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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一十四 帝国西陲,群星闪耀

书名:玄德 作者:御炎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3-03-06 09:53:35

对贾诩,刘备是欣赏的。

不单单是因为他的名气,更因为他实际展现出来的机敏和军事才能,使得他在军事方面日渐成为刘备重要的助力。

而他所积攒的人生阅历以及不惮以最坏的心思揣测旁人的思维模式,更使得他能为刘备在政治场上的一些决策打上必要的补丁。

所以刘备想要接纳他进入核心圈子,询问他的意见,问问他是不是愿意进入这个圈子。

而这对曾经的老雒漂贾诩来说,不亚于一次灵魂意义上的救赎。

或者说,是一步登天。

在雒阳,没人要他。

回老家的路上,几乎死掉。

回到老家之后,又是无所事事的那么些年,他的精神几乎快要死掉了,快要死在凉州的凄风苦雨之中了。

然后刘备来了,他心中的太阳来了,把他身上的寒意给驱散了。

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面对浑身闪着温暖光芒的刘备,贾诩抿着嘴唇默不作声,忽然,他郑重的下拜,给刘备叩首,然后抽出匕首在自己的三根手指上划了一道口子,用血在脸上抹了两下

“诩身无长物,别无他用,得君侯看重,感激不尽,唯有用性命回报君侯,方不负君侯恩德,如有悖逆,诩必将曝尸荒野,被野狗分食!”

这具备凉州特色的行为给刘备很新奇的观感。

他立刻蹲下身子抽出布巾,给贾诩包扎伤口,又握住了贾诩的手。

“有你这句话,我就有了把性命托付给你的信心了,文和,终此一世,你不负我,我不负伱。”

贾诩咬着嘴唇浑身微微发抖,泪水夺眶而出。

他发誓,这一刻开始,他有了为刘备效死的心。

看到这一幕,众人不胜感慨。

不过韩浩忽然觉得不爽,忽然觉得有种被贾诩超越的感觉,明明他比贾诩的资历要深厚,怎么能输给贾诩呢?

于是他心一横,站起来走到刘备身边,果断下拜,然后咬破自己的手指,用血在自己的脸上划了一道血印子。

“君侯的恩德,如海一般深,今生今世,浩愿追随君侯,绝不背弃,有违此血誓,天人共戮!”

刘备还没反应过来,韩浩的这一举动又让阮瑀感到不爽。

我的偶像,我还没发血誓,你就来了?

你这是不给我面子啊!

我只是刚才没有反应过来而已,你居然敢抢在我前面?

阮瑀立刻走到刘备面前下拜,毫不犹豫的咬破大拇指,忍着剧痛在脸上画了两道血印子。

“君侯的恩德,瑀无以为报,只能以性命相报!苍天在上,瑀若有悖逆君侯之举,请天降雷罚,使我身形俱灭,化作齑粉!”

刘备无语地看着阮瑀,感觉情况有点不对劲。

我要是再不阻止你们,你们是不是决定排队咬手指发血誓了?

这很凉州!

但是这没啥必要啊!

我还担心你们得破伤风呢!

于是当刘备看到尹达一脸坚定的站起来的时候,他便眼疾手快的上前一把抓住了尹达的手腕。

“停,停,停,你们的意志我都知道了,你们的心意,我也了解了,咬破手指大可不必,挺疼的,还有受伤的风险,别这样,我们之间心意相通,不要这样的誓言也可以。”

尹达眨了眨眼睛,又看了看阮瑀等三人,感觉不行。

然后他劈手从贾诩手上夺过匕首,对着手指划了一刀,出血了。

“尹达不才,蒙君侯不弃,愿为君侯效死,以此明志!有违此誓,天人共戮!”

好家伙,这是真的拦不住了。

尹达之后,这帮庶务部的家伙们一个接一个给自己放血,发血誓,好像生怕刘备怀疑他们的忠诚从而不带他们玩了似的。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盖勋感觉这一次他不能再落后了,既然决定跟随刘备,把宝全给押上去,一点点血又有什么所谓呢?

盖勋立刻给自己放血。

“君侯对凉州、对盖氏的恩遇,勋无以为报,只能赌上自己的性命,为君侯效力,如有悖逆,人神共愤!天人共戮!”

阎忠和阎温一看自己落后了,二话不说张嘴就咬手指给自己放血,凉州人的狠劲儿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他们也要表忠心。

他们虽然是盖勋推荐的,但是刘备给了他们那么多好处,那么给他们面子,带着他们一起玩,如果不能回应刘备的心意,未免太不给刘备面子了。

万一刘备生气不带他们玩了,那可怎么得了?

