就显得更加稀烂了。

这场比赛,很明显,盾被矛给刺破了。

而太阳队经过这场比赛,已经升到西部第二的位置,距离西部第一的马刺只有一个胜场的差距,而陆余在mvp排行榜上已经悄然升到第一的位置。

排在他后面的就是邓肯,然后是诺维斯基,但是很多人认为,诺维斯基比起陆余与邓肯,还是低了一个档次。

现在西部最有实力与陆余竞争的只有邓肯。

邓肯在攻防两端都是核心,陆余同样如此,不过陆余的攻击力更强,这一点无可争议。

太阳队回到菲尼克斯修整三天,又开始了一波东部客场之旅。

对阵热火的比赛中,本以为双方会上演一出龙争虎斗,结果奥尼尔身体不适休战,热火队被太阳队一顿狂虐。

奥尼尔到底哪里不舒服,据说是因为拉肚子了,可是很多人觉得,奥尼尔只是不想跟陆余对位而已。

又或者热火队还不想过早的让奥尼尔和陆余碰面。

热火队的目标是总决赛,他们想着像那年的湖人一样,尽量保持在太阳队面前的神秘感,到了总决赛的时候,再和太阳队一决雌雄。

只不过这种拾人牙慧的方法,有用吗?

要知道当时禅师用了这套方法之后,最后的结果还是输给了陆余率领的公牛队。

其实陆余这场比赛表现并不好,也就只打了两节左右,拿了13分7个篮板5次助攻的数据就下场休息了,一个原因是连续的客场比赛,自己状态不好,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比赛打的有点无聊,两节之后,太阳已经大比分领先了。

最后太阳133比107击败东部第一的热火队。

韦德这场比赛拿到了22分6个助攻,表现的中规中矩,如果他拿出陆余前世总决赛超神的表现,说不定能赢太阳,只不过这场是常规赛,他似乎也没有太强的攻击**,到了这个时候,大家都把目光瞄准了季后赛,常规赛的战绩,对于东部第一的热火来说,输掉一场两场,似乎影响不大。

一天后,太阳击败了公牛队,陆余砍下29分12个篮板10次助攻的三双数据,带领全队五人得分上双,最后117比109击败公牛。

王治郅砍下全场最高的38分11个篮板,公牛得分第二高的是汉密尔顿,拿到了26分,他们俩的得分加起来居然超过了公牛全队得分的一半。

公牛队自从放走陆余之后,虽然在东部依然打的不错,位列东部第二的位置,可是已经没有了绝对的统治力。

不过王治郅的表现倒是征服了联合中心的球迷。

反正不愁卖票就是了。

这就是陆余离开之后给公牛队的计划,毕竟没了陆余,公牛想夺冠已经很难,所以剩下的时间,就是疯狂赚钱呀。

芝加哥又是一座大城市,赚钱并不难。

赛后,哈斯勒姆检讨了自己:“虽然球队赢球了,但是我并没有很好的做到防守工作,让公牛的主力大前锋拿到了38分,这是不可原谅的。”

当每个球员不会因为赢球就骄傲,反而会自我检讨的时候,这支太阳真的就成熟了。

哈斯勒姆说的没错,其实不止是他,几乎每一个太阳球员都很热衷于进攻,渐渐忽略了防守,最近几场比赛,对手的得分越来越高,虽然依然能赢下比赛,可是这样真的能在季后赛走的更远吗?

陆余一直没有提出来这一点。

一来是因为最近的对手都是东西部最强的几支球队,对手能拿到高分一点都不足以为奇。

二来他是希望队友们能自己意识到这一点,毕竟别人提出的缺点,和自己意识到的缺点完全不同。

赛后,陆余遇到了老朋友,卡隆·巴特勒。

两个人拥抱在一起,许久分开,从当年斯波坎那个小小的球馆,见证了陆余的开始,又在nba见证了陆余巅峰,对巴特勒来说,是一种荣幸。

太阳带着一波连胜回到了菲尼克斯。

而安妮·海瑟薇也悄然从波士顿做飞机飞到了陆余的城市。

1月26日,太阳全队放假,陆余开车来到机场,接到了安妮。

两个人已经很久没见面了,之所以安妮要来找陆余,是因为她忽然觉得,或许自己也该有个孩子,就像贝鲁奇一样。

她怎么也没想到,当初在波士顿的咖啡厅,自己随口的介绍一句,居然让贝鲁奇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

并且还先自己一步有了陆余的孩子。

这让原本性格安静的她心底微微有了点醋意,原本的她以事业为重,现在忽然改变了主意,她也想要一个孩子,她可不想输给别的女人。

这一见面,自然是天雷与地火。

陆余只是很纳闷,以前一向性格最闷的安妮,怎么突然这么主动,各种解锁新方式,让自己都有点疲于招架。

直到安妮跟他说想要一个孩子的时候,他只能闷头卖力了。

毕竟这种事,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更何况,他也想再要一个,主要是想看看是男是女,他希望是男孩,倒不是重男轻女,他只是不想跟科比一样。

28日,太阳主场迎战小牛队。

这场比赛,是继太阳击败马刺、公牛和热火之后,迎来的另外一支强队。

小牛现在排名西部第三,击败小牛之后,太阳面对东西部强队就全赢了一遍。

没人看好诺维斯基夺得mvp,就是因为小牛队虽然战绩不错,但是总会拿诺维斯基和陆余做对比。

原本去年夏天,最有机会获得陆余的是小牛队。

结果小牛为了留下诺维斯基,主动放弃了陆余。

很多人想不明白,为了一个这么软的诺维斯基,不要陆余,是不是脑子有病,其实诺维斯基并不软,他一直都是联盟最有杀伤力的内线,场均罚球数一直都是联盟前十,只不过打法偏外线,在这个时代,很多人认为这样的打法就是软蛋的表现。

人都是双标的。

陆余在外线打,怎么没人说陆余软呢?

陆余也在三分线外出手啊!

可能是因为陆余进联盟的时候就是外线球员,大家都习惯了他在外线的打法,而诺维斯基进联盟的时候是内线球员,却在外线,就免不了被喷。

陆余打外线,是因为改不了得分后卫打法的习惯。

诺维斯基打外线,是因为不敢进内线肉搏。

最关键的一点是,陆余到了季后赛,从来不掉链子,越到关键时刻越厉害。

而诺维斯基恰恰相反,虽然到季后赛,他的数据比常规赛更好,但是每次到了关键时刻,他总是掉链子,导致球队一直被淘汰。

陆余前世,他一直到拿到总冠军,才摘掉了软蛋的帽子。

82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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