不行!

放血!

夏侯惇和夏侯渊是从军的,这点狠劲儿哪能没有,一看这局面,两人不约而同的给自己放血,发血誓,表示要效忠刘备,与他共同进退。

然后就好玩了,整个场上熙熙攘攘,人人赛着给自己放血,就为了表达自己对刘备的忠诚和感念,使自己跟上大部队。

一波放学之后,每个人的脸上都有了几道血印子,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哪个原始部落。

到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没给自己放血。

曹操,牵招。

氛围都到这个份上了,本来没想到的人也都放了血,现在不放血,反倒显得像个另类。

不单单大家会用一样的眼神看着,保不齐刘备也会心怀疑虑。

曹操也是光棍,一想到这一点,看着大家都给自己放血,骨子里的混不吝也爆发了,一狠心一咬牙,匕首一划,给自己放了血。

“君侯之恩,操不能忘怀!愿为君侯效命!有违此誓,天人共戮!”

曹操也放血了。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既然曹氏已经决定跟随刘备,把宝都压在刘备身上,一点血又有什么不可以的?

然后,就剩下牵招一个人了。

看着大家的眼神,牵招叹了口气,站了起来,走到了刘备面前,看着他。

“玄德,其实就在不久之前,对你,我还是有点不服输的劲头的,因为我们从小一起打架,一起喝酒吃肉,我对你太熟悉了,你也对我太熟悉了,所以这就让我有一种感觉。

我觉得,你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所以你之前问我要不要在雒阳等你的时候,我觉得不行,我不能落后你太多,我要勇往直前,我要追上你,所以我去了冀州,跟随卢公。

但是越到后面我才明白,你所经历的一切,我是无法想象也不能相比的,我不能想象你在雒阳到底经历了些什么,才能让你成就此等伟业,这些事情我想不明白,自然也做不到。

现在到了凉州,亲眼看着你做了那么多事情,每一件都是大事,每一件都是庸碌无能之人无法想象的,而你却什么都能办到,什么都能推动,没什么能难住你,到此为止,我才明白,我远不如你。”

听着牵招的自白,刘备颇有感触。

于是他走上前,握住了牵招的手。

“子经,你不必如此,我们之间早就发下血誓,同生共死,那么多年了,我从未忘记过,我相信你也没有忘记过……”

“玄德,那是作为生死弟兄的血誓,是当年的血誓,我当然记得,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牵招摇了摇头,正了正自己的衣冠,拿过曹操手上的匕首,一划,让自己的三根手指冒血,然后在自己的两边脸上各抹了一下。

“君侯愿意提携牵氏,是牵氏的荣幸,牵氏将永远追随君侯,永不背弃,有违此誓,天人共戮!”

牵招发誓的时候,眼神非常坚定,语气非常诚挚。

对牵招非常熟悉的刘备知道,这话,不假。

因为这和当年牵招与自己定下生死之交的时候,牵招也是如此和他发誓的。

不知为何,这一瞬间,刘备的心里涌现出了两种感觉。

一是成就感。

一是寂寞感。

他知道这种寂寞感源自于何方,但是很快,成就感便压过了寂寞感,他一伸手握住了牵招流血的那只手,帮他包扎。

“子经,我相信你,就和我相信我自己一样。”

牵招闻言,笑了。

到此为止,刘备看着这群当着自己的面放血的狠人们,他知道,自己争夺最高权柄的团队已经基本成型了。

雒阳城里的牛鬼蛇神们惯用的手段对这支团队恐怕会束手无策。

因为他们已经和刘备结成了无法动摇的血誓。

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各方面的利益都已经考虑齐全了,没有人能给他们更好的了。

他们的心,已经完全的拴在了刘备的身上,结结实实的,除非刘备主动舍弃,他们自己是不会舍弃的。

个人的前途和命运,家人的前途和命运,在这一刻,空前的融合、统一了。

他们安心地站在了刘备身后,望着刘备伟岸的身姿,心中是无限的敬仰、敬服,以及无限的期待。

而对于刘备本人来说,这个团队在现在看上去还是一个州级团队,只能在一个州的框架内行动,但是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成长起来。

他们的能力会满溢出来,小小的一个凉州并不能承载他们的能力,他们的政治、军事能力将远远超越凉州所能承载的上限,他们将会具备执掌天下权柄的基础能力。

他们有智商,有平台,还有一个睿智的领导,以及一致的利益导向,又有什么理由不能成功呢?

刘备想不出来。

凉州军政势力被刘备空前的统一了意志,此后,他们便朝着刘备所指引的方向开始一路狂奔。

帝国西陲,群星闪耀,光芒万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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